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我們經常看到有些人當選爲「十佳」這「十佳」那,因爲根本不知道這些人的存在,所以無法評論。通過四川省楠本寺女子勞教所七中隊女隊長、30多歲的張小芳當選四川「十佳青年衛士」才明白,中共宣傳的「佳」和人類的標準是完全相反的。誰要被中共極力誇讚,那他/她就是惡魔禽獸。 被中共評爲四川省「十佳青年衛士」的張小芳就是個十惡禽獸,其邪惡行徑曾多次在明慧網曝光。下面是明慧網刊登的此惡人的部份惡行: 一、舔陰部 惡警隊長張小芳及其同夥惡警們強行將法輪功學員的衣服全部剝光,逼迫她們互相舔陰部,如有不從者,就把她的頭按下去舔……。二、三月的天氣,將法輪功學員尹華鳳的衣褲剝光,一絲不掛的罰站在鏡子前整整兩夜;還在一個大白天,尹同樣是一絲不掛的被罰站在操場壩裏,讓衆人 「參觀」,來羞辱她。此惡行被其他中隊有良知的獄警看見說:「惡警不是人。」這樣惡警才叫尹穿上一條內褲…… 二、地上拖 2002年8 月份,楠木寺氣溫高達39℃以上,惡警隊長張小芳、幹事潘容、秦偉霞、王姍等人指派打手將法輪功學員祝霞、吳厚玉、李紅豔、韓傑、萬古芬等人弄到建築物鋪的凹凸不平的地上拖,一連好幾天。吳厚玉被拖了十幾天。法輪功學員的衣服、鞋子、皮肉都被拖爛。法輪功學員吳厚玉的背、腿、腳上的肉都被拖爛,滿身的肉被揪得青一塊、黑一塊,拖掉的衣服,褲子和磨爛的衣服碎片到處都是,鮮血和泥沙一層層裹在法輪功學員的傷口上,真是慘不忍睹。 三、坐水牢 四中隊的陶菊花,鄭有梅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被浸泡在污水或糞水中,謂之「水牢」……。 四、灌水、不準上廁所 張小芳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每次灌五杯水,並不許上廁所。每個人都被灌的肚子滾圓,有的控制不住尿順着褲子流下來後。惡警就唆使犯人脫掉她的衣服,用衣服把地上的尿抹乾,然後把衣服一件一件的扔進垃圾桶裏。然後再繼續灌水、脫衣、抹尿、扔衣服。冬天室外冷風颼颼、寒風刺骨,許多法輪功學員被凍的全身發烏,抖個不停。如果誰拿拖把用,就罰款、強迫自己拿錢買拖把,還要挨打受罵。還逼迫法輪功學員用嘴在地上舔尿,如不從就把學員的頭按到地上舔。法輪功學員吳厚玉、岳利永就是由於不準上廁所,經常穿着尿漬斑斑的褲子。 五、不準洗漱,不準換衣服 惡警隊長張小芳在大熱天,叫法輪功學員做工十六、七個小時,經常幹通宵的活兒,回來不給水洗漱、不準換洗衣服,全身汗臭味道實在難聞。 六、強行灌食、致死人命 對絕食抵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張小芳組織、唆使犯人使用開口器,給她們強行灌濃鹽水等手段折磨大法學員。 有個叫朱銀芳的法輪功學員,40多歲,紅光滿面,身體健康。2003年4月25日被送到七中隊,因她抵制毆打等迫害,4月26日,惡警叫了二十幾個「管教」 (由吸毒犯、搶劫犯、貪污犯組成的專門整法輪功學員的打手)把她拖到洗澡室,把她手腳銬上,強行灌食,據說給她灌進了半袋多鹽。我們聽到她痛苦的喊叫聲,不久打手們就用不乾膠封住了她的嘴後我們再也聽不見她的叫聲了。大約4點多鐘,我們下樓時就聽見惡警們在竊竊私語:「她已經沒氣了。」這樣一個好人到七中隊還不到兩天,就活活的被一羣惡人毆打,強行灌食(鹽水)迫害致死。這幫打手(管教,又稱「二老闆」)在中隊裏稱王稱霸,見到哪個不順眼,就動手打人,還編造謊言,上報惡警。惡警明知她們在說謊,還是要爲她們撐腰,無端的懲罰法輪功學員。惡警隊長張小芳把全中隊的法輪功學員集中起來訓話:「昨天那個新學員生病了,保外就醫去了。朱銀芳來我們中隊,若有人敢發一句雜音,我有的是辦法收拾她!」接着惡警把大法學員喊到樓上,回寢室「學習」。又叫那些對她們最忠實的「管教」寫假證明材料,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惡警隊長張小芳對打手們說:「只要沒有『轉化』的法輪功都是反革命分子,我們就是要打擊反革命,你去拿證據或者拍照吧!」 七、銬在樹上、床上 有天晚上,惡警隊長張小芳唆使幾個打手將法輪功學員楊華蓮從樓上拖下來,銬在樹上,張小芳邊打邊罵,附近兩棟樓的人都聽見張小芳喪心病狂的大罵聲和楊華蓮的慘叫聲。整個過程持續很長時間。第二天,可以看到楊華蓮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面目全非。可張小芳卻誹謗說楊華蓮打了她。還無理要求楊華蓮賠償七八百元的醫藥費。後楊華蓮又被張叫到辦公室門口,當衆將楊華蓮又打罵了一頓。大法弟子艾克秀除同樣遭受折磨外,連晚上睡覺都被用手銬銬在床上。 八、烈日曝曬 很多法輪功學員都遭受過此刑。而且還不準說話,不準檫汗水,不準閉眼睛和晃動,否則就要在烈日下作下蹲運動,並繞操場跑圈子等體罰進行迫害。如法輪功學員吳厚玉,惡人將她兩腿分成直角,一隻腳着地,另一隻腳放在高凳上,凳上再放幾塊磚,雙膝不能彎曲,長時間在太陽下曝曬,不準動,一動就遭到惡人拳打腳踢,弄得身上處處是傷。 九、延長勞動時間,加大勞動量 在四中隊時,早上七點開工,粘假寶石,有針頭那麼大。除吃飯幾分鐘外,一直要幹到晚上12點,有時甚至幹到兩點。今天粘1000顆,明天就會增加到1100 顆。領的假寶石是用塑料袋封好的,不準打開數,她說多少就是多少。如果粘好的寶石交不夠數,就要拿錢賠。她們的寶石進價5分錢一顆,卻要我們賠5毛錢一顆。有一次給一個大法學員的一袋就差300多顆,就將她身上代金券(勞教所專用)強行搜去,扣賠假寶石費用。 十、吊銬 有一天將法輪功學員陳文瓊反手吊銬在特製的小間高欄上,雙腳離地,幾天都不放下來。 十一、用警棍、電棍、狼牙棒、鋼筋條等刑具毒打法輪功學員 惡警隊長張小芳經常唆使「管教」李□等惡人用狼牙棒、鋼筋條、筋竹條抽打法輪功學員。如法輪功學員李鳳琪雙手上的肉被打掉很多。惡警老李隊長(50多歲)用鋼筆尖鑽法輪功學員的穴位和致命處。她還揚言說:「有□黨撐腰,把你們打死火化埋了都不犯法。」法輪功學員張玉春被惡警用三根電棍電;惡警隊長張小芳一次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馬青春時,一邊電,一邊吼叫:「那些想上明慧網告我們的,快看清楚,我就是這樣打法輪功的,去告嘛,告倒沒有呢!」她就這樣狠毒,這樣囂張至極。 十二、不準睡覺
法輪功學員都是早上五點起床,深夜二、三點才能休息。法輪功學員張琴芳因不喊幹部好,惡徒兩天兩夜不准她睡覺。法輪功學員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不承認自己是勞教,所以不報數,冬天三天三夜惡徒不准她們睡覺。 十三、剋扣糧食定量 2003 年元旦後,惡警隊長張小芳揚言:「政府對法輪功加大了打擊力度,不『轉化』的糧食減半。」說是減半,實際給我們吃的只有四分之一,規定一天必須喝三大碗湯,五大杯水。不喝的就強行用開口器灌。還不准我們上廁所。年輕的還好點,年齡大的被餓得路都走不穩。七中隊每天剩的飯菜寧願倒去餵豬也不給法輪功學員吃。正如一個雜犯所說:「勞教所的日子本來就不是人過的,你們過的不是人的日子。」 十四、 長時間交叉捆綁雙腿 強迫大法弟子盤上雙腿,再令惡徒把雙腿牢牢捆緊,不屈服就不鬆開繩子。惡警的理由是:你們不是要煉功嗎,要煉就不要把腿拿下來,讓你煉過夠。絕大多數大法弟子都遭受過這種酷刑,有許多人被捆綁達15個小時以上。有的腳背和大腿都被嚴重磨傷,有的被折磨得雙腿拐瘸,幾個月都不能恢復正常行走。 十五、罰站、罰蹲、罰坐 在惡警隊長張小芳的縱容下,有一天法輪功學員付利瓊的褲子被人強迫脫下,赤裸下身站在操場上,後來才叫她穿上內褲。 有的學員整天被迫面壁站立十七、八個小時。站立時,腳尖和麵部貼牆,睜着眼,膝蓋不能彎曲,由吸毒犯人看管。這種酷刑叫「燕兒扒壁」。6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何秀珍在幾個月的面壁罰站中,每天從早晨五點鐘開始,直到凌晨三、四點才準休息,被折磨得精神恍惚、不能站立,才被送到醫院強行輸液。 罰蹲不準動,罰坐要求座標準軍姿,不準動,否則拳腳相加。每天長達十七、八個小時,這樣長時間體罰,很多法輪功學員腿腳腫脹,行動十分困難。即使這樣,惡警張小芳還叫犯人晚上架着她們強行跑步,倒下的拖起來再跑。法輪功學員楊華蓮、譚金會因實在跑不動,常被張小芳唆使打手們拳打腳踢。 十六、頭頸和雙腿捆在一起 寒冷的冬天,爲了逼迫大法學員放棄信仰,張小芳唆使犯人將法輪功學員弄到小間裏去把衣服脫下,雙手反綁背後,用繩子把頭頸和雙盤着的腳捆在一起,人體成了一個360度的球形。這樣一會兒人就受不了,而一捆就是很長時間,有的甚至長達二十多個小時,而且還被拳打腳踢,整個過程十分慘烈,其痛苦可想而知了。嘴被矇住,害怕她們痛苦的叫聲被人聽見。從那裏走出來的大法弟子,個個都是鼻青臉腫,身上青一塊,紫一塊,走路一瘸一拐的,有的走着進去,抬着出來,有的幾個月過去了腿也沒好。在這種酷刑的迫害下,許多大法弟子承受下了,才被迫妥協。大法弟子邱淑瓊、李芬玉、黎芸、王紅霞等都遭受過如此虐待。 以上是部份證人在勞教所期間所見所聞之點滴。惡警張小芳等惡徒如此殘酷迫害信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禽獸不如!而中共卻極其欣賞她,使她順利當選四川省「十佳青年衛士」,可見共產黨是個什麼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