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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恩宠炸刺儿!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公开信(图)
尊敬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尊敬的主席先生 您好:
我于1988年通过第二届中国全国律师资格考试,90年5月被上海司法局授予律师资格。94年5月,专职从事律师工作。 我因自94年以来在上海代理弱势居民,不服违法房屋拆迁、违法征地状告当地政府案。2003年5月28日,在上海静安区法院代理六户原告,状告上海首富周正毅(2004年6月1日,被上海法院判有期徒刑3年)。当日起草所有法律文书,并帮助原告提供证据。当日起草给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生的信,揭露了上海首富周正毅,批评了前上海市长,国务院副总理黄菊。 2003年10月28日,上海第二中级法院判本人于2003年5月28日向美国“中国人权”组织提供国家秘密罪有期徒刑3年。 我的辩护人张思之律师,是1980年,由邓小平先生批准成为江青、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辩护组组长,中国律师的奠基人,一位年近80岁的杰出的中国律师。 另一位辩护人,是上海天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郭国汀律师,被迫流亡加拿大。 二位辩护律师均为我作了无罪辩护。 97年以来,据中国媒体披露,先后有700多名中国律师,因依法执业而被关进大牢,每年有120多名记者,在执业中被打伤、致残、打死。 本人向联合国首届人权理事会会议呼吁: 一、敦使中国政府尽快出版中文版的《联合国宪章》,各项《人权公约》,《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二、敦使中国政府在国内媒体上公开中国政府代表,在人权理事会上的所有活动言行、文件和承诺; 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尽可能资助中国公民、各项研究机构对人权问题进行研究; 五、敦促中国人大尽快通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六、敬请关注一个中国公民,一个上海律师的冤案及生存状况; 七、敦促中国政府限期作出取消户口制度的承诺,让13亿人有自由迁徒的自由; 谢谢主席先生 郑恩宠于2006年6月15日夜 (大纪元首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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