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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成军生命垂危 国际人权组织致信胡锦涛
据明慧网11月16日报导,刘成军因长春电视插播法轮功真象被判刑19年,狱中遭到非人虐待。目前整天昏迷,不能吃饭喝水已25天。现住在吉林省劳改中心医院。医生早已下病危通知,监狱已同意刘成军保外就医,但刘成军户口所在地农安县公安局系统怕担责任,不同意接收,监狱将保外就医材料作废,使刘成军至今不能回家。 刘成军生命垂危的消息10月26日通过明慧网发出后,海外各国法轮功学员纷纷发起声援和营救活动。一些人权组织也伸出援手。其中“瑞士基督教反酷刑组织”11月7日曾致信胡锦涛、吉林省公安厅长赵永吉(译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伯尔尼大使馆,强烈呼吁“立即着手调查吉林省监狱和长春公安医院的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有效地保护被关押的人不再受狱警的非法酷刑。” “瑞士基督教反酷刑组织”在信中还要求对实施酷刑的责任者进行审判并强烈要求刘成军得到适当的治疗。 现在大陆几乎每天都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消息,但却被大量的官方谎言掩盖着、粉饰着。为了打破大陆的信息垄断,刘成军等大陆法轮功学员曾通过电视插播等形式,向国内的民众讲述法轮功的真象,同时,电视插播也引起了西方人的关注。 约翰是美国加州一家小型企业的老板,他说,在中国没有自由媒体,而且从媒体自由方面来看,它是做的最差的国家之一。其次,许多中国法律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其法律的基础是完全不同的。美国法律基于民主原则,具备完整的监督和制衡机制,在中国,一个未经民选的国家元首──独裁者的命令就被当成“法律”。 技师迪安说:从我在中国的所见所闻来看,那里是国家控制着媒体。我们在美国有许多渠道让人们听到我们的声音。我们可以给编辑写信,和我们的国会议员谈话,甚至能在公共场合就我们关心的事情发表言论,所以我们有足够的言论自由通道。我明白为什么法轮功学员会覆盖国家电视信号去播放他们的信息,因为他们没有其它选择。而且,在中国,虽然他们的宪法给予其公民一定的权利,诸如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但那些权利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兑现。 约翰说,有人用真实信息覆盖中国电视的信号,这符合中国的宪法及更高的道德准则。以法轮功为例,学员们不仅没有伤害人民或财产,而且提供了正面的消息以帮助改善国家。他们的行为非常高尚而且依我看实际上为中国提供了一项大众服务。在我们国家,这样的“非暴力抵抗”举动会被视为英雄行为。 约翰表示,法轮功学员因为最无私的理由这样做了。他们不仅在营救那些因为信仰而在监狱里受折磨的人们,而且也在救助被欺骗的公众,给他们宝贵的机会,打开他们的眼睛、耳朵、思想和心灵。法轮功学员是最无私的利他主义者。 吉林市监狱监狱长李强 0432-84155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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