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法輪功學會在加國會作證中共迫害法輪功
 
2006年11月2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央社十一月二十三日報導,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主席李迅接受加拿大國會外交委員會人權小組之邀,在中國人權聽證會上就中國法輪功學員七年來遭受的迫害作證。


李迅說,律師高智晟被稱爲「中國律師的良心」,他不是法輪功學員,但他自己因維護中國人權,尤其是給中共領導人的「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的三封公開信而被捕。

李迅引用二零零五年高智晟給中共領導人的公開信的話說,在政府針對人民毫無人性的殘暴記錄中,最持久跟最不道德行爲紀錄,即是「六一零」人員和警察的下流行徑,幾乎是百分之百的女同胞生殖器、乳房及男性生殖器,都在被迫害過程中都遭到了極下流的攻擊。

李迅舉出法輪功學員過去七年,在中國遭受野蠻傷害的兩個實例,大量的案例仍舊沒有被報導出來,揭露這樣的消息會構成「泄露國家機密」等重罪。

李迅說,卡爾利居民劉文宇的妻子姚悅,是十四名被非法監禁在中國的加拿大居民的親屬之一。二零零一年,姚悅因爲從法輪功網站下載訊息,並加印散發揭露迫害的傳單而被判高達十二年的刑期。

李迅接着向人權委員會的成員們簡介法輪功和中共迫害的情況。他說,法輪功信仰的是真善忍,而中共推崇的是暴力、欺騙和摧毀傳統價值觀和信仰。至今已經有超過兩千九百八十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案例被確認。

李迅提到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活體器官的罪行,他說,最近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在獨立調查報告中得到結論,中共政權和全國數不清的部門從法輪功學員身上強行摘取器官的行爲一直存在,而且繼續着。李迅說,鎮壓法輪功的政策意味着學員在監獄裏沒有任何權利,任憑腐敗當局處置。

李迅認爲,這些摘取法輪功學員活體器官的重大發現,足以讓外交委員會對此舉行獨立的聽證會。

關於加中雙邊人權對話,李迅引用中國問題專家伯頓教授報告中的發現,強調中國外交部的責任是在海外保障中國的利益,從機構角度講,它不會關心在國內提倡尊重中國人權。李迅說,雙邊人權對話開始於一九九七年,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以及迫害的升級都在對話開始之後,而對法輪功的迫害,透過煽動仇恨、酷刑、虐殺等犯罪,構成了嚴重的反人類犯罪。

李迅向國會提出建議: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釋放一切被監禁的法輪功學員;暫停雙邊人權對話,直到伯頓教授報告中提到的嚴重關注得到足夠的考慮;將人權置於加拿大對華關係的中心,利用每一個機會提倡尊重人權,公開反對中共的人權踐踏;在未來的對華人權對話中,邀請民間團體及法輪功代表等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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