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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媒體曾經這樣報導高智晟(1)(多圖)
高律師與周成漢母子在一起。(徐尚林/攝影)
以下是《北京日報》2002年12月13日刊登的《良心,使我無法拒絕》的全文報導和圖片。 本報曾以《孩子,拉住媽媽的手》爲題,報道過聾兒周成漢的不幸遭遇。他14個月時因一場醫療事故導致雙耳失聰,一家人爲「討說法」四處奔走。許多讀者很關心這個小男孩的命運。值得慶幸的是,周成漢現在有了一位無償爲他代理案件的律師。這個律師很獨特,每年代理的案件中有三分之二不收費。請看——生活特稿《良心,使我無法拒絕》(聞韜/文、徐尚林/攝影) 初冬的北京,一個天氣晴朗的下午,陽光溫柔地照射着,路上的人都被曬得暖洋洋的,很舒適、愜意。但在安定門附近一個律師事務所裏,兩個風塵僕僕、滿臉淚痕的人的一番話語,使灑滿陽光的的屋子顯得有些沉悶、壓抑。 這是一對來自東北農村的夫妻。他們19歲、患糖尿病的女兒因在一家醫院輸了此類病禁用的葡萄糖而死亡。女兒如今放在冰櫃裏已經1年了,官司卻一直沒有打下來。接待他們的律師高智晟心裏明白,這可能是他不得不接、還不能收錢的又一個案子。到目前,高律師已無償爲50多起案子提供法律援助。 有人曾不解地問他:「打這麼些無償官司,沒錢還勞神,不覺得虧嗎?」 他很坦然地說:「我是一個普通的律師,每一位當事人第一次來找我的時候,我的確希望這可能是一個商業機會。但很多案子,是要由良心來考慮接與不接的。」 高律師說,他現在正無償代理的一個案子發生在陝西。一個11歲的小男孩被教室屋頂上掉下來的水泥砸成植物人,男孩家裏很窮,無錢進一步治療,他只能整天躺在床上,瘦得不成形。孩子的父親輾轉找到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後,一進門便蹲在地上痛哭失聲:「我就這麼一個孩子,兩年多了也獲不了賠償,都找了好幾個律師了,但……」面對這樣的情形,高律師說自己沒法拒絕。他說:「孩子的父親在找到我之前希望是沒有破滅的,我不能把他推向絕望。再說,我還有三分之一的案子是收費的,社會已給我了一定的回饋。錢掙多少是個夠?如果我有能力幫別人而不幫,找託詞將當事人拒之門外,我的良心會不安。因爲我也深深體會過一個弱者的艱難,更知道一個陷入困境的人渴望看到希望時那種特別複雜的心情。」 高律師接受記者採訪。(徐尚林/攝影) 羣衆給高律師的來信。(徐尚林/攝影) 高智晟律師出生在陝北一個農民家庭。1980年,年僅16歲的他就帶着弟弟到離家鄉300多公里外的一個小煤礦挖煤,弟弟不幸腿被砸傷了,礦主卻將他們轟了出來。一個好心的農民以每天7毛錢的工錢,僱高智晟幹了一個月的農活,讓他養好弟弟的傷,這個工錢在當時算是很高的。弟弟傷好後,他向那個農民預支了20 天的工錢,送弟弟到太原投奔親戚,回來後他又爲農民挖了一個月的窯洞。那位農民很受感動,說:「你完全可以一走了之啊……」他憨厚的一笑,說:「那還叫人嗎?」 他離開了那位農民,打算步行300多公里路回家報名參軍。讓他難以忘懷的是一路上遇到了許多的好心人。路上,好幾個司機免費讓他搭車。在一個長途汽車站門口,一位老漢得知他回家是爲了參軍,稱讚他有志氣,請他吃了一頓很少吃到的白麵饅頭,並給他買了一張到延安的汽車票。凌晨4時,老人叫醒他,還硬塞給他5元錢。也許從那時起,「救助」這個詞就和他結下了不解之緣,他發誓自己以後有能力了一定要幫助別人。 回家後不久,高智晟實現了自己的第一個人生願望——應徵入伍,在新疆喀什當兵。3年服役期滿後,高智晟到喀什一家拉絲廠打工,每天裝卸80多公斤一捆的鋼絲,一干就是4年。在這樣艱苦的條件下,他自學完了高中課程。 他又一次下決心改變自己命運的是在1991年底。那一年,他看到了一張被人丟棄的《法制日報》,上面登着一則消息:未來10年中國將需要30萬名律師,考取律師資格是你把握自己命運的一個階梯。高智晟決定自學法學大專。 那時的高智晟正走街串巷推車賣菜,但他的手裏總是拿着一本書,腦子裏琢磨的也全是要記住的概念、定義。有一天,他連人帶馱着大蒜的自行車掉進了一條水渠,就是這條湍急的水流,曾不知奪去過多少人的生命。 他都不知道自己怎麼爬出了水渠,渾身溼漉漉地回到了家。妻子心疼地哭着對他說:「咱們不賣菜了。我每月雖然只有370元工資,但是,再苦我也養你。你就在家好好讀書吧,如果有一天你有出息,最好;如果沒有出息,我養你一輩子!」妻子的話給了他從未有過的感動,也使他在命運面前走得更加堅定了。 功夫不負有心人,1994年,高智晟終於通過了自學考試,拿到了法律大專文憑。第二年,30歲的他又實現了自己的一個人生願望,通過了全國律師資格考試。 他代理的第一個案子就是免費案件。 剛過完3歲生日,非常漂亮可愛的小女孩何彬到醫院注射青霉素,醫務人員把放在桌上的75%的酒精瓶錯當葡萄糖溶液,用酒精稀釋後給孩子注射,孩子大叫不止,不久便身亡。孩子的家人奔走了一個冬天,卻無結果。有人竟不屑一顧的說:「一條人命就是3000元錢,你們說怎麼辦?」在這個案子中,高智晟爲被害人請求 10萬元的精神賠償,這在當時的新疆是沒有先例的,但他最終打贏了這場官司。 1998年2月26日,幼童楊偉在其父母打工的某水產店玩耍時,因口渴,誤將店裏的一個盆子裏的火鹼當水喝下,導致食道及胃部嚴重燒傷,醫院說楊偉今後還必須做不低於20次的食道擴張手術,這對本已舉債3萬元的殘童父母來講,無異於天文數字,而8名致害責任人竟不願承擔分文責任。高智晟獲悉情況後,不僅決定免費爲殘童提供法律援助,還帶頭爲孩子捐款。在法庭上,面對8位被告,10名律師,高智晟說:「無論你們的陣容有多麼強大,無論你們的腰包有多鼓,但我有一個自信底線,就是給孩子賠償!如果你們理智,你們將輸掉錢,如果你們心存僥倖,將輸掉錢,輸掉道義!」最後,孩子最後獲得了32萬元的賠償。 農民溥某由於購買了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種子,使艱難耕作一年的希望破滅,他請了兩個律師幫他打官司,要求非法經營者賠償損失49萬餘元,然而,在經過一次開庭後,農民敗訴已成定局。有人多次給農民做工作,勸他自動撤訴以減少訴訟費用支出。傷心的農民找到高智晟,希望他能幫忙。高智晟先後走訪十幾位專家,獲得了包括國家農業部鑑定結論在內的多個證據,最終使農民獲得43萬元賠償。 鄒煒毅是個不幸的孩子,因醫療事故導致雙耳失聰。官司從孩子幾個月大直打到6歲仍未了結,有人揚言寧肯花100萬元也不會讓他們打贏官司。《中國律師報》刊登了此事,並希望能有律師和他們聯繫。當時還在新疆的高智晟得知此事後,立即與遠在遼寧省丹東市的鄒煒毅家人通了電話,表示要無償爲他們代理這起案件。面對鄒煒毅家人的疑惑,高智晟誠懇地說:「我如果謀求什麼或對案件沒把握,就不會和你們聯繫。」從1998年7月到 2000年3月,高律師和助手多次從新疆坐飛機到瀋陽,再從瀋陽坐火車到丹東,費用全部自理。第一次在丹東和當事人見面他就說:「從現在開始,一句感謝的話也不要說!我在這裏,不吃你們一頓飯,不要你們一分錢,唯一需要的就是信任。」現在,鄒煒毅已經獲得83.7萬元的賠償,這是當時東北地區人身損害賠償數額最高的一例案件。本報曾以《媽媽,拉住孩子的手》爲題報導過的聾兒周成漢的命運與鄒煒毅相似。他14個月大時因藥物導致雙耳失聰,被鑑定爲醫療事故,但官司卻在幾年間打得很艱難。周成漢與母親在一個大雨滂沱的傍晚慕名找到高律師,當時周成漢因又累又餓而哇哇大哭。高律師動情的說:「別的不說了,我先請我的小當事人吃飯!」周成漢的母親聽到此話,感動的直流淚,覺得案子終於有了希望了。現在此案一審判決孩子獲賠48萬餘元,高智晟還在繼續免費爲孩子上訴。 高智晟說:「我不與法官拉關係,甚至從不客套,但我幾乎打贏了所有我獨立策劃、起訴的官司,這不是我個人的勝利,而是法律、法理、良知及邏輯力量的勝利。」 現在,高智晟每天都會義務接待多名諮詢者,每週都要抽出一個上午的時間寫信或打電話回答人們的各種法律困惑,每年都接好幾起免費案子。同時,他還經常應邀到一些單位義務演講,宣傳法律知識,至今已有47場,從未拿過邀請方一分錢或禮品。2000年,高智晟成爲被司法部表彰的9名律師之一。 高律師動情的說:「生活中最不能缺少的就是良心和真情,作爲律師更應當如此。我至今不能忘記那位農民對我的幫助,不能忘記所有在我困難時伸過來幫助我的手。我只有用自己的誠實勞動來報答這些人,用盡可能多的去幫助他人的方式以使作爲律師的我不至遠離正義與善良,避免使自己變得麻木起來。我常常這樣提醒自己。」 北京日報報道高智晟律師。(徐尚林/攝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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