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江澤民的邪惡迫害就不會有電視插播
 
文/林展翔、鄭巖雄
 
2003年11月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自長春電視插播事件之後,在全國不同地方發生不同規模的零星電視插播事件,揭露江澤民殘酷鎮壓法輪功的各種犯罪行爲。電視插播威力巨大,直接大面積澄清事實真相,江澤民自然十分害怕,在嚴厲打擊電視插播的同時,製造謊言試圖混淆人們視聽。現在電視插播現象已經引起世界各方關注。該現象的出現並不是偶然的。

法輪功以真善忍爲修煉原則。受到迫害的這四年來,大批海外法輪功學員走向社會爲法輪功呼籲、陳情,國際社會對法輪功和平堅韌的形象已經不再陌生。在和平正常的生活環境下,我們也認爲應該採取正常的法律、上訪、面對面交談等更合情合理的渠道,而不是「電視插播」的非正常方式傳遞信息。然而,離開了其背後的大環境與前提,就很難正確和全面地看待在中國發生的一起起電視插播事件。

「電視插播」的開始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晚十九時在電視收視高峯時間內,吉林省長春市的電視網插播《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法輪功真相電視片,播放時間長達四、五十分鐘,而且中間沒有間歇。此事立即轟動了整個長春,在中國大陸引起極大震動。身爲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江澤民又恨又怕,氣急敗壞,親自下令對參與電視插播的法輪功學員要「殺無赦」,於是長春市梁振興、周潤君、趙健、劉成軍、雲慶彬等十八人被捕和被判重刑,並且有四千多長春法輪功學員受到牽連,被綁架和抓捕,受到各種折磨和虐待,有的被奪去了寶貴的生命。

雖然江澤民集團嚴密封鎖有關綁架、抓捕和監禁法輪功學員的消息,但是近日明慧網報導,長春電視插播者之一劉成軍及百名左右的法輪功學員在吉林市監獄絕食,抗議對自己和對所有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獄方將其酷虐致生命垂危,目前仍未被釋放且下落不明。雖然此事現在被國際社會曝光,但是獄方繼續封鎖有關劉成軍的消息。

認同正常社會的法律,「電視插播」是不得已的選擇

在任何一個正常、開放、有一定言論自由的社會中,甚至包括在迫害開始前的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自稱是法輪功學員但做着敗壞法輪功名譽的壞事的個別人除外)都是社會公認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因爲我們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都在努力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如果不是99年以來年復一年的殘酷迫害,如果不是所有正常的信息和言論渠道都被無情無理地切斷,有誰會冒着被抓、被施酷刑、被判刑的危險爲別人的名譽、爲別人不受迫害、爲別人不受謊言宣傳的欺騙而站出來說話呢?其實,即便是在目前中國大陸充滿假、惡、暴的非正常極限環境中,用「電視插播」的形式提供打破信息封鎖是不得已而爲之,但這同時也正是中國法輪功學員做爲好公民的道德境界的體現,而且是非常和平善良的舉動,是符合中國憲法的,是在修補不正常法律條文對社會的破壞。這是在任何社會環境中都應該受到敬佩與鼓勵的道德楷模。

沒有江澤民的邪惡迫害就不會有電視插播

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的無端迫害是海內外廣大法輪功學員不得不挺身而出講真相(包括電視插播)的根本原因。

自一九九二年公開傳出以來,法輪功由於「真善忍」的巨大吸引力和祛病健身的奇特效果,學員人數短時間內劇增。法輪功雖然沒有任何政治目的,更不想將誰取而代之,但江澤民出於妒嫉之心和對自身權力的過度保護,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公然違反中國憲法中關於信仰自由和上訪權等規定,以權代法,以個人意志代替政府決定,動用國家的龐大資源,發動了一場對數千萬法輪功學員「名譽搞臭、經濟截斷、肉體消滅」的迫害運動。

法輪功學員是社會中普普通通的工人、農民、幹部、商人、專家、學者、軍人、青年學子、同事鄰里;在家庭中是普普通通的兄弟姐妹、妻子兒女、父親母親、祖父祖母、孫子孫女。法輪功學員沒有搞政治,但是正經受着殘酷的政治迫害;法輪功學員本是中國社會各界的天然組成部分,卻被江澤民當成假設敵,百般誣衊、魔化與迫害,被剝奪了公民生存所需要的基本尊嚴與權益,包括人身自由、自由生存的天賦人權。這些,對於飽受歷次共產黨政治運動之苦,但卻不了解這場迫害之深度廣度的中國人來說,也是很難感同身受的;對於從小生長在民主、自由的正常社會的西方人士來說,或許更是難以想象其中的殘酷和窒息程度。

法律的基點是公正和正義

有西方的法律專家曾提出:從政治和道義的角度來說,法輪功學員是應該受到支持的,但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電視插播」是違法的,現代法律體系本身是有漏洞,因此我們在中國政府的指控面前顯得無能爲力。對此,法輪功學員認爲,其實這是忘記了建立法律體系的基點而本末倒置的想法。

先不說江澤民對法輪功從來沒有講過任何法律,也不討論江氏「只要是迫害就合法」這種不成文的「法律規定」。試想,法律的基點是公正和正義,是爲了維護社會的公義、合理的社會秩序以及人類的道德和良知而建立並存在的。的確,世界各地的法律都稱不起「完善」,但是,這正是需要有良心、講道德、掌握諸多法律知識的法律專家和學者們努力完善的領域。這直接關係到現代社會能否在法律的保護下揚善懲惡、健康穩定地發展。如果連法律界的專業人士都任由法律的漏洞爲迫害人類良知、危害社會穩定的惡徒們所利用,那不等於任憑法律成爲破壞公正和正義的工具了嗎?

揭露江澤民謊言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現在幾乎每天都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消息。

在當前的中國,在迫害法輪功的這場政治運動還在進行的大前提下,對法輪功學員來說,法律完全失去了其應有的公正性、道德性。除了江澤民及其追隨者能「合法」地迫害法輪功之外,法輪功學員的任何申訴和辯護都被江澤民定爲「違法」行爲,法輪功學員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被打亂,生命、家庭和財產隨時都可能受到致命的剝奪。

不僅如此,江澤民還濫用國家新聞和媒體資源,用整個國家的經濟資源及宣傳機器,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文革式的造謠和誣陷宣傳,欺騙廣大人民,讓人們仇恨法輪功學員、恐懼真善忍。在中國的很多地方,甚至在國際化的大都市上海,法輪功學員長期被非法關在勞教所,被真正的犯罪分子和管教人員視爲非人,橫加咒罵和虐待,每天每時每刻都在承受着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摺磨。明慧網上公佈的810名(大陸官方內部的數據更高)在這場迫害中死難的法輪功學員,個個生前都是有血有肉、充滿人性、安分守己的好公民啊!

制止迫害靠當事人自己,也靠國際社會的正義支持

然而,這一切迫害都被官方的謊言宣傳掩蓋着。江澤民一夥在國外也動用外交手段,用出賣國家政治、經濟等利益誘惑和收買一些國家的政府,使領館給各國的政府和駐外使節發送大量誣衊和陷害法輪功的黑材料。就是對「訴江案」,中共駐美使領館直接干預美國司法系統,給有關美國人員送了多種誣陷法輪功的誣陷材料。對歐盟各國,江氏一夥則採取欺騙手腕,搞什麼私下的人權會談,目的是不讓世人聽到歐洲國家政府、議會反對迫害、支持法輪功學員人權的正義之聲,爲的是在繼續推行迫害的過程中減少國際壓力。

四年了,無論中國大陸還是海外國際社會,仍有很多人還不知道迫害的真實情況,很多人對迫害表現出害怕、麻木、冷漠或無可奈何,社會上正義支持的聲音還遠遠不夠斬釘截鐵、不夠響亮!試想,如果當年世界上所有的國家和民族能及時認清納粹的本質,都能站出來斥責納粹,制止希特勒的滅絕行爲,積極營救猶太人,納粹集中營裏的大屠殺會是那樣慘烈和張狂嗎?如果猶太人自己能夠更勇敢自信地反抗迫害,那場悲劇會是這樣不堪回首嗎?

中國大陸的「電視插播」是非正常情況下合情合理的正義之舉

在任何一個公正、合理和法治的社會里,都有民衆反映自己心聲的合法途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自然會通過正常和合法的渠道維護自身的合法煉功環境。事實上,自1997年開始受到無端騷擾和迫害以來,特別是1999年7月20日迫害全面公開化之後,廣大法輪功學員一直試圖以上訪等和平與合法途徑尋求申訴和對話的渠道,然而現在只要上訪和向各級政府機關申訴和溝通就被勞教、判刑和抄家,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沒有任何說話的機會和渠道。

在所有合法權益和正常的渠道都被堵死、在沒有任何選擇的情況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逼無奈,只有冒着巨大的危險,走出家門,走向社會,採取發傳單、發光碟等和平方式申訴自身的冤情,澄清事實真相和揭露迫害的邪惡與殘酷。在沒有資金、沒有組織的情況下,在面對整個國家電視、廣播、書報、學校教材等等的全方位誣衊的情況下,在死亡人數持續不斷上升的情況下,大陸法輪功學員冒着生命危險,用自己的個人的資金和時間,採取能直接面對更多聽衆觀衆的「電視插播」方式增加傳播真象的效率,目的是用自己的力量制止這場草菅人命的迫害,這難道不是在非正常/緊急情況下非常合情合理的選擇嗎?

也在維護中國人民的知情權

只要對法輪功的迫害沒有停止,我們海內外的法輪功學員將會一如既往地心懷善念、用和平和理性的方式澄清事實真相,揭露來自江氏一夥的迫害。

同時,就象許多外界評論所指出的那樣,法輪功用和平、理性和非暴力的方式讓人們聽到了事實的真相,也是在維護中國人民以至世界各國人民和政府的知情權。

(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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