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人可以救杨佳(图)
 
章天亮
 
2008年10月22日发表
 



杨佳(网络图片)

【人民报消息】杨佳案二审结果维持原判,这实在是预料之中的事。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只等最高法院覆核后,杨佳就该上路了(希望他的器官不要被摘除)。然而此时还有一个人能够救杨佳,这个人就是胡锦涛,方法就是以国家主席的身份颁布特赦令。

我知道这样的事情基本不可能发生,但想借几个问题来讨论杨佳案,因为这种讨论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地分析杨佳案的诱因、合法性、可能带来的后果,以及胡锦涛为什么该救杨佳。

一、如何看待杨佳杀警案?

如何看待杨佳杀警案非常重要,这会决定他是否该判死刑。如果我们把它当作一个单纯的刑事案件,杨佳当然应判死刑,因为他所杀死的警察并不都是折磨和污辱他的人,至少在杨佳案中他们是无辜的受害者。

十月十七日,叶宁律师在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的直播节目中却提出另外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杨佳案是一个人对暴政的起义,杨佳应该被当作战俘来对待。如果按照这个思路来推理,在战争对垒过程中杀死敌人是没有法律责任可言的,而战俘通常都会受到人道的对待而不会被处死。

杨佳也许没有这样明确的表述,但他也似乎下意识地这样解读他的行为。在这次行动中,杨佳没有把警察看作个体,而是看作中共专制暴政的维护者,所以在这场“对暴政的起义”中,他才会认为“因为警察就是随时准备死的”(二审庭审时语)。

正因为对杨佳一案存在不同的定位,特别是大多数民众倾向于叶律师的看法,才会有如此大规模的声援杨佳的行动。

二、杨佳到底有没有精神病?

在我看来,无论杨佳是否被中共视为精神病,杨佳都难逃一死。即使他被视为精神病而不再承担法律责任,但也要立即送入精神病院与世隔绝,接下来在那里的折磨会更加残酷,直到他被折磨致死为止。

值得注意的是,杨佳二审辩护律师翟建曾把一篇《试论司法精神病学中“偏执性精神病”》的文章拿给杨佳看。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何恬,主要从事司法精神病学的教学和鉴定工作。何恬在文中提到偏执性精神病病人“通常有个性缺陷,表现为主观固执、敏感多疑,容易激动、自尊心强、自命不凡,这一性格特征,导致他遇事爱认死理,喜欢抗上,不服从领导、为追求自己认定的真理,哪怕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偏执型精神病人的妄想内容不荒唐、不泛化,系统性强,病人的精神活动和现实社会保持较好的联系,所以其辨认能力、控制能力几乎接近正常。”

我们必须指出,即使在中共看来,何恬的论述也是相当荒谬的,因为按照这个标准,中共所有宣传中的烈士,甚至毛泽东本人都是属于“偏执性精神病”。只可惜,中共却利用这个荒谬的论述针对坚定追求真理的人,特别是信仰团体成员和异议人士,把他们当作精神病关押起来折磨。

如果中共宣布杨佳为精神病,则一举消解了杨佳行为的正当性。那些支持和声援杨佳的人也立即失去了“对暴政的起义”这一道德高地,变成了支持一个精神病人的疯狂行为。中共拒绝采纳“杨佳是精神病”的说法,仅仅是出自于愚蠢和对暴力的迷信。

从另一方面来看,杨佳一直保持了冷静和理智,甚至许多话像揭穿“皇帝没有穿衣服”一样的一针见血。他的情感表达符合人的常情常理,所以杨佳显然并不是精神病。

三、杨佳的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

杨佳在杀警之前,做了许多寻求恢复社会公义的努力。

在现代社会中,至少有几种力量可以制约政府对民众的暴力和迫害。第一种力量就是民主,如果政府迫害民众,民众就用选票来更换政府;第二种力量就是舆论。媒体上的谴责声,把政府暴行置于千夫所指的境地,政府也会惧怕正义的声音。第三种力量就是司法。如果司法能够独立,就可以把具体犯罪的政府官员绳之以法。

杨佳显然并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些途径。当然中国是没有民主的,所以杨佳曾试图诉诸舆论。根据二审的庭审记录,杨佳“计划向媒体投诉,买了1,000个信封,1,000张邮票,1箱复印纸,后觉得可能没效果,未实施。”杨佳非常清楚的是,媒体是中共得喉舌;警察是中共的鹰犬;二者是笔杆子与枪杆子的“亲密无间”、互相扶持的关系。

那么最后的可能就是诉诸司法,这个想法也被杨佳放弃了,正如他在庭审时对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所说:“这些警察之所以敢这样,都是因为他们的背后有你们。”

由此看出,杨佳认为自己寻求正义的非暴力途径已经彻底断绝,最后他只能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在六十年前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中,第二条指出“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第三条则是“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权受法治的保护。”换句话说,《世界人权宣言》承认人类在人权失去保证时,有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的权利。

如果延续叶宁律师对杨佳案的解读思路,杨佳的反叛是具有正当性的。

四、是否还有更好的选择?

无论杨佳杀警具备怎样道义上的正当性,作为一名法轮功的修炼者,我认为警察的死亡也是一场悲剧。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许多法轮功学员受到的警察迫害要比杨佳严重无数倍,但在过去九年多的时间里,却从未有一人诉诸于暴力反抗或复仇,反而出自佛家修炼弟子慈悲的胸怀向这些具体的行恶者劝善。不知道中国政府的官员们看到这种对比,是否会意识到中共镇压法轮功的愚蠢和法轮功和平精神的可贵。

回到杨佳一案,这些被杀警察与其说死于杨佳之手,不如说他们成了激怒杨佳铤而走险的中共邪恶制度的受害者。

从这个角度来看,正是中共的暴政把中共大大小小的官员、公务员和警察等置于人民的仇恨之中和成为复仇对象的危险之下。

这一点,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也有深刻的认识。他在今年7月3日下午总结瓮安“6·28”事件的大会上指出,“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一些干部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

如果胡锦涛能够站在石宗源的这个角度认识杨佳事件,以特赦杨佳开始,废除造成此血案的一党专政这个万恶之源,才是解决类似问题的开始。否则,胡锦涛本人也会成为这个制度的受害者。这就是我为什么认为胡锦涛不仅是有能力,也有责任特赦杨佳。

杨佳一人可以手刃六名警察的事实,也说明中共的专政看似强大,实际不堪一击。那些躲在专政幕后行恶的人,如果能对此有个明确的认识,也许做恶就不会那么肆无忌惮了。

我从来不认为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所以总想不厌其烦的重复这段话——“传九评,促三退”的运动是在和时间赛跑,从浅层次上讲,就是我们能不能赶在社会矛盾爆发前解体中共,实现中国的和平转型,否则我们等来的就可能会是又一次流血的暴力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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