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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的啦?副總理也被中共甩出一個(多圖)
前哨雜誌5月刊透露,十六大江澤民交出黨政大權之前,作爲交換條件,讓親信黃菊、曾炎培、回良玉進政治局及國務院,除了準備制衡架空溫家寶之外,還有特別的用意,就是扶植副總理中年齡最輕的回良玉(1944年生),暗中爲溫家寶安排十七大的常務副總理和「十七大」之後的總理人選。「十七大」時,黃菊、吳儀、曾炎培因超齡都要退休,回良玉如果不出事,理所當然地會當上常務副總理。 江澤民沒有想過,回良玉是他推薦的,他江澤民出事了,他的人馬都會下去。另外,不管回良玉出不出事,也不一定理所當然就會當上常務副總理,因爲如果共產黨完蛋在他出事前面,他上哪兒去當什麼副總理啊? ● 中共凡揪出來的必定是臭狗屎 中共有一個特點,凡需要的人,是臭狗屎也要描繪成一朵含苞待放的鮮花;凡需要揪出來的,無論他過去是否做過好事,必定宣傳口徑上是一堆臭不可聞的狗屎。不信您上新華網查查看,哪位被抓的領導人,昨天還前呼後擁,演講稿作爲指路明燈下發,今天就有根有梢的說他的貪婪腐敗是打孃胎裏就種下的。 很多官方報導嘲笑那些貪官污吏是在大力宣傳「三個代表」的會上做完指示性、引導性報告後被抓的。仔細想想,這不是在暗罵共產黨嗎? 雜誌中提到死去多時的王懷忠,說:關於王懷忠的順口溜就更加多了:「王三億」、「王壞種」、「只要反腐不放鬆,早晚捉住王懷忠。」但在回良玉的庇護下,王懷忠一再升官。一九九九年回良玉離開安徽前,特地將世人皆欲殺的王懷忠提拔爲安徽副省長。 既然王懷忠在安徽省「世人皆欲殺」,那麼爲何從關押、審查、判決到執行死刑都是在山東濟南,沒有讓他回到土生土長的安徽省。判決他的是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他維持死刑原判的是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這不奇怪嗎?按照官方媒體報導的,在當地臭成那樣,爲何轉移到不知情的其它省份去審呢?在當地不是更有利辦案嗎? 另外,王懷忠曾經在安徽向江澤民的假妹子江澤慧行賄400萬元,江澤慧該不該死啊?她爲何至今還身居高位?所以,有些事情只能意會不能言表。 ● 可笑的理由──回良玉賣官 報導說,高層傳出江澤民集團的第二梯隊重要成員回良玉,被胡錦濤祭了「誠勉」刀!原因是與江蘇省委常委、組織部長徐國健的賣官案有關。 說什麼理由不好,爲啥用這個可笑的理由?賣官在中共裏是公開的,而且是明碼標價。從上到下、從下到上,無人不這麼幹。新華網在農曆新年期間都能找到這一類文章,呼籲幹部長假期不要爲買官而送禮。 爲了說明回良玉該被扔出去,還擡出了「黨紀」。二月中旬由中紀委、中組部發布了《關於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和《關於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 ● 回良玉犯了第五宗大罪 《辦法》規定,當黨員領導幹部存在以下七種情況時,應當對他進行誡勉談話。 1、不能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決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2、不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作風專斷,或者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 3、不認真履行職責,給工作造成一定損失; 4、搞華而不實和脫離實際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鋪張浪費,造成不良影響; 5、不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用人失察失誤; 6、不嚴格執行廉潔自律規定,造成不良影響; 7、以及其他需要進行誡勉談話的情況。 回良玉犯了《辦法》中的第五宗罪,即用人失察失誤。據說,回良玉在安徽副省長王懷忠、安徽阜陽市長蕭作新和江蘇省委組織部長徐國健貪腐案中逍遙法外,帶「病」升官。 ● 不帶「病」不能升官 中共裏哪個官沒「病」啊,沒「病」的中共能要嗎?好容易出了兩個有人性的總書記,胡耀邦和趙紫陽,都給整治下去了。好容易福建貪腐大窩裏出個敢於穿着防彈背心反貪的縣委書記黃金高,不但給他造謠,還酷刑折磨讓他自己認可「罪行」,最後判個無期徒刑,收到大獄裏讓他無法再反貪,中共才踏實。 ● 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
廣東省委曾經上報中央說,建議受賄20萬元以下的不立案不追查,因爲太多了,基本人人都有份。有位部長說,你要是給江澤民10萬元,他能丟在你臉上,說你成心噁心他。確實是這樣,江能一次轉賬200億人民幣的外匯出去,一天的利息就比這多的多。他何必不嚴詞拒絕,鬧個好名聲呢? 報導透露說,徐國健正在蹉跎歲月的時候,他的恩主回良玉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江澤民派到江蘇當省委書記。回良玉到江蘇後,要提拔徐國健進省委常委時,三次都過不了關,因揭發材料太多。及後,回良玉做省委常委的工作,用自己的人格擔保,讓徐升官成功。 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是這段看似推理實則定案的話:徐國健既然懂得賣官,當然也懂得買官,他如何「打動」回良玉,不知回良玉是否會在「誠勉」下老實交代。 回良玉是個副總理,怎麼中共對他的處理方法竟和對待街邊小商小販沒任何區別?中共用推理的辦法先給回良玉定了案,當然會再用各種辦法去爲定案找證據。這和西方國家的辦案方法正相反。不知那些還沒被中共當成臭襪子的高官會不會從政治局委員回良玉的事件中想明白自己的真實處境? 徐國健是江蘇省委常委,按照中共有關規定,逮捕省部級幹部,一定要中央常委集體簽名才生效。(但奇怪的是副省長王懷忠怎麼可以由一個地方法院隨便判決死刑呢?)政治局常委會九名常委中,八名已簽字同意逮捕,到了胡辦後,胡錦濤一直拖着未籤。
據稱,回良玉最值得懷疑的理由是:「無法合理解釋他爲什麼會用人格擔保將徐國健提升爲省委常委。」呵,中共當官兒的人格值幾個錢! 看來事情越滑稽,內容越不那麼單純。這決不是江胡的權力之爭,相信一定有更加巨大的危機造成中共把一個個的高官扔出去。現在扔到政治局委員、副總理了,下一個該輪到誰呢?! (人民報首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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