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離還是拒絕晉文公的赦免令,伏劍自刎而死,用生命捍衛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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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報消息】李離是春秋時期晉國的法官。有一次判案時,因爲誤聽下屬對案情的陳述,導致判斷錯誤,枉殺他人。事後,李離重看案卷,發現疑點,確認是自己判案錯誤。他痛悔不已,把自己打入死牢,判了死罪。
晉文公很信任李離,聽聞此事非常震驚,要赦免他,並勸誡李離:「朝廷官員的官職高低不一,刑罰輕重有別,這是你手下官吏的過失,不是你的罪責。」
李離不這樣看問題,回答道:「臣是掌管司法的長官,不曾把高位讓給下屬;我領取的俸祿很多,也不曾分給下屬。如今我聽案情有誤而枉殺無辜的人,卻要把責任推卸給下屬,哪有這種道理?」
晉文公很愛才,不想就這樣失去李離這樣的人才,繼續勸說道:「按照你的邏輯,我是君主,任命你爲法官,你認定自己有罪,那麼我是不是也有罪啊?」
李離回答道:「法官辦案必須遵循律法,判錯案理應受罰,錯殺人更要以死償命。君主您沒有錯,您是因爲臣斷案細緻入微、善於決斷疑難案件才讓我做法官。現在我判案有誤而錯殺了人,就應該被判處死罪。」
後來,李離還是拒絕晉文公的赦免令,伏劍自刎而死,用生命捍衛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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