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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法官百般刁难匆忙结案(图)
这条揭露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的横幅,令中共惊恐万分,下令新加
两名被告学员黄才华被罚款1千5百新元,如拒付罚款就要坐牢15天;余文忠被罚款1千新元,如拒付罚款就要坐牢10天。目前,黄才华已被送往樟宜女子监狱,余文忠被送往女皇镇监狱。虽然他们提出上诉,并被准许,但不允许保释。一般情况下,上诉申请被接受后,被告允许保释在外等待上诉结果。 中领馆前抗议案涉及三名法轮功学员,他们今年7月20日在中国大使馆对面和平静坐,展示内容为“720绝食抗议中共灭绝人性的迫害法轮功学员/Stop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in China(停止在中国迫害法轮功)”的横幅,被新加坡警方以“展示侮辱性文字有可能造成骚扰”为由控上法庭。当事人之一73岁的陈培育在开庭前突然被撤销起诉,于8月21日被强迫离境。 新加坡律师阿尔弗莱得表示,“如果迫害不存在,可以说造成骚扰。但是如果迫害存在的话,我不明白这怎么可以说成是骚扰。”在三天的审理期间,黄才华和余文忠向法庭呈交了多项证据、四名相关证人,但均被法官拒绝。 提交的证据包括联合国关于法轮功的调查报告,和美国国会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的188号决议等,法官以“不相关”为由拒绝。提请的证人沈健在中国因修炼法轮功多次被非法关押,法官认为该证人7月20日当天不在现场,不能作证。黄才华于是要求请当时就在现场的当事人之一陈培育作证,被法官指为拖延时间,亦遭拒绝。被告提出另外的两位证人和其他多种证据也都被法官拒绝接受。 除此之外,控方也突然撤销了原拟传召的两位控方证人中的一个和呈堂证物 VCD。出席庭审旁听的王女士说:“刑事案证人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这个法庭不仅不让辩方证人作证,而且取消了控方证人、证物。不足够的证人、证物如何能让一个行事案成立,法官如何在公证的情况下判决,这简直是不可能。” 29日,为尽快结束审理此案,检控官提出给予被告一天半时间准备结案陈词。法官则批准了半天的时间。黄才华抗议说,根据以前的经历,在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他们的结案陈词在1个月后提交,现在他们没有代表律师,按理需要更多时间来准备,但法官强性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30日,黄才华为表抗议,当天拒绝提交结案陈词,结果被法官判定自行放弃其辩护机会。当天下午法官下判,两名被告罪名成立,分别罚款1千与1千5百新元。黄才华和余文忠的代表律师于11月底被吊销执照,在近两天半的审讯中,两人为自己辩护。 附余文忠于30日上午为自己辩护向法官申诉的一段陈词: 我当天去中领馆的用意是要求中共停止灭绝人性的迫害,本着良心、善心去做这件事。到现在已经有近3000名法轮功学员被虐杀,这是记录在案。没有记录的可能更多。很多人的器官被摘除。 只有一个证人警察凭着横幅的内容作一个假设,说我们会造成侮辱和骚扰。他已经承认,如果迫害(在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事实,侮辱就不存在。 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一直在证明迫害是事实。联合国报告的案例证据,布什的谴责迫害的信、在美国众议院420:0票通过的谴责迫害的188号决议,还有304 号议案,里面呼吁中共停止迫害,包括停止在中国美国的迫害。还有加拿大活摘报告。这些都被你拒绝。但是国际媒体CNN,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都报导中共迫害法轮功。包括李资政(新加坡李光耀)在达拉斯说过,他不知道为什么中国迫害法轮功,这说明了他知道这场迫害,只是不知道原因。全球有80个案件起诉迫害者,30个在30个国家正在审理当中,共40多个律师参与。 不管你听不听(我们的理由),对法轮功迫害是事实。此迫害邪恶、无耻,是有史以来反人类反文明的大罪行。而且还在秘密地进行着。 我们新加坡的这个案子,全世界都在关注。希望新加坡政府做出正确,有良心的选择。要选择善还是选择邪恶。 作为一个人,应该有良心,人间不是给邪恶逞凶的乐园。邪恶将受到惩罚,也必须付出代价,这是天理,无论邪恶的中共如何邪恶,新加坡政府不允许我们讲迫害的真相,但我们都会坚持到底讲真相。 我还要反驳检控官所说过的话。他说,证人不在现场就与本案无关。很简单的道理,买凶杀人;他不需要在现场。 检控官还说,我们在静坐时,中领馆有人走出来给我们拍照,因为他不高兴,他被骚扰。当然啦,你揭露杀人的人,他一定不高兴。全球的中领馆,都有大法弟子抗议。这些大法弟子都遭到过中领馆的人的骚扰。 希望法官做出正确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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