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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江向習近平叫板 該判刑的給升官(多圖)
【人民報消息】呼格吉勒圖案是指1996年4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年僅18週歲的職工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爲一起姦殺案兇手。案發僅僅61天后,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又稱4.09毛紡廠女廁女屍案)。2005年,被媒體稱爲「殺人惡魔」的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第一起殺人案就是4.09毛紡廠女廁女屍案。 真兇現身後9年,主政的習近平要「還原歷史真相」,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決定成立調查組,對檢察系統造成呼格吉勒圖錯案負有責任的人員展開調查。 2014年12月17日,呼格吉勒圖冤案製造者、呼格吉勒圖案專案組組長、現任呼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被捕。 2014年12月30日,內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 2015年1月23日下午,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尚愛雲夫婦向內蒙古檢察院遞交對辦案人員控告舉報書。 ◎追責名單 1、馮志明:1996年時任呼和浩特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呼格吉勒圖案專案組組長;涉嫌職務犯罪,2014年12月17日被捕時是呼市公安局副局長。 2、劉旭:1996年時任刑警隊長 3、任俊林、趙月星:1996年時任刑警隊副隊長 4、彭飛:1996年負責此案的檢察官 5、蘇明:1996年一審的審判長 6、宮靜、呼爾查:1996年一審代理審判員 7、楊小樹:1996年終審的審判長 8、王智:1996年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 ◎ 張德江自作孽不可活 今年6月26日,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關於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 會議決定,「解決爲官不正、爲官不爲、爲官亂爲等問題,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保證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和制度環境。」「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認真落實好乾部標準,對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乾淨、工作上不作爲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幹部,要堅決進行組織調整;同時,及時把那些忠誠、乾淨、敢於擔當的幹部,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用起來。」 結果,現任人大委員長張德江26日當天下令,讓呼市人大把正在被追究法律和刑事責任的呼格冤死案一審審判員胡爾查、宮靜提拔重用。呼格案沒有追責之前,這倆在本單位也是屬於姥姥不親、舅舅不愛之列。17年啊,沒被提拔過! 直到2013年底,習近平當政數月之後,江系開始蒐集各個單位裏的臭蟲跳瘙,於是17年沒被提拔過的這倆貨分別任呼和浩特市中院執行監督庭、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均爲正科級。 直到江澤民被控告的當口,習近平要求「劣者汰」時,這倆劣者更成了江系的臨時「最愛」,被選中成爲當地中級法院內與習近平對抗的工具。 京華時報7月21日報道說,昨天,呼格吉勒圖父母發微博稱,呼格案一審審判員胡爾查、宮靜於6月26日被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爲該市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曾在一審中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的胡爾查、宮靜被呼市人大任命爲該市中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張德江鼓勵他們繼續製造冤案,並不奇怪,因爲他本人就是手上的血比其他人多,所以被江塞進決策層。 呼格父母透露,他們是在6月27日的《呼和浩特日報》上看到胡爾查、宮靜的提拔信息。記者查詢了解到,6月26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任命名單顯示,李欣達等20人被任命爲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宮靜在第10位,胡爾查在第14位。在1996年5月23日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的一審判決書中,宮靜、胡爾查爲「代理審判員」。 呼格母親尚愛雲對記者表示,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高院宣佈呼格吉勒圖無罪,「到現在已過去7個多月,爲何這兩個人還能繼續工作,擔任審判委員會委員?追責爲何仍然沒有結果,太不負責任了」。尚愛雲稱,當年辦案人員觸犯了法律就應承擔應有的責任,「我這不是報私仇,我兒子用生命才換來法律的公正,就要有錯必究,否則約束不住辦案的人,法律怎麼能得到公正的實施?」 呼格母親說的句句在理,現在是官員能上能下的時候,但對於張德江來說,可不是上、下那麼簡單。中國有句老話是這麼說的:「自作孽不可活」。△ (人民報首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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