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咋不語!馬英九左摟中共右摟江(多圖)
——臺灣炸窩炸的不是時候
鮑光
2015年11月5日發表
臺灣人忙着鬥藍綠,遵從江澤民指示的馬英九忙着葬送中華民國!【人民報消息】2011年1月1日,孫中山小孫女孫穗芬在中華民國百年元旦那天早晨在臺灣遇重大車禍決不是偶然的。居住在香港的孫穗芬那天早晨準備回港,結果送到醫院已無生命跡象,搶救了一月餘,終於在中華民國現所在地臺灣嚥下了最後一口氣。如今看來,中華民國真的葬送在馬英九的手裏。
◎ 蒼蠅叮有縫的雞蛋
中共不但對馬英九一個人下手,而且對他全家人下手,馬英九鐵心賣臺灣,其妻子亦表現出夫唱妻隨。而兩個女兒也被拖下水。馬英九一家四口都被中共玩於股掌之中,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沒有人知道準確時間。
國安部一位負責臺灣事務的人透露,國安從很早就已經注意到馬英九父親的野心,和他的老流氓行徑。他們認爲馬英九家庭及個人都具備被統戰的條件,而且會在臺灣扮演重要角色。於是,開始下功夫接近和研究馬英九。國安部得到的情報是,馬英九不是個廉潔的政治家,而是個油頭滑腦的政客,他的說一套做一套,臺上一套臺下一套,跟共產黨官員的作風如出一輒。作爲統戰對象,他很合格。
國安的人說,馬英九與他親生父親馬鶴凌真的很齷齪,在都有妻子的情況下,合搞一個女人翁惠美(曾是別人的妻子,被馬鶴凌強迫離婚),說是要給馬家傳宗接代,直到馬鶴凌死在翁惠美床上,兒子也沒生出來,孫子也沒生出來。這個真實醜聞,連中共官媒的人都大呼噁心,把馬英九出訪時,翁惠美跟在身後的圖片和消息刊登在新華網上。
◎ 馬英九兩個女兒都爲中共服務
馬英九的兩個女兒與夫唱妻隨的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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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馬英九骨子裏既貪色又貪財,所以中共決定用他的寶貝女兒牽制他,用國安部的話,這叫「四兩撥千斤」。
馬英九有兩個孩子,都是女兒,大女兒叫馬唯中,二女兒叫馬元中。 1980年馬唯中生在美國,是土生的美籍華人,雖然很小跟父母回臺灣,但有美國和臺灣雙重身份,所以她回不回美國生活,都是美國人。
中共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與馬英九接觸的,不知道。起碼從他大女兒馬唯中到美國上大學之前已經勾搭上了。馬唯中中學畢業後,先是到哈佛大學讀生物科學系,一年之後轉往紐約大學博物館系專攻「爆破藝術」。
在馬唯中轉專業和轉校之前,中共相關人士向馬英九許諾:保證他女兒畢業後在紐約當地有一份非常好的工作。果不其然,馬唯中畢業後,馬上進入中共紅人、泉州人蔡國強在紐約的工作室,工資優厚,不但成爲老闆蔡國強的助理、翻譯、發言人,還跟隨這位「國際爆破大師」爲中共國慶節燃放創意禮花。總統馬英九中了邪,隨後小女兒馬元中也跟着姐姐加入了蔡國強的工作室,當起了項目助理,同樣待遇優厚。
1998年馬唯中高中畢業時,馬英九即將接任臺北市長,她放棄保送臺灣大學動物學系,而選擇回美國哈佛大學就讀生命科學系。中共吹噓她是哈佛碩士畢業,其實中共比誰都清楚,馬唯中只在哈佛讀了一年,就根據父親與中共的暗中交易,轉去紐約大學學「爆破藝術」了,說通俗點是去學放煙火。去哈佛讀書是不是個幌子呢,只有江澤民和馬英九心裏明白。
在中國大陸,只有國慶日,中共才放煙火,沒有女孩子幹這工作的,有出息有理想的男孩子也沒有肯幹這工作的。但馬英九的女兒,而且是兩個女兒都來幹了。如果沒有不爲外人所知的好處,沒有家長願意把女孩子送入「火坑」。
中共在海外各行各業裏都扶植自己的代理人,而中共紅人、所謂的「現代爆破藝術專家」蔡國強的工作室在紐約。於是中共把投資馬英九的女兒看成是軟功攻下臺灣的重要環節之一。中共給予蔡國強的極大獎賞是2008年奧運煙火及2009年中共「國慶」晚會煙火等。當時中共在官媒上大肆宣稱:臺灣總統馬英九的女兒爲「我」服務。
這麼嚴肅的原則問題,在美國,FBI要上陣的,看看總統是否被敵方收買了,因爲這直接關乎着國家的安全問題。但臺灣風平浪靜,既沒炸窩也沒炸鍋,人們的腦子裏除了藍綠鬥,什麼都不在乎,很奇怪的。
◎ 修改立法,請共入臺
衆所周知,蔣經國先生在蘇聯受到蘇共和中共的殘酷迫害,幾次瀕臨死亡,所以蔣經國把「反共」當作自己畢生的事業:「反共絕無妥協,奮鬥才能自由」、「漢賊不兩立」 、「反共必勝,建國必成」「消滅萬惡共匪」!都是當時臺灣社會民衆耳熟能詳的標語。
經國先生當政時,臺灣的輿論導向是揭露共產黨的暴力和邪惡本質,對中共採取的是「三不政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
蔣經國放棄一黨統治,放棄自己的集權利益,讓中華民國成爲華人世界第一個也是至今唯一的一個民主體制國家,與世界接了軌。但是,曾經給蔣經國當過英文祕書的馬英九卻被中共收買。
2011年2月24日,中華民國行政院院會通過「人民團體法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現行人民團體「不得主張共產主義」限制。也就是允許中國共產黨在臺灣建黨組黨。
◎ 馬英九謁陵遭蔣氏父子修理
馬英九立法允許中國共產黨在中華民國內建立黨組織,赤裸裸的公然否定蔣經國當政時的與中共邪黨勢不兩立的政策。
2012年1月13日是蔣經國先生逝世24週年,馬英九在1月12日循例前往桃園大溪頭寮陵寢謁陵,從表面看不出什麼來,不過,馬英九要離去前,卻發生了本不能發生的問題,看似隨員幫忙推門未扶好、門反彈回來打到馬英九的左臉上。有網民認爲,是經國先生對暗中向中共投懷送抱的馬英九極度不滿,扇了他一記耳光。這一天是中華民國第13任總統大選的前兩天,爲了讓馬英九能夠當選總統,中共讓在大陸設廠的臺商包機回臺灣投馬英九的票。
2014年4月5日是傳統的清明節,是老總統蔣介石中正先生逝世39週年紀念日,馬英九循例帶領黨政高官前往慈湖謁陵。心情沉重一臉疲憊的馬英九在走下階梯時,一個腳步沒踩穩,整個人重心往前傾,險些跌倒,被隨員扶住才沒有來個四腳八叉。隨後,馬英九才心神不定的走到主祭者位置,繼續完成祭拜儀式。
有網民稱,是老總統對他的賣國害民行徑實在忍無可忍,認爲他到慈湖陵寢謁陵是對自己的侮辱,於是絆馬英九一腳、顯靈懲罰他!
◎ 警方表示中共國旗攻陷臺北不違法
2014年,警方表示中共國旗攻陷臺北不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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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東森新聞》2014年4月22日的報道,臺北市民生小區的富錦街,21日清晨出現一大堆的小型中共國旗,富錦街340至440號掛滿逾100面中共國國旗,富錦街一片血紅色旗海。同一天,臺北市永康街也出現同樣的中共國旗,一片血色。
報道說:臺北市民生小區的富錦街,不少居民一大早起來運動,就看到自己的家園被紅色旗海攻佔,信箱口、門縫邊、樹幹上還有花盆邊,滿坑滿谷的中共國旗沿街隨便插。
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凌晨3點多,有3名女子戴着口罩,進到小區裏,接着忙插起中共國旗,其中在一面信箱牆就插了9支中共國旗。
一位民衆指出,「這兩排都是啊!一直到新東街都是,怎麼會整條街都是五星旗,對啊!很恐怖,整個無言,想說是被佔領了嗎?」
對於首都部份地區半夜讓中共國旗攻陷,臺北警方表示「基於言論自由,不算違法」。
上樑不正下樑歪,總統堅持親共,警方才會表示應該給予中共國旗攻陷中華民國首都的行動自由。
◎ 馬英九本人貪腐加淫亂
馬英九2007年出訪印度,翁惠美緊隨其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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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給馬家續香火,馬英九和父親馬鶴凌睡同一女人,這在臺灣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但沒人敢公開站出來向馬英九質訊。
馬英九雖然有三個姐一個妹,但他是獨子,因此馬鶴凌非常希望兒媳婦能生兒子,給馬家續香火,但馬英九的妻子周美青只生了兩個女兒。老流氓馬鶴凌除了自己到處上陣撒種以外,還絞盡腦汁,給兒子拉皮條。
在臺灣,有個非常著名的女人叫翁惠美,她出名的原因是因爲被馬英九和父親馬鶴凌父子倆睡了好多年,最後別說睡齣兒子,連個屁都沒放出來,倒是把馬鶴凌睡成了烈士。
1995年,馬鶴凌逼着翁惠美的丈夫離婚,隨後馬鶴凌日日出現在她的床上。更詭異的是中共黨網《人民網》在2007年6月14日引自TVBS的消息《臺美女馬迷自費陪遊印,連續六年自掏腰包支持馬》。
報導說,從2001年翁惠美40歲起連續六年,無論馬英九去美國舊金山、日本、新加坡或印度等國家,馬英九身後都會出現翁惠美的身影。更奇怪的是,在翁惠美當馬英九超級瘋狂粉絲期間,2005年10月30日晚上,馬英九的親爹馬鶴凌卻在她的延吉街住處床上暴斃,讓馬英九的親媽和大姐絕對不釋懷,但又不能對簿公堂!
◎ 馬英九貪污卻報復檢察官侯寬仁
2006年5月起,有立委和議員開始質疑並檢舉臺北市長馬英九貪污「首長特別費」。同年8月4日向高檢署查黑中心檢舉,指馬英九在臺北市長任內,把工作才可支出的「首長特別費」用來報銷自己家的生活費。查黑中心將此案分配由檢察官侯寬仁負責調查。
歷經七個多月審理,查黑中心在2007年2月13日偵結馬英九特別費案,認定馬英九報領特別費後存於個人帳戶、沒有實際支出,就已構成貪污,臺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將臺北市長馬英九起訴。市長室祕書余文則因涉嫌蒐集發票報銷,被依貪污及僞造文書罪起訴。
中華民國是民主國家,但臺北市長馬英九被起訴的同日,沒有與西方民主國家接軌,沒有發表聲明向公衆道歉,宣佈辭職。反而發表聲明,無恥宣稱「正義已遭政治綁架」,並正式宣佈參選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同年8月17日,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構成貪污罪的臺北市長馬英九「無罪」,檢方隨後提起上訴;馬英九則舉行記者會,呼籲「虛耗應到此爲止」。在證據面前不但沒有一絲愧疚,還呼籲檢方別把精力放在他身上。不僅如此,在證據面前,馬英九還繼續慷慨激昂的說謊:「特別費是公款,我不會放入自己口袋,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法院當然看到了證據,也知道臺北市長馬英九獲罪是無法競選總統的。怎麼才能讓馬英九脫罪呢?法院竟然拿國家利益開玩笑,判決國庫拿出的工作才能動用的「特別費」可以當「私款」用。這樣馬英九給女兒買這買那、個人花銷的公款就統統合理合法了,就能競選總統了。這樣品德的人當總統,這個國家會怎樣?法官是不管的,只要自己桌子底下得到好處就行。這和中共的官員有什麼區別?!
2007年12月28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馬英九「無罪」的判決。
於是,馬英九又改口說:「法院判決特別費是私款,所以我自己要怎麼用都沒關係」。也就是變相承認自己確實是貪污犯。逃過一劫後,馬英九還不算完,還要報復審理他案子並提出上訴的檢察官侯寬仁。
2008年1月3日,懷恨在心的馬英九不避嫌的倒打一耙,以「有涉及筆錄不實僞造文書的嫌疑」爲由,上告審理他貪污案的檢察官侯寬仁。馬英九的惡劣品行可見一斑。
2008年1月27日,應該繩之以法的馬英九完成登記,以中國國民黨候選人身份參選總統。此時,馬英九貪污案全案經檢方提起上訴,還在進行。
2008年3月22日,貪污犯、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以58.45%的得票率擊敗民進黨的謝長廷,當選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
2008年4月24日,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判決剛當選新總統的馬英九無罪。這簡直像小孩子過家家,說是民主體制,說是三權分立,都是扯淡!沒有人把國家利益當回事。
2008年5月20日,馬英九在總統府宣誓就職。同時,繼續誣告檢察官侯寬仁「涉嫌僞造文書」。
一個流氓當上總統,他還是一個流氓。只不過權力大了,從一個有小權力的流氓變成一個流氓頭子而已。他的流氓本質不但沒有改變,而且更肆無忌憚了。
2008年12月31日,對馬英九犯罪心知肚明的法院以「不起訴(檢察官侯寬仁)」結案。
然而,剛剛上任的貪污犯總統馬英九,非要將檢察官侯寬仁送進監獄,爲的是避免後患。於是,馬英九上訴要求法院「再議」,被駁回。
2009年3月,已經當了一年總統的馬英九還不死心,非要報復審理他貪污案的檢察官侯寬仁,於是又委託律師要求法院「法辦」侯寬仁。
2009年8月19日,臺北地方法院駁回總統馬英九的不要臉行徑,宣佈「全案不得再抗告」。
2012年,競選總統,馬英九危機。這次中共真急了,不得不擼胳膊挽袖子公開上陣助選,用經濟利益來利誘在大陸投資設廠的臺商回臺灣投馬英九一票。於是,中共在臺灣的代理人馬英九連任總統後,立刻立法讓中共邪黨可以在臺灣自由組黨。
這麼大的、決定臺灣未來命運的大事居然沒有在寶島引起任何波瀾。爲什麼?是黨派之爭這個超強毒藥使人失去了正常思維和基本理性。
表面看起來,馬英九是民主體制總統,習近平是中共的黨總書記,在哪裏呱呱落地,那不是人自己可以選擇的,但是成爲什麼樣的人卻可以選擇。事實證明,馬英九乾的那些違背道德良知的惡事,習近平不但不可能去做,而且都是習決不容忍的。
所以,只有讀者的思維跟上世界新格局新變化的腳步,才能判斷出美醜善惡,才能看到真相。 △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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