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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无罪 国家赔偿 丧子伤痛无法抹平(图)
【人民报消息】62岁的尚爱云是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退休工人。她目不识丁,18年来为了替儿子讨还清白,为了证明我要让人们知道,“我教育出的儿子呼格吉勒图不是杀人犯,他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儿子虽然走了,但我还有后人,也在这个院子里生存,所以,她也交待身后事给两个儿子:“有一天要是我和你爸都走了,你俩继续给兄弟讨公道。”这个母亲用晚年的余生,只想为儿子讨还清白。 呼格案重审 疑因考虑赔偿而搁置 呼格吉勒图案发于1996年4月9日,呼格吉勒图在6月10日迅速被执行枪决。尽管疑点重重,让哈格的父母与好友阎峰都无法接受。但是直到2005年10月23日赵志红落网后,供出自己是当年“4.9”公厕女尸案的真凶,并在此后一直坚持这一点,使“呼格案”引起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也引发内蒙古分社政文采访部主任、高级记者汤计发出内参,呼吁呼格案重审。不过,呼格吉勒图案始终没有进展。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政文采访部主任、高级记者汤计透露,他在近8年内已经5次发出内参,呼吁呼格案重审,期间已有人向他表示,中央、最高法、最高检都对案子的重审有过指示,自治区委、区政府也有明确的态度,但是该案一直不能进入正常的法律程序,问题就出在当时的自治区法院执行不下去。据推测,可能重审无罪后就要面临国家赔偿的问题,而这该笔国家赔偿金是需要自治区法院赔付的。 不过,《法制晚报》深度部主任朱顺忠关注“呼格案”10年之久,他认为问题卡在“当年办理‘呼格案’的办案人,后来几乎都得到了提拔,在公检法各条战线上成为把关人,这个案件一旦被翻转过来,问责机制产生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重审宣告呼格无罪 启动国赔 2014年的下半年有了戏剧性的突破。习近平提出要还原历史真相,一切真相都要还原。 11月4日,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表示,呼格吉勒图案目前正在依法复查中,法院将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依法公正处理此案。 12月15日,内蒙高院法官抵达呼格家,向呼格父母宣布了呼格案再审结果:撤销内蒙古高级法院1998年原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流氓罪、强奸、杀人罪罪名,因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 内蒙古高院新闻发言人表示,呼格吉勒图案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呼格吉勒图父母在提出申请后,将立即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尽快依法做出赔偿决定。 2014年12月25日,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于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内蒙古高院于同日立案,并于12月30日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原本院方说要在31日把“国家赔偿决定书”送到呼格家中,不过,呼格的父母并没有等到人,而是自行搭公车前往内蒙古高院领取。在决定书上显示的是,呼格案赔偿金额为人民币 2,059,621.40元。 其中包含三部份:(1)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47580元,这是按照国家2013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2379元×20所得数字;(2)支付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这是按照国家2013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00.69元×60所得数字;(3) 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以上各项合计共2059621.40元。 这一笔近206万元的国家赔偿金由哪方赔付? 内蒙古宏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艾国平、内蒙古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白永利等业内人士表示,赔偿金由自治区财政出。不过,白永利补充说“相关责任人虽然受到了行政和法律责任处罚,但追究经济赔偿的案例不多见。” 看来,应该立法,追究道德堕落的相关责任人个人经济赔偿,是非常必要的。 赔偿金只是数字 内心伤痛无法抹平 对此份国家赔偿金,李三仁夫妇则表示,“金钱无法换回生命。”他们只是希望尽快恢复平静的生活。“对于我们来说,这意味着案子画上了一个句号。但活生生的一个孩子,硬把他推到死亡的路上,我们的心真的永远都平静不下来。” “感觉好像是发生在昨天的事情,每一个环节、每一件事都在心里清清楚楚。只不过,陈情的路我们可以不用再走了。” 李三仁夫妇已将个人银行账户留给法院,待赔偿金到帐后,家人打算选个合适的时间,给儿子呼格吉勒图重新买一块好一点的墓地,其它关于这笔钱的用途,他们还没有过多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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