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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夢 賴昌星想回國?(圖)
 
王靜雯
 
2009年12月2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編者按:賴昌星作爲「遠華案」首犯在外逃的這十年間,一直利用加拿大的法律程序逃脫遣返,保住性命。他曾說「假如不在加拿大,我早就死定了。」而今在司法程序還沒有結束前是否要回國,賴昌星的態度似乎發生變化,說「可能性是存在的」。坎坷十年,賴昌星現在想回國了?)

一九九九年當中央調查組進駐廈門,早有高層通風報信的賴昌星聞聲逃到了溫哥華。轉眼十年過去了,這個震驚中外、走私漏稅八百三十億元人民幣、被稱爲中共執政以來最大走私案的「遠華案」,至今懸而未決,而已被撤職、查辦、逮捕、判刑的涉案官員已近千人,其中不乏多名省部級高官,二十餘人被判死刑,僅遠華案專案組的辦案人員前後就超過三千餘人。

然而這樣一個龐大陣容的專政機關,卻奈何不得一個僅有小學文憑的福建農民。在花費巨資聘請最好律師以逃脫遣返、反覆上訴以便待在加拿大的賴昌星,近日卻突然表示:不排除提前回國的可能性。今年五月,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攜女兒回國,以換取她的弟弟、遠華集團五董事之一的曾明育的提前保釋出獄。有人說這是賴昌星的「投石問路」,也許亡命天涯的精明商人,嗅出了轉機的希望。

投石問路想回國?

十年來賴昌星孜孜以求的就是保住性命,「假如不在加拿大,我早就死定了。」從一九九九年剛到溫哥華時白天泡賭場、晚上打電話了解案情的提心吊膽,到二零零零年申請難民後的慢慢平復;從難民資格被拒後的多次上訴,到移民局的宵禁限制;從二零零六年在遣送機場途中以頭撞柱、血流如注的絕望掙扎,到今年二月四日獲得在加拿大工作許可的柳暗花明,賴昌星這十年的起伏跌宕可謂飽嘗人生百味。

當《中國新聞週刊》記者問他,「司法程序沒有結束前也有可能回國嗎?」,賴的回答是:「可能性是存在的。」並提出了三條要求:其一,遠華案主要涉案的官員,比如莊楊等人的公審檔案能否公開,因爲賴一直咬定,鉅額走私是當時體制漏洞的產物,他不是靠賄賂成事的;賴曾多次強調自己並未背叛國家,「我從來沒有偷國庫裏的錢,我只是在它們進入國庫之前才拿這些錢,它那時還不算國家的錢呢。」

其二,他希望對遠華公司骨幹們的案子能夠重新審視,因爲他是主犯,其他人責任輕微。認識賴昌星的人都稱讚他「很講義氣、很會做人」,這也許是他朋友多的原因。其三,他希望專案組能夠「換些人」。

自認爲人生很精彩的賴昌星,一度認爲自己能在「加拿大留一天就是賺一天」。但如今他卻說:假如當初中國的相關制度完善健康,沒有空子可鑽,他就不會走上邪路,錯的是那個制度、那個社會。

成功農民企業家

至今在福建晉江市燒厝村燒厝南區一百零六號,還保留着賴昌星結婚時的居家擺設。一九五八年農曆九月十五日出生的他,是八個孩子中的老七。從小就想賺錢的他,讀小學時就開始賣油條、水果等,十五歲小學畢業時,他曾到泉州挖防空洞。每天早上四點起床,晚上八、九點收工,用獨輪車推着四百公斤的土筐來回奔跑,「晚上回來吃了就睡,累得不得了。在生產隊一天只能掙兩、三毛錢,而這裏一天能掙三、四塊。」

原始資金積累後的賴昌星和五個村民一起開了個汽車配件廠,每天八小時不停的掄着十公斤的大錘子幹活。兩年後他開了家紡織機械廠,並由此認識了曾明娜。這個不到十八歲的農村女孩子嫁給了他,併成爲他事業上最親密的搭檔。曾也慶幸自己能找到這樣一位能幹人,據說賴昌星能隨口記住三百多個電話號碼,跟各種人都能交上朋友。

同一般青年企業家一樣,那時的他擠火車、睡地下室,全國各地跑銷售,努力用自己的執著與熱情彌補文化的缺陷——最開始他連普通話都不會說。紡織廠成功後,他相繼開辦了印刷廠、雨傘廠,後來又到石獅辦了家「蝶燕服裝廠」。當時的石獅是全國聞名的「洋貨」市場,從收購出國人員免稅商品的代金券,到走私電子產品,高額的利潤讓賴昌星在走私邪路上越滑越遠,最後甚至用軍艦護航走私石油等各類商品。

當官的不過是政治娼妓

這裏面當然有權錢交易和聲色腐敗。賴昌星曾總結出一條投資祕訣:在中國最賺錢的生意就是投資人際關係,有了人際關係就等於有了一切。於是他修建了紅樓,在金錢誘惑之外,還用美色拉人下馬。賴有句名言叫「不怕當官的,就怕當官的沒愛好」。在紅樓頂層有一幅「天下唯我」鷹魚圖:虎視眈眈的魚鷹正窺視着水中碩大的肥魚。據說出身貧寒的賴昌星看不慣當官的對紅樓小姐擺官架子發脾氣,他曾笑着說:「其實作官和娼妓都是一回事,都是用一張嘴吃飯。只不過當官的嘴長在上面,妓女的嘴長在了下面。」。

近千名落馬的海關、公安、軍隊、政府官員,真的如賴所說,不過是「政治娼妓」而已。在《遠華案黑幕》一書中,賴昌星自曝與中央很多高官「要好」,跟江澤民等的祕書們都是「朋友」,以至於他在北京有兩部軍隊專車,隨時都能帶人自由進出釣魚臺、中南海。

賴昌星不承認自己偷了國庫的錢,就如同中共不認爲國有銀行的行長們造出的銀行爛帳是在挖社會牆角、國有企業虧損是在浪費國家資源一樣,如今賴昌星提出三點作爲可能回國受審的條件,很可能是他看到江派勢力的大衰退,想在「江胡鬥」中幫胡溫一把,藉機爲自己的未來換取討價還價的籌碼,真不愧是個精明的商人。

(此文轉載《新紀元週刊》152期)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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