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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這樣稱呼薄三兒是在罵馬英九
 
李威
 
2009年12月1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很多華人認爲臺灣現總統馬英九瀟灑倜儻,前不久臺灣一位政要對薄熙來說:你是中國的馬英九,很英俊。媒體報導說,薄熙來面露尷尬。按理來說,一般人都會爲此謙虛一番,但非常淫亂的薄熙來心裏有鬼,不知此時是在恭維他,還是在暗諷他。

自從說要和中共雙贏之後,中共就順竿兒往上爬。前段時間,江澤民的小姘頭宋祖英都鬧着要去臺灣搞黃色「攻心戰」,還點名要臺灣總統馬英九親自接見。結果輿論太大,沒去成。

最近,薄熙來以「經濟互通」爲由,賈慶林以「政治協商」爲由,要求明年「被臺灣邀請」。但麻煩的是,這兩個人現在都是國際罪犯。經過兩年多的調查,上個月西班牙國家法院宣佈,以「羣體滅絕罪」「酷刑罪」刑事起訴前遼寧省長薄熙來、前北京市委書記賈慶林兩被告及中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前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和中央前山東省委書記吳官正,並將於近期簽發國際逮捕令,要求與西班牙籤署引渡條約的國家,在5名罪犯到訪時拘捕他們,並將其引渡至西班牙受審。

12月10日是國際人權日,「急修人權四法、擒反人類罪、酷刑罪元兇」的「人權四法」立法在臺灣正式啓動。儘管臺灣現行法令中引渡法18條和第2條即可引渡薄熙來等人。現行的兩岸關係條例和入出境移民法,都有相關法律依據,從兩公約施行法也提到政府應有實行有關國際人權的法令。但人權四法的修訂,讓制裁國際嚴重罪行、禁止入境、及引渡行動更有法律依據,讓人權廣受保障。此四項重要的人權法包括:「防止及懲治反人類罪及酷刑罪條例」、「防止及懲治仇恨罪條例」的制訂,及「殘害人羣治罪條例」和「入出國及移民法」之修訂。

前不久,受中共壓力,維族人權領袖熱比婭被列爲不受歡迎人物而被拒絕訪臺。現在,更大的考驗來臨了,現任中共「黨和國家領導人」,同時又是國際社會緝拿的「羣體滅絕罪」、「酷刑罪」罪犯,要不要作爲上賓請進臺灣?!

臺灣政府是臺灣人民選出來的,對此項人權法的修法態度,和在外交事務的具體操作中,必須要證實自己是否是真正在維護臺灣人民的根本利益。

現在再有人稱呼國際罪犯薄熙來是中國的「馬英九」,就是在罵臺灣總統。△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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