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體器官摘除的人證和倖存者被捕
 
歸宇斌
 
2006年7月2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在大衛.喬高先生和大衛.麥塔斯先生的《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的「證據和反證的要素」一節中,討論了「驗血」和「丟失器官的屍體」[1]:

「我們了解到,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有系統的驗血。我們所聽到的相當數量的證詞證明,這種驗血確實存在,而非猜測。爲什麼這些學員被驗血?

學員們自己並不知道。這些試驗不像是出於健康原因。其一,如果僅僅是爲了預防疾病,有系統的驗血是不必要的。其二,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健康在諸多方面都被漠視。因此,很難相信中共當局對法輪功學員驗血是一種預防疾病的手段。

驗血是器官移植的先決步驟。器官供體必須與接受者相匹配,這樣,接受者的抗體才不會排斥供體的器官。

僅有驗血這一事實並不能證明法輪功學員被摘取器官確在發生。但反向的推論是成立的。如果不存在驗血這一事實,對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將被駁回。大面積的對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驗血這一事實切斷了駁回指控的可能。」

「許多在被關押期間死亡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們報告親眼看到他們親人的屍體上有外科手術的切口,器官不知去向。針對這些被肢解的屍體,中共當局沒有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再次重申,關於這些被肢解的屍體的證據,請見本報告的附錄。

我們只有幾例屍體被肢解的實例。至於爲什麼這些屍體被肢解,我們沒有官方解釋。這些屍體被肢解與器官摘取相吻合。否則,我們實在無法猜測爲什麼這些屍體被肢解,器官被摘取。」

據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先生的信件[2],北京法輪功學員曹東先生五月向愛德華先生敘述曾親眼看到朋友身體上被器官摘除後留下的洞。那麼曹東正是目睹「丟失器官的屍體」的重要人證。那麼曹東會見愛德華先生後不久即被中共610抓捕後失蹤,可視爲中共企圖掩蓋罪證。

據明慧網報導[3],上海市徐彙區法輪功學員柏根娣女士於五月下旬被中共惡警非法抓捕。這是柏女士爲堅持信仰三度被捕,五年勞教、歷經人間煉獄後的第四次被捕。鑑於在柏根娣女士第二次被捕關押在上海女子勞教所時,中共奇怪的對她作了多次極細緻的驗血和體檢,柏根娣很可能是險遭中共器官活體摘除獸行的倖存者。

儘管愛德華先生離開中國後多次跟中共交涉曹東先生被捕事件,目前並無曹東先生下落的報導。而柏根娣女士這次第四回被捕後處於被殘酷虐待之中。

曹東和柏根娣分別是中共活體摘除器官這一反人類罪行的重要人證和倖存者,中共隨時可能虐殺人證以掩蓋血腥罪惡。我作爲中國公民,籲請世界上一切正義力量保護人證,呼籲善良的人們關注和聲援曹東、柏根娣!

參考:
[1]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8/132517b.html
[2]http://www.dajiyuan.com/gb/6/6/24/n1361626.htm
[3]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6/12886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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