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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喉」觸目驚心 中國記者何去何從?
該報導進一步披露了細節:記者接到讀者報料趕到兇殺現場,看到該公寓的11 幢樓靠南邊一側,警方已經拉起了警戒線,不少圍觀的居民議論紛紛。住在6單元的張阿姨說,被殺的女主人是浙江省某網站嘉興頻道的一名女記者,今年28歲,去年剛結婚。近幾天,女記者的丈夫出差在外。昨天上午,她母親有事給她打電話,可打了好幾個都沒人接,就跑過來看看。誰知打開門一看,發現女兒死了,就大聲哭了起來並馬上報了警。著名痕跡專家俞良華透露,女記者被殺於客廳隔壁臥室的床上,是喉部被割了一刀致死。一位60多歲的老奶奶說,前晚21:30左右有人曾聽到樓上密集的腳步聲……顯然,她的死因還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但也可能永遠成謎。我認爲,不論怎樣,它都具有振聾發聵的象徵性意義,既在一黨執政的體制下,只要新聞記者敢於揭露生活的陰暗面,就會得罪人,不論是政府官員還是其它人,都會有可能遭到打擊報復。其受到傷害的程度則因個人運氣而略有不同而已。 象我這樣的記者,得罪的是中共高層的官員,如江澤民,李鐵映,薄熙來,他們能夠操控司法等國家機器,就網羅罪名,恂私枉法,使我入獄5年,假如他們沒有那麼大的權利,就可能象對待上述的女記者一樣,或赤膊上陣,或買通殺手,讓她死於非命。無疑地,這些做法都對記者造成了恐嚇,對新聞自由造成了踐踏,也是對一個社會民主法制建設的極大蔑視。 除了割喉,在問題的另一方面,就目前的情況,在中共宣傳部門看來,對記者用錢封口的辦法加以管理成本最底,可能也更爲有效。去年山西礦難的事例不必複述,以往類似故事多如牛毛。單舉11月28日《東方早報》的新聞稿爲例。這篇以《國務院嚴處河北蔚縣礦難瞞報事故》爲題的文章說,2008年7月14日,河北省張家口市蔚縣李家窪煤礦新井特別重大炸藥燃燒事故發生後,礦主隱瞞不報,轉移屍體,破壞現場,銷燬證據,收買記者,高額賠償遇難者家屬;河北省蔚縣和南留莊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和部分工作人員組織或參與瞞報。事故造成34人死亡、 1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1924萬元。國務院的批覆認定,這是一起非法盜採國家資源、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惡意瞞報的責任事故。66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其中,蔚縣縣委書記李宏興、縣長祁建華、蔚縣李家窪煤礦開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成奎等48名事故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當然,這些小官僚在把別人當成廉價犧牲品的同時,很快也成了頂頭上司的祭品,都在意料之中,不值得大驚小怪。但如此重大的突發事件,當地所有的記者則全部被買通封口,的確出人意料,發人深思。 報導說,事故發生後,有多家媒體單位的記者採訪,要求了解報導事故情況。爲瞞報事故,礦主共支付 260多萬元用於收買記者。初步查明,10名記者涉嫌犯罪,待司法機關作出決定後,一併由黨的紀律檢察機關、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相應處理。我想,10個人分贓了多達260萬元,這是一個多麼大,多麼驚人的數字!假如用這些錢去改善礦工的物質生活和安全條件,該有多好!礦主爲什麼要本末倒置呢! 顯然,面對金錢的誘惑,不僅官員和老闆,而且當地的媒體均喪失了良知和理性,已是全軍覆沒,從而致使這一重大的人員傷亡事故至今才遲遲公佈了結果。真的讀來令人扼腕嘆息!於是,我們清楚地看到了中國新聞界的悲哀,記者只能面對兩條生活出路:割喉與封口,或者是講真話而悄然倒下,或者是跟着官方撒謊而致富,二者之間何去何從,只能選擇其一。 我記得9年前經歷的種種新聞發佈會,只要是官方舉辦的,必定是當地宣傳部門精心策劃的公關活動,不僅下發的統一口徑的新聞稿,不允許做大的修改,只能照抄照發,而且至少每人可以得到一份禮品,或許還有紅包,這等於說,在報導方面,官方與媒體記者進行了一種骯髒的交易,用物質利益換取虛假新聞,久而久之,官員和記者達成了一種默契:求官員辦事的人賄賂官員,求記者說謊的人再賄賂記者,他們誰也不揭誰的短,皆大歡喜,實際上受損的是大家共同所處的社會。官員爲了多賺錢,和礦主緊密勾結,肆無忌憚地剝削工人,當然不會改善他們的安全條件,而每一次的礦難及生命財產損失都與政府缺失新聞監督有關,都不會是最後一次,而每一次都無法不牽連記者。只有等到死了人,上級才能亡羊補牢,作秀表演,以變應對下一次災難的來臨。就這樣,官員和記者同流和污,而又同歸於盡。 因此,一般情況下,我願意避開官方舉辦的會議,而自行選擇報導題目和內容,其中包括各種突發事件,但風險很大,因爲它直接涉及官員的切身利益,或許會影響他們的官場前程,所以,只要真實地報導生活中的矛盾,就必然面臨個人的災難。我可以例舉許多典型事例使讀者變得憤怒而無語,比如山西的高勤榮,但限於篇幅而不得不從簡,總之一方面,類似割喉而捱打致傷致殘的記者很多,有的還被誣陷罪名抓捕下獄,出獄後也受到嚴密監控,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另一方面,通過各種名目,以物質利益爲誘惑,窒息記者聲音的中共宣傳部門,花樣翻新,手段卑劣,對那些非理性而膽怯的記者,則極盡腐蝕拉攏之能事,無所不用其極。因此,幾乎全國的媒體都是一個聲音,一個面貌,使讀報和看電視聽廣播,變得既簡單又複雜。說他簡單,是指你只要知道一家媒體的內容就萬事大吉。說它複雜,是因爲你要思索媒體後面的潛臺辭才能恍然大悟,併爲自己的上當受騙而痛苦萬分。 概之,如果你不想去坐牢,也不想失去工作,做爲一個新聞記者,不得不幫助政府官員撒謊,千方百計地剝奪老百姓的知情權和表達權,自然也使他們喪失了選舉權和監督權,當然也包括記者本身在內,都在醞釀着社會動盪的災難,於是,政府官員腐敗享樂,貪贓枉法之餘,全力以赴地引導人們一切向錢看,慢慢地社會風氣變得越來越壞,兩極分化造成的社會矛盾也日趨激烈,官員希望老百姓變成吃飽喝足擁護他們的豬,然而正好相反,物質財富和精神生活的反差越來越大,造成他們更加焦慮而痛苦,他們越來越不滿,便急需記者爲其代言呼籲,那麼中國的記者怎麼辦呢?是的,中國目前正處在這樣一個十字路口的徘徊時期。記者何去何從?中國何去何從? 2009年12月9日於多倫多定稿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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