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大了,難怪江澤民說夜長夢多(圖)
 
青晴
 
2008年10月27日發表
 

中共視楊佳如洪水強震,楊佳在法庭上視中共如糞土!

【人民報消息】難怪江澤民說「要迅速處決楊佳,否則夜長夢多」,現在真是惡夢成真。

北京有兩位律師劉曉原和李勁松發現楊佳案件中一些新疑點。他們已經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材料申請爲楊佳案件死刑覆核階段做法律幫助。

現在是信息流通的時代,按照過去的做法,律師發現問題,提出疑問,只有一個渠道,那就是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材料,然後等候消息。民衆都不可能知道內情。但現在不同了,你中共隱瞞真相,我這裏可以建博客、貼帖子,接受公正媒體的採訪,江澤民想瞞天過海,那是妄想。

比如楊佳殺警事件,上海二審都完畢了,只等最高法院走個形式就砍頭,但是架不住中國人太多了,業餘的從這個角度看,專業的從那個角度看,假的經不住這麼立體的轉着圈兒的來回看哪,看着看着就看出毛病來了。

10月23日,劉曉原律師接受新唐人電視臺記者的訪問時表示,他最近幾天在研究楊佳殺警案一審和二審的判決書,在官方判決書上繼續發現作案過程中一些新的疑點。

衆多作案工具是從哪裏來的?

楊佳去閘北公安分局的時候是騎着自行車去的,自行車放在離閘北公安分局還有一段距離的地方。

按照上海法院一審判決書的說法,在楊佳身上查出的只是一個小小的腰包。但判決書又說,做案現場發現8個燃燒瓶、警用噴霧器、防毒面具、33釐米長的鐵錘、鋒利的殺人刀等很多作案工具,還有礦泉水和一根登山杖等等。

楊佳那個小小的腰包裏面能裝下那麼多兇器嗎?劉曉原律師對於楊佳一人攜帶衆多作案工具,而且多數是警察才可能配備的對付百姓的兇器,提出疑問。

還有殺人刀柄上的指紋對比鑑定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證據,是決定一個人是生是死的關鍵問題,但死刑判決書上竟然沒有提及。這樣的死刑判決書怎麼能生效呢?這樣草菅人命的法官不但應該立即解職,而且應該下監。

7秒內殺死4個人?!

劉曉原律師說,他們發現判決書上說,楊佳一個人在7秒鐘之內殺死4個人,而且4個人每個人心臟都有那麼多傷。他表示要找一些醫學專家對屍體檢驗報告。

從時間上來看,一個人作案有沒有這種可能?從時間上來判斷,如果沒有這種可能性,又是什麼原因造成的這麼多人死亡的蹊蹺現場?

劉曉原律師說,這個案件我發現不但程序上存在問題,殺人的過程方面也有很多疑點無法解釋。

例如大廳裏的錄像,按理來說,那是不可能造假的。因爲現在大街上都用攝像機鏡頭照着老百姓,公安自己辦公的大廳裏更是24小時監控。可是那4個警察被追殺到大廳裏以後,關鍵時刻的錄像就不公佈了。

是誰追殺這4個倒霉催的,是一個戴面具的人。庭上放錄像時,楊佳在庭上質問道:「那個戴面具的人怎麼就是我?」

這位殺人把4個人趕到大廳去,再由幾個等在那裏的殺手去收拾,所以大廳的錄像無法公佈。劉曉原律師對於殺人錄像不完整提出質疑。

人命關頭,劉曉原和李勁松律師已經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爲楊佳做死刑覆核階段的法律幫助。他們將楊福生的授權委託書,以及律師事務所公函,律師執業證相關材料用特快專遞寄給了最高人民法院。

死者一月壽命江賠一萬元,百姓買單

對於死去的6名警察,內定不是烈士,而是因公殉職,之間的待遇相差非常之大。家屬有各種要求,談不攏,所以原定於2008年7月12日召開的追悼會並沒有順利如期舉行。

經過交涉之後,江澤民做出死者一月壽命賠一萬元的決定,計算到每人80歲死亡累計。家中凡有子女的或直系親屬可以直接安排進入公安機關工作。

7月23日上午10時,上海才召開了殺警案6名死者的追悼大會。

被江澤民殺掉的警察的家屬擺平了,但想迅速處決楊佳就不那麼容易。處理不好,引起衆怒,那就不是江一人腦袋被擰下來的問題,而是中共將爲此滅亡。△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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