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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想不到的黑暗與無恥!(圖)
高智晟先生以一個律師的良心,本着「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在大量調查中國境內法輪功被迫害的事實後,毅然上書胡錦濤先生,歷數在這遍土地已經發生及正在發生的侵權慘劇,呼籲他出面中止這種悲劇繼續上演。這完全是一個公民的權利,這也是一個公民的責任與良心的體現。無論從哪個角度,哪怕高智晟先生上書所言有不實或不全面之處,都沒有任何理由,也應該沒有任何法律可以來懲罰他!然而北京當局卻先是設法阻止高智晟律師事務所年檢,後又以莫須有的藉口迫令事務所停業整頓。高智晟先生是個律師,並且是個傑出的律師,此前他以他的專業與良心,爲中國許多弱勢羣體維權,通過司法的途徑討回了一些公道,因此他也贏得2003年中國司法部評選出的十大傑出律師的尊稱。如此一個有良心、有專業、有成就的律師,居然因爲講了真話,履行了一個公民的社會責任,就面臨這種被取消執業的命運!這是怎樣一個國度?這是怎樣的法制? 高智晟先生在事務所被停業的壓迫下沒有屈服,他依舊以他的律師專業到處幫人維權。在受到北京當局動用大量祕密警察跟蹤、騷擾、監視,甚至多次生命威脅,幾次直接毆打的情況下,爲抗議當局的暴力、黑暗與無恥,高智晟與國內一批維權人士毅然舉行了「維權抗暴接力絕食」,掀起了一場中國公民捍衛人權的非暴力抗爭運動。應該說表達公民的抗議,這也是憲法所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高智晟先生他們的接力絕食既沒有直接導致公共秩序的混亂,也沒有造成任何公共的危害,他們除了表達着抗議,除了喚起公民的權利意思,揭露中國的人權狀況,同時希望中共極權體制內一批良心人士大膽出來中止人權災難,力推民主法制外,沒有任何別的作用。應該說他們所舉行的接力絕食,完全是遵循了現代文明社會的和平、理性、非暴力與公開原則的,也是符合現代法制精神的,因而是無罪可言的。 在高智晟先生履行一個公民的權利,奮起對暴力說不時。中共當局居然大行祕密警察統治的流氓手段,以各種不法行徑來控制、逼迫高智晟,最後在一切失效的情況下,於8月15日,北京當局居然在山東高智晟姐姐的家裏將高智晟祕密抓捕,後來於9 月21日,祕密刑拘,再到12月12日的祕密開庭審判。期間高智晟親人所委託的律師多次要求會見當事人高智晟,結果司法當局以涉及國家祕密爲藉口公然剝奪受害人會見律師而得到法律救助的權利,並且一切司法進展概爲祕密進行,高智晟的律師與他的親人均沒有得到任何通知。 在21世紀的今天,在互聯網讓地球日益成爲一個村落,在國際國內高度關注高智晟先生被迫害的進展,也在中共自身高調宣唱要依法治國建設法制社會的情況下,北京司法部門居然還如此公然違法操辦,通過如此赤裸裸的構陷,苦心孤詣地編織各種拙劣的藉口,妄圖矇蔽世人耳目,將高智晟投入大牢。一個政權對一個公民,竟然要如此窮盡計慮地迫害,除了顯出這個政權的卑劣外,也昭示出這個政權的可憐! 高智晟先生在衆目睽睽之下,被北京司法當局一步步陷進牢獄。北京司法當局的知法犯法,不僅在強姦着中國的法律條文,在嘲諷着中國的司法精神,而且這完全是一種無視人類存在,無視國際社會一切正義力量,藐視人類文明準則,顛覆人類普適價值,污辱人類基本良知,公然反人類、反歷史、反法制、反道義的邪惡行徑。如果這種罪惡在文明世界的眼皮下讓其公行,那麼人類的良心就將蒙羞,人類的正義就將被玷污。如果國際國內一切正義力量不能在此發出強烈的抗議聲音,國際國內正義力量不能在此結成有力的制裁力量,那麼就會嚴重助長邪惡的爲禍!就是縱容人類中邪惡力量的罪惡! 從高智晟先生被如此赤裸裸公然陷害案,我們每一個良知未泯人士都應該爲此深感蒙羞,因爲極權爲惡就在我們眼皮下上演而我們卻沒有半點阻止的力量,並且我們每個人也應該由此看到威脅,清楚地認識到下一個隨時有可能就是你,是我。我們的命運沒有任何可以保障的東西,我們隨時都可能在當局的司法陷害中。 人類啊!一定要謹記:救高智晟就是救我們自己!就是救我們的良心!就是維護我們做人的尊嚴!高智晟先生的人權被蔑視、侵害、踐踏,就是對我們每個人的蔑視、侵害、踐踏!面對這種人權災難,我們誰也不能、不該置身事外! 最後讓我們對北京司法當局公然違法陷害高智晟先生表示最強烈的抗議! (2006-12-16日於北京) 轉自《民主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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