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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媒体曾经这样报导高智晟(1)(多图)
 
————北京日报:良心,使我无法拒绝

高律师与周成汉母子在一起。(徐尚林/摄影)


【人民报消息】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在为法轮功写出三封公开信后,大陆媒体既往对高智晟的种种报导均被删除。在高智晟律师被当局逮捕三个月之际,《大纪元》将陆续发表一些大陆媒体既往对高智晟律师的报导。

以下是《北京日报》2002年12月13日刊登的《良心,使我无法拒绝》的全文报导和图片。

本报曾以《孩子,拉住妈妈的手》为题,报道过聋儿周成汉的不幸遭遇。他14个月时因一场医疗事故导致双耳失聪,一家人为“讨说法”四处奔走。许多读者很关心这个小男孩的命运。值得庆幸的是,周成汉现在有了一位无偿为他代理案件的律师。这个律师很独特,每年代理的案件中有三分之二不收费。请看——生活特稿《良心,使我无法拒绝》(闻韬/文、徐尚林/摄影)

初冬的北京,一个天气晴朗的下午,阳光温柔地照射着,路上的人都被晒得暖洋洋的,很舒适、惬意。但在安定门附近一个律师事务所里,两个风尘仆仆、满脸泪痕的人的一番话语,使洒满阳光的的屋子显得有些沉闷、压抑。

这是一对来自东北农村的夫妻。他们19岁、患糖尿病的女儿因在一家医院输了此类病禁用的葡萄糖而死亡。女儿如今放在冰柜里已经1年了,官司却一直没有打下来。接待他们的律师高智晟心里明白,这可能是他不得不接、还不能收钱的又一个案子。到目前,高律师已无偿为50多起案子提供法律援助。

有人曾不解地问他:“打这么些无偿官司,没钱还劳神,不觉得亏吗?”

他很坦然地说:“我是一个普通的律师,每一位当事人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我的确希望这可能是一个商业机会。但很多案子,是要由良心来考虑接与不接的。”

高律师说,他现在正无偿代理的一个案子发生在陕西。一个11岁的小男孩被教室屋顶上掉下来的水泥砸成植物人,男孩家里很穷,无钱进一步治疗,他只能整天躺在床上,瘦得不成形。孩子的父亲辗转找到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后,一进门便蹲在地上痛哭失声:“我就这么一个孩子,两年多了也获不了赔偿,都找了好几个律师了,但……”面对这样的情形,高律师说自己没法拒绝。他说:“孩子的父亲在找到我之前希望是没有破灭的,我不能把他推向绝望。再说,我还有三分之一的案子是收费的,社会已给我了一定的回馈。钱挣多少是个够?如果我有能力帮别人而不帮,找托词将当事人拒之门外,我的良心会不安。因为我也深深体会过一个弱者的艰难,更知道一个陷入困境的人渴望看到希望时那种特别复杂的心情。”


高律师接受记者采访。(徐尚林/摄影)



群众给高律师的来信。(徐尚林/摄影)

高智晟律师出生在陕北一个农民家庭。1980年,年仅16岁的他就带着弟弟到离家乡300多公里外的一个小煤矿挖煤,弟弟不幸腿被砸伤了,矿主却将他们轰了出来。一个好心的农民以每天7毛钱的工钱,雇高智晟干了一个月的农活,让他养好弟弟的伤,这个工钱在当时算是很高的。弟弟伤好后,他向那个农民预支了20 天的工钱,送弟弟到太原投奔亲戚,回来后他又为农民挖了一个月的窑洞。那位农民很受感动,说:“你完全可以一走了之啊……”他憨厚的一笑,说:“那还叫人吗?”

他离开了那位农民,打算步行300多公里路回家报名参军。让他难以忘怀的是一路上遇到了许多的好心人。路上,好几个司机免费让他搭车。在一个长途汽车站门口,一位老汉得知他回家是为了参军,称赞他有志气,请他吃了一顿很少吃到的白面馒头,并给他买了一张到延安的汽车票。凌晨4时,老人叫醒他,还硬塞给他5元钱。也许从那时起,“救助”这个词就和他结下了不解之缘,他发誓自己以后有能力了一定要帮助别人。

回家后不久,高智晟实现了自己的第一个人生愿望——应征入伍,在新疆喀什当兵。3年服役期满后,高智晟到喀什一家拉丝厂打工,每天装卸80多公斤一捆的钢丝,一干就是4年。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他自学完了高中课程。

他又一次下决心改变自己命运的是在1991年底。那一年,他看到了一张被人丢弃的《法制日报》,上面登着一则消息:未来10年中国将需要30万名律师,考取律师资格是你把握自己命运的一个阶梯。高智晟决定自学法学大专。

那时的高智晟正走街串巷推车卖菜,但他的手里总是拿着一本书,脑子里琢磨的也全是要记住的概念、定义。有一天,他连人带驮着大蒜的自行车掉进了一条水渠,就是这条湍急的水流,曾不知夺去过多少人的生命。

他都不知道自己怎么爬出了水渠,浑身湿漉漉地回到了家。妻子心疼地哭着对他说:“咱们不卖菜了。我每月虽然只有370元工资,但是,再苦我也养你。你就在家好好读书吧,如果有一天你有出息,最好;如果没有出息,我养你一辈子!”妻子的话给了他从未有过的感动,也使他在命运面前走得更加坚定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1994年,高智晟终于通过了自学考试,拿到了法律大专文凭。第二年,30岁的他又实现了自己的一个人生愿望,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他代理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免费案件。

刚过完3岁生日,非常漂亮可爱的小女孩何彬到医院注射青霉素,医务人员把放在桌上的75%的酒精瓶错当葡萄糖溶液,用酒精稀释后给孩子注射,孩子大叫不止,不久便身亡。孩子的家人奔走了一个冬天,却无结果。有人竟不屑一顾的说:“一条人命就是3000元钱,你们说怎么办?”在这个案子中,高智晟为被害人请求 10万元的精神赔偿,这在当时的新疆是没有先例的,但他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1998年2月26日,幼童杨伟在其父母打工的某水产店玩耍时,因口渴,误将店里的一个盆子里的火碱当水喝下,导致食道及胃部严重烧伤,医院说杨伟今后还必须做不低于20次的食道扩张手术,这对本已举债3万元的残童父母来讲,无异于天文数字,而8名致害责任人竟不愿承担分文责任。高智晟获悉情况后,不仅决定免费为残童提供法律援助,还带头为孩子捐款。在法庭上,面对8位被告,10名律师,高智晟说:“无论你们的阵容有多么强大,无论你们的腰包有多鼓,但我有一个自信底线,就是给孩子赔偿!如果你们理智,你们将输掉钱,如果你们心存侥幸,将输掉钱,输掉道义!”最后,孩子最后获得了32万元的赔偿。

农民溥某由于购买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种子,使艰难耕作一年的希望破灭,他请了两个律师帮他打官司,要求非法经营者赔偿损失49万余元,然而,在经过一次开庭后,农民败诉已成定局。有人多次给农民做工作,劝他自动撤诉以减少诉讼费用支出。伤心的农民找到高智晟,希望他能帮忙。高智晟先后走访十几位专家,获得了包括国家农业部鉴定结论在内的多个证据,最终使农民获得43万元赔偿。

邹炜毅是个不幸的孩子,因医疗事故导致双耳失聪。官司从孩子几个月大直打到6岁仍未了结,有人扬言宁肯花100万元也不会让他们打赢官司。《中国律师报》刊登了此事,并希望能有律师和他们联系。当时还在新疆的高智晟得知此事后,立即与远在辽宁省丹东市的邹炜毅家人通了电话,表示要无偿为他们代理这起案件。面对邹炜毅家人的疑惑,高智晟诚恳地说:“我如果谋求什么或对案件没把握,就不会和你们联系。”从1998年7月到 2000年3月,高律师和助手多次从新疆坐飞机到沈阳,再从沈阳坐火车到丹东,费用全部自理。第一次在丹东和当事人见面他就说:“从现在开始,一句感谢的话也不要说!我在这里,不吃你们一顿饭,不要你们一分钱,唯一需要的就是信任。”现在,邹炜毅已经获得83.7万元的赔偿,这是当时东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最高的一例案件。本报曾以《妈妈,拉住孩子的手》为题报导过的聋儿周成汉的命运与邹炜毅相似。他14个月大时因药物导致双耳失聪,被鉴定为医疗事故,但官司却在几年间打得很艰难。周成汉与母亲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傍晚慕名找到高律师,当时周成汉因又累又饿而哇哇大哭。高律师动情的说:“别的不说了,我先请我的小当事人吃饭!”周成汉的母亲听到此话,感动的直流泪,觉得案子终于有了希望了。现在此案一审判决孩子获赔48万余元,高智晟还在继续免费为孩子上诉。

高智晟说:“我不与法官拉关系,甚至从不客套,但我几乎打赢了所有我独立策划、起诉的官司,这不是我个人的胜利,而是法律、法理、良知及逻辑力量的胜利。”

现在,高智晟每天都会义务接待多名咨询者,每周都要抽出一个上午的时间写信或打电话回答人们的各种法律困惑,每年都接好几起免费案子。同时,他还经常应邀到一些单位义务演讲,宣传法律知识,至今已有47场,从未拿过邀请方一分钱或礼品。2000年,高智晟成为被司法部表彰的9名律师之一。

高律师动情的说:“生活中最不能缺少的就是良心和真情,作为律师更应当如此。我至今不能忘记那位农民对我的帮助,不能忘记所有在我困难时伸过来帮助我的手。我只有用自己的诚实劳动来报答这些人,用尽可能多的去帮助他人的方式以使作为律师的我不至远离正义与善良,避免使自己变得麻木起来。我常常这样提醒自己。”


北京日报报道高智晟律师。(徐尚林/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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