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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最牛語錄──中共官員意外揭出一個事實
 
蕭風
 
2009年11月2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說起中共的法律應該是最雷人最無用的法律了,包括它的憲法。因爲中共從來不想遵守什麼法律、被法律約束,而且中共也是身體力行、一以貫之的堅守這一信條。

最近網上爆出青島市某中共官員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出一句雷人的話:"全部按法不如沒法!",立即引起網民的不解和熱議,有網友認爲是"2009年官員最牛語錄了"。也有網友說,是不是看了《2012(世界末日)》後的綜合徵?對生活失去了興趣,產生了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後來記者又打電話到該單位,回答說"局裏已責令他停職檢查。"其實,這位官員說的沒有錯,他只是無意中說了一句大實話,怪只怪他把中共老底給透露出來了。因爲中共歷來不講法律,毛澤東就說他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還說:"我們黨也是歷來不主張制定憲法的"。應該說這位官員深得此中三昧。

人們對法律正常理解

《說文解字》對"法"是這樣解釋的:"法,平之如水,從水。所以觸不直者去之, 從去。"從水,取其平,即法平如水,也就是公平的意思;從去,去除不正的、不好的。根本沒有中共所說的"體現統治者意志"以及"階級專政"的意思。

柏拉圖認爲,一個人品性中,都具有"較善"和"較惡"兩部份。當惡性膨脹時,就只好服從外在的權威,這個外在權威就是法律。柏拉圖的法律思想也體現對惡性的約束和制裁。

在西方,人們認爲"公正女神"是掌管正義和公平的,她一隻手拿着寶劍,象徵着法律的力量和裁決,一隻手拿着天平,代表着衡量與公平。人們把這個"公正女神"的形象作爲法律的標誌,後來演化爲把天平作爲法律的標誌,意思也是公正不偏。

毛澤東對憲法的態度

毛澤東對中共的憲法有過雷人的論述:"我們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憲法,以爲憲法就是治國安邦的靈丹妙藥,企圖把黨置於憲法約束之下。我從來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憲法,我就是要破除這種憲法迷信。國民黨有憲法,也挺當回事,還不是被我們趕到了臺灣?我們黨沒有憲法,無法無天,結果不是勝利了嗎?……我們偉大光榮正確的黨也是歷來不主張制定憲法的,可是,建國後,考慮到洋人國家大都制定了憲法,以及中國知識份子還沒有完全成爲黨的馴服工具的情況,爲了改造和教育人民羣衆,鞏固黨的領導,還是要制定憲法的嘛。制定憲法,本質上就是否定黨的領導,在政治上是極其有害的"。

"當然啦,憲法制定是制定了,執行不執行,執行到什麼程度,還要以黨的指示爲準。只有傻瓜和反黨分子才會脫離黨的領導,執行憲法。"

在毛澤東看來,憲法和黨的領導是完全對立的。

中共從早期的綁票勒索,到建政後歷次運動的殺人無度,再到如今迫害宗教人士、異議人士,鎮壓老百姓的正當要求,迫害法輪功,甚至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從毛澤東"殺反革命,應超過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引蛇出洞的陽謀,到鄧小平"殺20萬,保20年穩定",再到江澤民"經濟上截斷,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滅","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的羣體滅絕政策,中共無法無天的殺人是一以貫之的,只不過是手法越來越隱蔽、越來越陰毒。正如一首打油詩歌所寫的:

無法無天膽氣豪,
燒殺搶掠任逍遙。
咱有黨員七千萬,
手中還有帶血刀。

美國物理學家Koontz博士在閱讀(中國)憲法時發現,中國居民享有相當的自由,包括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結社集會自由和出版自由,甚至中國的憲法比美國和其他多數西方國家還自由。中共的中央黨校人權研究中心主任張曉玲,在其文章"《世界人權宣言》與中國的人權觀"中說:美國人權專家也承認,中國憲法對民主和自由的規定遠遠多於美國憲法。既然這麼多自由,那爲什麼到現在爲止中國老百姓連正常生活的權利和自由都不能保障呢?更不要說憲法規定的那麼多權利和自由?對此旅美法律專家項小吉認爲,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結社自由,集會自由,言論自由等等。但是長期以來從來都沒有兌現過,把一個黨凌架於憲法之上。那麼也就是說,中共從來不想遵守什麼法律,更不想給老百姓什麼自由,那麼它的法律也只是充門面、忽悠老百姓的雷人法律。

中共的法律不是爲了執行而是爲了馴服民衆

如果說中共制訂的法律完全沒有用處、完全是"一紙空文"也不盡然,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它制定法律根本不是爲了去執行,不是爲了去遵守。那中共的法律起什麼作用呢?一是給別人看的,另一方面,正像毛澤東所說的,是爲了改造和教育人民羣衆,是爲了使知識份子和廣大民衆成爲黨的馴服工具。中共官員無法無天的行爲、剝奪老百姓正當權益、鎮壓老百姓的正當要求,好多也是假法律之名乾的。

那麼我們就明白了,中共有時也冠冕堂皇的大講法律,那只是借法律的名義維護其暴力統治而已。中共出版的現代詞典對法律這樣解釋:"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是忽悠老百姓的,切莫當真。而那些指望着通過中共"健全"法制來保障自己權益的人,也就是在癡心妄想着"與虎謀皮"了。

有目共睹的是,歷次的政治運動,以及89年要求當局懲治腐敗的天真學生,2004-11月四川漢源十萬護地民衆,2005年廣東汕尾的保護土地的村民,再到今年湖北石首爲永隆大酒店離奇命案討說道的七萬多民衆,……無一不以中共的血腥鎮壓、老百姓的禁聲而告終。

殺人和平反是中共慣用的招數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殺人者爲被殺者平反,而二者都獲得殊榮。典型的莫過於張志新的案例。

張志新原遼寧省委宣傳部的一名普通幹部,是一位兩個孩子的母親。在一次宣傳部的學習會上,要求大家談談對"文化大革命"的認識,她談了自己的真實看法。她認爲"文化大革命""左"了,劉少奇不是叛徒、內奸、工賊,許多被打倒的老帥、將軍,老幹部都是革命功臣,等等。於是,她被抓,被殘忍的殺害。

在監獄,她被輪姦,被逼瘋,臨刑前,怕她喊口號,把她的臉踩在地上,用磚頭墊在她的脖子下面,不用麻藥,不用任何消毒,用一個生鏽的鈍的小刀,先是割斷了她的氣管,然後又割斷了她的喉管。

更爲悲哀是,還逼迫她的兩個孩子與她劃清界限:"她雖然生了我,是我的母親,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親了,已是我的敵人了。……我和她劃清界限"。"堅決鎮壓,把她處死刑,爲人民除害。我們連屍體也不要"。

然而,令人感到矛盾的是,當張志新被平反後,被殺者的鮮血又成了殺人者胸前的紅花,殺人者與被殺者都獲得巨大榮譽。但死者已矣,死去的人自然也不能享受她的榮譽了,而所有那些迫害張志新有功的人,不但沒有一個人感到罪過,而是每個人都可以從沾滿張志新的鮮血中分享功勞和驕傲。最值得驕傲的當然是瀋陽監獄,殺人者們高歌道:"你是黨的驕傲,你是五十六個民族的驕傲,你是遼瀋大地的驕傲,你當然也是瀋陽監獄的驕傲。"也就是說,是這個黨和監獄造就了張志新這樣的英雄,是屠刀把一個普通女子磨礪成了英雄!多麼不可思議。更爲不幸的是,如今在中國大陸還在繼續創造着更多的這種驕傲。如上面提到的,對宗教人士、異議人士的迫害,對法輪功的迫害,對普通維權老百姓的鎮壓。

殺人和平反都是中共慣用的招數。有的人說共產黨是做了很多壞事,但是它過後承認錯了,跟人家平了反呀!對此有人說:"今天它把你殺了,明天到你兒子面前認錯,平反了;後天又把你兒子殺了,再到你孫子面前認錯平反。你們還要感謝它呢?因爲它給你平反了。"殺了人還要叫你對它感恩戴德,真是無奇不有。

普法日成爲抓人日

2001年,中共將12月4日定爲"法制宣傳日",也叫"普法日"。目的是叫老百姓了解法律、諮詢法律,用法律保護自己。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幾乎每年的"普法日"卻成了北京的抓人日,簡直讓人哭笑不得。

2004年12月4日,中央電視臺門前以及附近聚集了三四千名多爲上訪人員的抗議人士,九點多警方開始抓人,截至上午11點鐘,就有一千多人被抓走。截至發稿時,抗議人羣還在陸續趕來,警方的抓捕活動還在繼續。

2005年12月4日,從早晨八點到十點的兩小時內,最少有六七百人被警察從中央電視臺門前抓走。截至發稿的10:30爲止,大量的維權人士尚在陸續趕來,公安的抓人活動還在繼續。民衆七嘴八舌的議論,一名西北口音的訪民罵道:什麼法律宣傳日?就是強盜日、殺人日。

2006 年12月4日,一大早,幾千名訪民趕往中央電視臺準備遞交上訪信件,被大批守在那裏的警察抓上警車拉往公安局,北京訪民唐生貴爲此感到不解,他說,"電視爲這一天的普法日宣傳了一個月,叫老百姓諮詢法律,用法律保護自己,但是,我八點多出去,九點到了中央電視臺就被警察抓了"。據報導,當天大約有近一萬人到了中央電視臺,而中南海也有近500名訪民到訪,最後被警察包圍。

2007年12月4日,近3千名來自全國各地的訪民聚集在北京央視,當局派出大批警察和便衣高度戒備,至少有2千訪民被警察抓到馬家樓收容中心。

2008年12月4日,逾千訪民陸續前往央視參加普法活動。早上十點半左右,警察至少拉走十幾輛大公交車的訪民送往北京馬家樓收容中心。河北訪民李桂芝說:「今天到處抓人,不問青紅皁白……,現在根本沒有老百姓的活路,都不讓你說話。」

可怕啊,"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全部按法不如沒法!",青島的官員無意中揭露了這樣一個事實:中共的法律是歷史上最雷人最無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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