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将在台湾被刑事起诉
 
2003年11月1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台湾王秀华、林晓凯、詹君佩母女、杨荣生、林善本、杜世雄将在十一月十七日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刑事起诉,控告中共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前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等三人,触犯中华民国《残害人群治罪条例》之「残害人群罪」。

据大纪元记者赵晓慧台北报导,「残害人群罪」是台湾人民第一次援用,乃制定于一九五三年,是中华民国依据联合国一九四八年的《防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所制定。

预定递状控告江泽民的该七位台湾法轮功学员,明天(十五日)上午将在台湾总统府前凯达格兰大道的万人声援大会上,发表一份「制止残害人类,维护基本人权,全球公审江泽民」的宣言。由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代为宣读。

宣言中提出四点诉求:(一)要求司法正义,维护基本人权与自由;(二)人权恶棍应受法律制裁,以彰显国际正义;(三)江泽民的恐怖暴行已侵犯到台湾人民,必须制止;(四)呼吁台湾法庭能公正审理,更呼吁人们以正义做良知的审判。

宣言中表示,法轮功没有政治诉求,该项控告是循求司法途径以伸张正义,维护基本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表达自由。

宣言中强调,中共打压法轮功,完全来自于江泽民的一意孤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起,透过李岚清、罗干与「六一○办公室」,胁迫全中国的党政机关、学校与事业单位,将法轮功打入非法,并控制媒体进行造假及诽谤,挑起中国人民对法轮功的仇恨。

对于法轮功学员,则施以狠毒、恐怖的洗脑、酷刑与虐杀,剥夺了他们的信仰自由和基本人权。

这场逾四年的镇压,也自中国延伸至国际,成为举世瞩目的国际人权事件。国际特赦组织于二○○一年,将江泽民列为「年度人权恶棍」(human rights scoundrels),多国政府对镇压所提出的谴责声明,也已经超过一百三十项。

宣言中还说,过去四年来,江泽民的暴行也已延伸至台湾境内,使得台湾人民的人身安全和隐私权受到恐怖的监控及侵犯。

台湾法轮功学员前往中国大陆,遭到非法拘禁、伤害、暴力取证。前往香港、冰岛参加合法活动,被无端的遣返、拘留,导致财物、精神、身体的伤害。马祖居民则因中共镇压法轮功,生计因此受到威胁。另有数名台湾大陆新娘回乡时,被秘密拘留审讯、非法判刑及关押。

宣言中强调,台湾这六位自诉人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台湾、全球法轮功学员与全人类,都是受害者。

江泽民利用谎言,让不明真相的人们产生对法轮功的仇恨,甚至参与迫害。江泽民编造假数字,掩盖根基腐蚀的中国经济,蛊惑全世界的投资人提供资金,以供应镇压的资金来源;用经济利益的假象蒙蔽多国政府,使其偏离了人权、保护善良的立国精神。

宣言中引用一九八○年美国皮纳.艾瑞拉人权案的名言「动用酷刑者是全人类的公敌」来说明,除了台湾提出控告之外,世界各地的人权律师也形成联合网,协助法轮功学员追诉江泽民及其他共犯官员。

自去年十月起,美国、比利时、西班牙等国,均对江泽民提出残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的控告;澳洲、加拿大、瑞士、德国、爱尔兰等国则正准备提出控告。

宣言中最后表示,在目前「全球公审江泽民」的国际人权正义洪势中,宣布将江泽民等人权败类,送上台湾维护人类正义的法庭,并呼吁台湾人、全中国人及全世界的人,用「良知」法庭审判这些人类公敌。

全世界的正义之士若能同声谴责,必能制止这场华人社会中最大的人权惨剧,让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早日重获自由,让台湾人民不再受到中共的迫害及威胁,让真理、善良及正义之光普照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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