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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恩寵炸刺兒!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公開信(圖)
尊敬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尊敬的主席先生 您好:
我於1988年通過第二屆中國全國律師資格考試,90年5月被上海司法局授予律師資格。94年5月,專職從事律師工作。 我因自94年以來在上海代理弱勢居民,不服違法房屋拆遷、違法徵地狀告當地政府案。2003年5月28日,在上海靜安區法院代理六戶原告,狀告上海首富周正毅(2004年6月1日,被上海法院判有期徒刑3年)。當日起草所有法律文書,並幫助原告提供證據。當日起草給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先生的信,揭露了上海首富周正毅,批評了前上海市長,國務院副總理黃菊。 2003年10月28日,上海第二中級法院判本人於2003年5月28日向美國「中國人權」組織提供國家祕密罪有期徒刑3年。 我的辯護人張思之律師,是1980年,由鄧小平先生批准成爲江青、林彪反革命集團的辯護組組長,中國律師的奠基人,一位年近80歲的傑出的中國律師。 另一位辯護人,是上海天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郭國汀律師,被迫流亡加拿大。 二位辯護律師均爲我作了無罪辯護。 97年以來,據中國媒體披露,先後有700多名中國律師,因依法執業而被關進大牢,每年有120多名記者,在執業中被打傷、致殘、打死。 本人向聯合國首屆人權理事會會議呼籲: 一、敦使中國政府儘快出版中文版的《聯合國憲章》,各項《人權公約》,《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二、敦使中國政府在國內媒體上公開中國政府代表,在人權理事會上的所有活動言行、文件和承諾; 三、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盡可能資助中國公民、各項研究機構對人權問題進行研究; 五、敦促中國人大盡快通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六、敬請關注一箇中國公民,一個上海律師的冤案及生存狀況; 七、敦促中國政府限期作出取消戶口制度的承諾,讓13億人有自由遷徒的自由; 謝謝主席先生 鄭恩寵於2006年6月15日夜 (大紀元首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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