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加国人权法律 中共驻加外交官王鹏飞遭驱逐(图)
 
————收集情报反法轮功 加外交部拒签签证
 
人民报记者张荔
 
2006年11月14日发表
 

原中共驻悉尼领事馆政治事务一等秘书陈用林宣布退出中共。

【人民报消息】按照惯例,如无特殊情况,建立外交关系两国应给与对方外交人员签证延期。而拒绝外交官的延期签证等于宣布该外交人员不受欢迎,视为被驱逐出境。一个外交官有了被驱逐出境的纪录,等于自己的外交生涯被判了死刑,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愿意接受有这种前科的外交人员。

最近,加拿大使馆教育处第二秘书王鹏飞的外交签证被加拿大外交部拒绝续签,不得不在10月25日前离开了加拿大。

◎ 外交签证延期遭拒罕见

据大纪元记者司明11月14日报导,11月13日大纪元消息来源证实,中共驻加拿大使馆教育处第二秘书王鹏飞的外交签证于今年十月下旬到期,但当其到加拿大外交部申请外交签证续签时遭拒绝。在签证即将到期的情况下,王鹏飞不得不于两周前返回中国。加拿大外交部的网站证实,9月份仍然在“驻加外交和使领馆人员”名录中的王鹏飞的名字已经被撤下。

王鹏飞签证遭拒原因是在加国参与收集法轮功学员情报以及他所做的反法轮功活动,超出了外交官的职权范围,也违反了加拿大信仰自由的人权法律。

驻加拿大使馆教育处二秘王鹏飞是一名年轻的外交官。据悉他在工作中,利用一切机会,接触、了解、掌握、控制留学人员,为了完成中共交待他的任务,常常加班加点,几乎没有休息过完整的周末。2004、2005年,他被中共评为“优秀外交官”。不过,这个“优秀外交官”的称号的背后,是因为他在加拿大卖力的收集法轮功学员情报和积极反法轮功。而他被加拿大拒绝续签,被加国“驱逐”出境,也是因为他的“卖力”超出他的工作范围,同时违反了加拿大信仰自由的人权法律。

加拿大拒绝延期签证等于宣布王鹏飞不受欢迎,被驱逐出境。

据知情人士透露,王鹏飞的面色一直很难看,使馆内其他工作人员也感到沮丧。

◎ 王鹏飞的作为极不光彩


加拿大是一个民主自由国家,宪法保障人民拥有信仰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等权利。王鹏飞作为驻加的外交人员,应该遵守加拿大的法律,但是,中共的驻外外交官几乎都是中共派到海外控制海外华人的黑手、把中共在大陆的迫害政策延伸到海外的工具。

王鹏飞是驻加拿大使馆教育处二秘,主管留学生工作。该部门官员在职责范围之外,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关于法轮功的情报,并利用留学生团体干扰、阻碍渥太华地区法轮功学员的活动。王鹏飞在于中国留学生的接触中,干了很多不光彩的勾当。

例如,2004年4月,王鹏飞在海外留学生主办的“神州学人”上曾刊登过一篇署名王鹏飞标题为“中国驻加使馆召开中国学联会联席会”的报导。该报导说,“该校(魁北克大学)中国留学生联谊会主席孙研介绍了学生会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以及与法轮功分子的斗智斗勇。”

渥太华法轮功学员戴工羽介绍,2003年12月,温家宝曾访问渥太华,法轮功学员在温家宝下榻的维斯顿旅馆和平请愿时,打出“欢迎温家宝”,“严惩江泽民”的横幅。当时,渥太华使馆教育处的一男一女在现场指挥中国学生挤到法轮功学员的位置前挥舞血旗,遮挡“严惩江泽民”的横幅。这对男女大声吆喝留学生们,“一定要挡住。” 据现场华人指认,这个吆喝的男人就是王鹏飞。

事后,皇家骑警的负责人告诉法轮功学员:那些组织阻挡法轮功学员的人受到了警告。

渥太华大学学生张菱蒂介绍,2005年9月,她收到了“渥太华大学中国学生会”副主席徐某的电子邮件,邮件中历数了菱蒂为营救在中国修炼法轮功而被非法绑架、关押的父亲而召开的记者招待会等事实,并说,“根据同学们的反映和学生会干部的调查,你依旧是法轮功练习者,……” 信中“劝告”菱蒂和法轮功学员“好自为知”。

张菱蒂说,“我感到很奇怪,修炼法轮功是我的信仰自由,在加拿大是合法的,为何渥太华大学中国学生会对我的个人情况作调查?”

张菱蒂说,“我再次仔细的读了邮件,发现此邮件这样一句话‘渥太华大学中国学生会在中国大使馆教育处的直接领导下,……’我知道了,是谁在收集法轮功修炼者的情报,并操控学生会、威胁法轮功修炼者。”

◎ 驻加国反法轮功的间谍有上千人

2005年6月从澳大利亚悉尼中领馆出走的外交官陈用林在美国国会作证时证实,自打压法轮功开始以来,中共驻外官员的重要任务乃在中国境外实施对法轮功的迫害,其中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动员”华人社区,留学生和中国公司来压缩法轮功的“生存空间”。陈用林披露,在加拿大从事反法轮功活动的间谍有上千人。

前车之鉴


潘新春偷偷离开加拿大。
据“埃德蒙顿太阳报”2005年6月23日题报道说,艾尔伯塔(Alberta)省司法当局正在审理一项有关中共领事馆官员在加拿大境内对法轮功进行仇恨宣传的指控。据了解,被控的二个官员已经中断任期,离开加拿大。

另外一例,是中共多伦多使馆副领事潘新春,2004年2月3日,因在加拿大报纸上公开诬蔑攻击加拿大法轮功学员,被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诽谤,并判罚一千加元象征性罚款和一万加元的原告法律诉讼费用。2004年11月16日,安省高等法院法庭传讯潘新春,进行资产审查。当天潘新春没有在法庭出现。原来,潘新春已提前离开加拿大。

判决书令潘新春的官运一落千丈,对中共而言,潘新春已失去利用价值,因为他没有给“伟光正”贴金,反而暴露了中共把迫害法轮功的黑手伸到海外,给中共丢了脸。潘也失去了继续外交官生涯的所有机会,因为任何国家都不愿意接纳一个留有诽谤罪案底的总领事。

潘新春原本以为只要事事听从中共的命令就会前途一片锦绣,却不知盲目执行江的指令,不遗余力的在海外行使霸道行径,触犯加拿大的人权法律,被判有罪,在一片谴责声中,默默然独自回国。回国后潘新春非常失落,无所事事,生活暗淡,他为自己不顾道德理念充当中共走卒的行为后悔不已,他曾对自己的朋友说,风华正当年,他竟做了一件人生之中最为愚蠢的事,也为此而失去了上任驻澳洲墨尔本总领事一职的美差。

据悉,潘新春与陈用林曾是同事也是朋友。他俩在外交部共事时曾同处一个办公室,各奔东西之后还经常电话往来。陈用林经深思熟虑,理智的选择了脱离中共,在澳洲投奔自由,成为了一位向极权挑战的华人英雄,受到世界正义力量的关注。

所有被中共派驻海外的中共外交官,都和陈用林一样,都有机会透过海外的媒体了解到事实真相,都有机会能够看到《九评共产党》了解中共的本质,也都可以像陈用林一样选择脱离中共,投奔自由。千万不要因为一念之差竟成天壤之别。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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