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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會衆議院出這決議,老江篩糠(圖)
 
2016年6月14日發表
 
中共和江澤民反人類集團活摘佛法修煉者器官的罪行在全世界曝光。

【人民報消息】2016年6月13日,美國國會衆議院於美國東岸時間晚上6點30分表決,全體通過343號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針對法輪功修煉者和其他良心犯的「強摘器官」行徑;決議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已持續十七年的迫害,立即釋放所有法輪功修煉者和其他良心犯;決議還要求對中共器官移植系統進行可信、透明和獨立的調查。 343號決議案爲美國國會共和黨與民主黨議員聯合提出,由美國衆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前主席、中東和北非小組現任主席、佛羅里達州共和黨籍資深衆議員羅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和維吉尼亞州民主黨衆議員傑拉德□康諾利(Gerald Connolly)聯合發起。目前已有一百八十位議員聯署支持該決議案。 美國衆議院通過的343號決議案全文譯文: 第343號決議案 就持續、可信的,在中國發生的系統性從非自願的良心犯身上強摘器官行徑,包括從大量法輪功學員、其他宗教和少數族裔人士身上摘取器官的報告,表達關切。 鑑於,如按道德標準執業,器官移植是現代醫學最爲偉大的成就之一; 鑑於,自願和本人同意是器官捐獻的前提條件,國際醫學組織聲明,被剝奪自由的犯人,不能自由地授權,並且從犯人身上摘取器官違反醫學倫理準則; 鑑於,中共當局繼續否認很多器官在未經犯人同意的情況下即被摘取的報告,與此同時,他們阻止對其移植系統進行獨立考證; 鑑於,中共的器官移植系統不符合世界衛生組織(WHO)對器官獲取途徑要求透明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鑑於,美國國務院二零一四年度國別人權報告中國章節部分指出,「倡導團體繼續報告犯人被強摘器官的案例」; 鑑於,中共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黃潔夫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宣佈,中國將在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停止摘取死刑犯器官,但是沒有說明強摘良心犯器官問題; 鑑於,法輪功是包括打坐的修煉,以「真、善、忍」爲原則,在九十年代廣受歡迎; 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在全國範圍內迫害法輪功,這反映了中共一貫對大型獨立民間團體進行排斥的政策; 鑑於,自一九九九年以來,數十萬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勞教所、拘留中心和監獄中,在這些場所酷刑和虐待司空見慣; 鑑於,在很多拘留所和勞教所,大部分被關押者是法輪功學員,他們被判最長刑期,並遭受最嚴酷的虐待; 鑑於,自由之家在二零一五年的報告中說,法輪功學員是中國良心犯的最大組成部分,他們在拘留所面簍b死亡或被殺害的風險增加。 鑑於,加拿大人權律師、調查員麥塔斯(David Matas)和前亞太司司長喬高(David Kilgour)在二零零六年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監獄中被強摘器官的指控進行獨立的調查;他們得出結論說,法輪功學員因被摘取器官而被殺害的可能性非常高; 鑑於,麥塔斯和喬高發現,中共黨政機構,包括安全部門和軍隊醫院都參與了非法摘取器官的行徑; 鑑於,古特曼出版了他的調查結果──中共安全機構在九十年代開始對維吾爾少數族裔,包括對維吾爾政治犯進行強摘器官; 鑑於,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和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已經表達過對法輪功學員被強摘器官的指控的關注,並呼籲中共提高器官移植系統的問責和透明度,懲罰那些濫用職權者; 鑑於,以售賣器官爲目的而殺害宗教或政治犯人是臭名昭彰的和不可容忍的,這是對生命基本權利的侵犯; 因此衆議院決定, (1)譴責在中國發生的國家批准的強摘器官行徑; (2)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摘取所有良心犯的器官; (3)要求中共政權和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已持續十七年的迫害,立即釋放所有法輪功修煉者和其他良心犯; (4)鼓勵美國醫療界幫助提高對發生在中國的非道德器官移植的認知; (5)要求中共允許針對器官移植濫用進行可信的、透明的和獨立的調查; (6)要求美國國務院在年度人權報告中,對國家批准的從非自願的良心犯身上進行的器官移植進行更加詳盡的分析;就實行美國法律禁止向那些參與強摘器官和人體組織的中國人和其它國家的人士提供簽證等移民規定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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