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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就這一點,楊佳案審理無效(圖)
 
陳東
 
2008年11月10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11月6日,阿波羅網於美國首發了上海維權的一篇文章《楊佳案:上海坊間新傳楊佳殺警是類似法輪功天安門自焚僞案的政治》,8日失蹤數月的楊佳母親就有了消息。

這篇文章厲害在戳破了此殺警案的幾個疑點。

例如,人們說,除當局外的所有人是否從一開始就走入了上海警方預設的誤區:即肯定楊佳殺了警察,殺人償命無疑。所以出現了儘管民意是那麼一邊倒的聲援楊佳,但也有一定數量的網民在跟貼時表達:祝英雄楊佳一路走好!……這種讓民意處於既同情楊佳又自我先唱衰英雄的境地是否就是當局所要的結果?

還有,這樣一個驚世大案,又是在公安分局的有利他們監控百姓的環境,警方爲何拿不出一套完整的令人信服的能證明楊佳殘忍殺警的錄象記錄?爲什麼楊母至今未現?如果楊母確已被害不在人世,一審二審豈不都是釜底抽薪或者是空中樓閣而變得毫無意義?更有令人不解的是,對被告楊佳不利的證人爲何也被拒絕出庭?

文章說,到目前爲止,楊母仍然是打開黑箱裏的真相的主要鑰匙。上海當局綁架楊母無疑就是掩蓋殺警真相。沒有真相的審判必須無條件立即被推倒。如果不立即交出楊母,還原殺警真相,全體人民必須刻不容緩地集中起來,在同一時刻用最和平的方式打倒共產黨!最和平的方式就是上街。不要人爲的把上街等同於六四天安門絕食,因爲我們不準備絕食;不要事先去把上街的事看作是很大很嚴重的政治,因爲我們只是爲了獲得真相,拯救可能是無辜百姓的生命,追求社會的公開公正和公平。我們不要在家裏等待「中國葉利欽」的出現,沒有公民的土壤和公民的力量展示,「中國葉利欽」是不會有生命力的,就如高智晟、郭飛雄、胡佳及許許多多至今仍在監獄中的中國的脊樑、民運領袖們一樣。我們也沒有理由悲觀,一旦公民的土壤和公民的力量展示逐漸形成了,「中國葉利欽」的出現是分分秒秒的事。

天哪,中共最怕的就是中國出現推翻共產黨的葉利欽!

文章說,「六四以後,我們沒有再越過「上街」這道坎」,什麼意思?──現在我們要集體越一越。

對於中共來說,就是成立個養花養魚養貓養狗協會都算是暴民聚會,要是人民集體上街,那嘴說中國人民是「P」民的邪黨,還不怕自己被崩沒了?

所以,這篇文章6日發表,8日楊佳母親王靜梅就有了消息。

劉曉原律師的博客公佈了這則消息。

上午十時三十三分,劉曉原律師接到王靜榮打來電話,說姐姐王靜梅有消息了。

王靜榮告訴劉曉原律師,11月8日星期六,居委會領導找到她,上邊讓通知說,王靜梅在北京公安機關所屬的安康醫院接受治療。


楊母王靜梅。
接到通知後,王靜榮在11月9日去見了王靜梅。王靜梅告訴她,自己是7月2日被帶到這裏治療的。

奇怪了,王靜梅7月2日就被強制性送到精神病醫院,到了11月8日「上面」通知居委會去告訴王靜梅的家屬她在哪裏。這個「上面」是個什麼東西,憑什麼綁架楊佳他母親?居委會又是個什麼東西?居委會是管過她吃還是管過她穿?既然沒有撫養和被撫養關係,憑什麼要由居委會出面通知?從法律和DNA角度來講,夫妻、父子、母子關係才是直系親屬,中共太邪了,連人的正常家庭結構都給踐踏了。

劉曉原律師說,「聽到這個消息後,我既感到十分驚訝,以前的猜測終於得到了驗證,王靜梅不是自己失蹤,而是被(強制)送到精神病醫院治療了。」

更奇怪的是,謝有明律師曾到過醫院找王靜梅簽訂委託書。王靜梅有家庭有丈夫,爲何警方通知律師謝有明、謝晉到安康醫院找王靜梅簽訂委託書,而家人卻不知她身在何處,是否還活在人間?

謝有明、謝晉說,王靜梅正患着精神病,屬於無民事行爲能力的人。既然如此,爲什麼家人和外界這麼尋找王靜梅,這倆不但一直保持沉默,而且還聲稱被她全權委託?

不做律師的人也知道一個基本常識,「精神病人」的授權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專業律師謝有明、謝晉難道連這個也不知道嗎?

劉曉原律師說,「找一個精神病人給自己授權,這也太離奇了吧?」

這授權不但沒有法律效力,而且嚴重違反了職業道德和法律規定。劉曉原律師說,「因此,楊佳案一審程序嚴重違法,單就這一點,案件就應當發回重審。」△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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