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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虛護佛 閻王殿罪簿自焚
 
陸文
 
2006年12月2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唐代某年,有聖旨叫天下所有小佛堂一律拆毀,大佛堂則全部封閉。天下不信佛的人,聞風而動,佛堂佛像都被搗毀。

豫州新息縣縣令李虛,性情倔強,又好喝酒。這天他正喝得爛醉,得到州里傳令後,心中反感,遂下令本縣鄉官里正:「保護好佛堂,莫理會上面那一套,你們誰毀佛堂,一律處死。」李虛爲人兇橫,人們很怕他,所以佛堂得以保全。

過了一年多,李虛得病死了,被裝入棺材。家人準備第二天擡出去掩埋,誰知半夜裏他又活過來。他在裏面敲打棺材,家人把他救出來後,轉悲爲喜。他向家人講述了在地獄的經歷。

李虛到了閻王殿,閻王叫把李虛的惡簿拿來,一看惡簿記錄,罪行累累,就要對他動刑。李虛害了怕,忙問:「去年有聖旨下達,要求各地拆毀佛堂、搗毀佛像,獨有我縣得到保全。不知此功德可抵消罪業否?」閻王問獄吏:「可有此事?」教獄吏快拿福簿來查看。獄吏拿來福簿,上面記載善事極少,只有一張紙,寫道:「去年有聖旨拆毀佛堂,獨新息一縣佛堂得到保全。應折其一生之罪,並延年三十,下世仍投生人道。」獄吏讀畢,罪簿尺把厚的文書記錄冒出火焰,頓時焚燒得一乾二淨。閻王叫把李虛放了回去。他就活了過來。

這件史實,說明了幾個問題:一、人這輩子做了好事或壞事,在「那邊」都分別記錄在案,準確公正,無法抵賴。所以古人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爲。二、護法護佛,是人世間的大好事。它可以抵消許多罪業。誣法毀佛,當然就是大壞事,如果有此一件,就是罪大惡極,罪不可赦!三、既然這樣,那當然中共鎮壓法輪功,就是罪大惡極,罪不可赦了!古今一理,這還能有例外嗎?所以,凡是按照中共的指示,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都應該懸崖勒馬,趕快回頭,避免一誤再誤,害己害家,禍國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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