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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父替子還債(圖)
【人民報消息】這個故事來源於紀曉嵐所寫的《閱微草堂筆記》。 《閱微草堂筆記》於清朝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至嘉慶三年(1798年)間由翰林院庶吉士出身的紀昀(紀曉嵐)以筆記形式所編寫成,與袁枚《子不語》一書齊名,有「南袁北紀」之說,兩書也收錄了不少相同的故事。 《閱微草堂筆記》主要蒐集當時代前後的各種狐鬼神仙、因果報應、勸善懲惡等之流傳的鄉野怪譚,或親身所聽聞的奇情軼事,其搜索範圍遍及全中國,遠至烏魯木齊、伊寧、滇黔,並旁及臺灣、南洋等地。 《亡父替子還債》是紀曉嵐聽黎荇塘說的真實故事,記錄如下: 有個少年,父親在外地經商,長期沒有回家。少年無所約束,受到聚衆賭博的頭家的引誘參加賭博,輸了幾百金。頭家提出代他償還,逼他寫賣宅券。少年迫不得已,只好寫了。 少年自愧無以面對母親和妻子,便沒回家,夜間一個人跑到樹林,要上吊自殺。才結好索帶,聽見馬蹄聲響回頭一看,原來是在外經商的父親回來了。 父親一見兒子要上吊,吃驚地問:「怎麼要走這條路呢?」少年自揣不能繼續隱瞞,如實地告訴了父親。父親聽後說:「我這次經商所得的錢財還可以抵償這筆賭債。你先自己回家,我一個人前往償還債務,索回賣宅券就可以了。」 當時頭家的財博還沒有散局,少年之父突然推門而人。他與賭徒們本來就相互認識,一一指呼姓名,先斥責他們勾引少年的罪過,又斥責他們逼子索債的罪過。衆人都很驚愕,無言回辯。 接着他又說:「既然不肖子已經寫了賣宅券,我也難以賭博向官府起訴。現在償還你們的賭金,你頭家明天分給衆人,歸還我的賣宅券總可以吧?」 頭家自知理屈,表示從命。於是他解下腰纏,把錢交付頭家,當衆檢驗清楚。賣宅券一到手,便立即在燈火上燒燬,然後出門而去。少年回家爲父準備飯菜,可是等到天亮父親也沒回家。 少年到頭家去問,頭家說:「已經將賣宅券燒燬,走了。」少年正在懷疑其中別有緣故,次日頭家打開箱子,發現老翁昨夜給他的銀錢全是冥紙。銀錢是他親自驗收的,爲衆人目睹,他無以自明,只好拿自己的錢償還少年的賭債。因此,他很懷疑自己遇上了鬼。 十多天後,果然傳來少年之父的訃訊,原來他已經死去幾個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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