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新闻排在一起傻子也奇怪(多图)
 
吴莱
 
2008年11月26日发表
 



这三个新闻的发表时间排列在一起,傻子也要奇怪!

【人民报消息】新华网11月26日同时出了三个关于杨佳的新闻,相隔时间仅仅三个小时,一个活生生的人就没有了。

2008年11月26日(07:23:31)的新闻是《最高法核准杨佳死刑 将在7日内执行》;2小时51分16秒后,(10:14:47 )是《上海袭警案罪犯杨佳被执行死刑[组图]》;又过了45分06秒后,(10:59:53)是《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图)》。

除了在中共的统治区内,世界上哪个民主国家的政府会让这三个新闻在同一天内出现呢?

奇怪的并不是中共把杨佳处死了,中共自建政以来用各种方式消灭的中国人不下一亿。蹊跷的是新华网用「快讯」的形式报道杨佳被执行死刑。「快讯」二字一出现,就表明此案的审理不符合法律程序了。

此杀人事件不是突发事件,按照上海警方的说法,是2008年7月1日上午发生的。按照正常法律程序,当然要保护现场,查找证据,然后经过初审、复审阶段,哪一审判决结果下来,被判决者不同意,要允许请律师辩护,最后报最高法院核准,最高法院认为下属法院上报的材料无误,才能核准,核准后还允许被判决者喊冤递材料,如果证据确实,维持原判,最后由最高法院驳回上诉,才有执行死刑这一说。

可是,杨佳案不但没有这个过程,而且连他妈妈都被大屯派出所秘密送到了北京市公安局直属的精神病医院安康医院,放在一个单独病房,强迫她吃药。外界不知她生死和去向达三个多月。如果真是杨佳杀的人,那就走法律程序,让证据说话,绑架他妈干么呢?而且在杨佳母亲王静梅失踪期间,居然上海警方派出两位律师去精神病院,让王静梅签字同意他们代表她说话,这简直是天下奇闻。

正因为人不是杨佳杀的,所以单从官方判决书上就能轻易发现上海警方的证词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按照上海法院一审判决书的说法,在杨佳身上查出的只是一个小小的腰包。但判决书又说,做案现场发现8个燃烧瓶、警用喷雾器、防毒面具、33厘米长的铁锤、锋利的杀人刀等很多作案工具,还有矿泉水和一根登山杖等等。杨佳那个小小的腰包里面能装下那么多凶器吗?

还有,杀人刀柄上的指纹对比鉴定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证据,是决定一个人生死的关键问题,但死刑判决书上竟然没有提及。这说明了什么?是上海警方业余到这种程度了,还是杀人刀柄上的指纹不是杨佳的?不要说杨佳本人否认戴面具的不是他,就是连公安部都郑重否认,一个人不可能在7秒钟内干掉4个人,更何况是处在不同位置的人,而且每人心脏上还扎了不止一刀。公安部领导说了一句实话:「即便是十头猪,也不可能被一个人干掉」。

另外,一个最重要的录像,死亡警察在大厅被几个人追杀的录像,被删除不呈堂,活着的警察不愿意出庭作证。大家心里都明白,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替死大冤案。

只有中共才敢开如此草菅人命的玩笑,也只有中共独裁专制体制才会在三个小时内同时出现核准死刑和执行死刑的新闻。而且还是「快讯」。△

(人民报首发)

新唐人2008年全世界系列大赛公告




 
分享:
 
人气:36,049
 

如果您喜欢本文章,欢迎给予打赏。让我们一起打拼未来!
 
       

 
 

 
 
人民报网站服务条款
 
反馈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