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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正抗議新加坡政府迫害法輪功
 
國峯
 
2006年12月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新加坡繼續審理所謂「法輪功學員中領館前抗議案」,法官於三十日判罪名成立,兩名被告學員黃才華、余文忠分別被罰款一千與一千伍百元新幣,如拒絕付罰款就分別要坐牢十天與十五天。黃、餘兩人認爲審判過程嚴重不公,所有提交的辯方證據和四名辯方證人均被拒絕,兩人當場提出要上訴,但法官裁定先執行判決之後才準上訴。目前,黃才華、余文忠各被送往樟宜女子監獄與女皇鎮監獄,且不允許保釋。

所謂「中領館前抗議案」指今年七月二十日三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使館對面和平靜坐,展示題爲「七二零絕食抗議中共滅絕人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Stop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in China(停止在中國迫害法輪功)」的橫幅,被新加坡警方以「展示侮辱性文字有可能造成騷擾」爲由控告。其中七十三歲的當事人陳培育在開庭前突然被撤銷起訴,於八月二十一日被強迫離境。

三天審理期間,黃才華和余文忠向法庭呈交了多項證據均被法官拒絕,包括聯合國關於法輪功的調查報告,和美國國會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的一八八號決議等,法官以「不相關」爲由拒絕。更匪夷所思的是,控方突然撤銷了原擬傳召的一位控方證人和呈堂證物VCD,證人與證物視而不見,如何能讓一個刑事案成立?

法庭顯然承受了來自新加坡當局的結案壓力,從以下端倪,就可看出這場審訊完全是一場傀儡劇:黃才華和余文忠的代表律師於十一月底被吊銷執照,兩人被迫要親自爲自己辯護;他們在審訊中的陳述一再被法官打斷;法庭庭房形同密室,只允許四名學員入內,卻派出大量警察佔據旁聽席;法官拒絕在場記者使用筆記本電腦等。

回顧十年前的一九九六年,法輪功在新加坡就已註冊成爲合法社團。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之前,法輪功在新加坡蓬勃發展,沒有遇到當局的任何刁難。而在九九年以後,新加坡政府對法輪功態度突變,每一次侵犯法輪功學員人權事件的發生,都和中共與新加坡高層的往來互動有關,更是中共直接壓力和利益誘惑的結果。轉眼間,新加坡似乎變成了中共的藩屬,新加坡的法律也成爲中共鉗制人民思想的得力武器。

其實,近年新加坡法輪功學員的修煉環境早已隨着中共黑手的侵入而惡化,不但集體煉功和洪法活動受到干擾和限制,媒體配合傳播中共的謊言污衊,還頻頻出現警察以所謂「非法集會」、「破壞秩序」爲由拘捕和起訴法輪功學員的嚴重事件。

今年五月二十八日媒體公佈了曾擔任中共專責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辦公室」頭目李嵐清即將訪問新加坡,其後新加坡連續發生一系列企圖遣返法輪功學員、取締講真相活動的事件。七月十四日新加坡政府更以「非法集會」的莫須有罪名,控告去年十月當地九名法輪功學員和平講真相的作爲。

該案恰好在李嵐清訪問新加坡後不久,中共新華網等喉舌迅速炒作,新加坡當局的舉動明顯是爲了向李嵐清和中共獻媚。在此前後,諸多不公正事件一再發生,新加坡當局吊銷法輪功學員的工作許可,強制離境、甚至控告多名派發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

根據明慧網資料顯示,九九年迄今,至少已有近三千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與江氏集團迫害致死,近百萬名學員被非法關押、勞教、進洗腦班,超過五百人被判處十八年以上徒刑。令人髮指的迫害手段包括謀殺、上百種酷刑、強姦、精神迫害和隔離,包括歧視侮辱、煽動仇恨、強迫注射傷害神經的藥物等。

今年三月初,多位證人曝光了中共廣建集中營、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販售牟利並焚屍滅跡的暴行,大陸很多勞教所、監獄、醫院參與其中。七月六日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和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公佈了對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獨立調查結果,證實存在着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這種駭人聽聞的暴行。此等慘無人道的虐殺牟利方式已經進行多年,而且仍在持續着。

七年多來,法輪功已經洪傳了八十多個國家,廣獲各國一千四百多項褒獎。世界各地的學員相繼以橫幅標語、遊行集會、燭光夜悼、反酷刑演示、新聞發佈會、文藝演出等方式,鍥而不捨的向世人講述着法輪功被嚴酷迫害的真相,啓發人們的善念良知。數年來許多西方民主國家的地方官員、國會議員頻頻呼籲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

即以今年初爲例,歐洲與美國不約而同出現幾件支持法輪功、譴責中共的議案與判決,格外受到關注人權之士的矚目。一月二十五日由四十六個成員國組成的歐洲委員會,在法國斯特拉斯堡全體會議上通過了譴責共產獨裁集權罪行的決議;一月三十一日,舊金山市議會通過「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決議案;二月一日德國薩克森州首府德雷斯頓市的行政法院判決:二零零二年四月,中共前黨魁江澤民訪問期間,德國警察對一名法輪功學員盤查證件、記錄個人信息並要求她離開的行爲是非法的。

如今新加坡政府對真相視而不見,罔顧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的事實,在中共反人類罪行廣泛曝光並引發國際社會普遍譴責後,一意孤行的逆反潮流,對和平理性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控告、定罪。此案判決曲意誣陷法輪功,法官拒絕新加坡學員提供的證據與證言,反而以主觀臆斷判罪,很顯然是屈服於中共淫威。殺人者可以成爲新加坡政府的座上客,而呼籲阻止殺人的善舉卻被判「騷擾」之罪,不只顛倒是非,更荒謬的是,法庭竟然要求先服刑後上訴,急於要把法輪功學員關進監獄,無異於協同中共迫害法輪功!

我們必須嚴正指出:法輪功學員是爲了早日製止這場迫害,而向廣大民衆講清真相、揭露中共邪惡的本質。新加坡政府近年迎合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舉動,已留下極不光彩的歷史;如果當局一味討好中共而繼續與邪惡爲伍,等於把自己送上審判臺,終將難逃正義的聲討與世人的唾棄。

新加坡當局更不要忽視了二零零四年底《九評共產黨》問世後引發的退黨大潮,已如石破天驚、銳不可當。迄今已有一千六百萬人在網站公開發表聲明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越來越多的海內外華人在認清中共的邪惡本質後,紛紛表態退黨,標誌着中共的解體崩析在即。新加坡實不應與歷史的洪流抗衡,枉做邪黨淪亡的陪葬品。

善惡有報是天理。古往今來,順應民心者,才能昌盛繁榮;助紂爲虐之徒,都逃不過歷史的審判。如果新加坡當局執意充當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幫兇,將爲新加坡國家與人民帶來災難。希望新加坡政府幡然悔悟,儘快懸崖勒馬,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恢復他們的名譽及自由;從今往後,更應充分尊重及保障法輪功學員的基本權利,不要再協從中共,才是爲民謀福、爲己留後路的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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