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法律角度析鎮壓法輪功違法性
 
2006年5月1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大紀元記者安娜5月16日採訪報導〕自1992年法輪功在中國傳播到今年已有14年時間。從1999年7月江澤民發動的全面鎮壓法輪功也已近七年。今天,法輪功的問題已經不僅是中國的問題,已波及到全世界的每一個角落。對於這樣一個無論從時間長度和空間廣度已經不能被任何人忽視的問題,在規範人類行爲的法律層面上,人們是怎樣認識的呢?帶着這樣的問題,5月15日我們採訪了中國著名律師高智晟。下面是根據高律師談話整理。

從中國的憲法和刑法角度看

我的第一封公開信就是在法律上否定它(指中共)。因爲它所有的做法,首先是和中國現有憲法,刑法相沖突,是明顯的衝突。最近加拿大一些議員提到:任何把人們坐在地上,坐在自己家裏的修煉過程視爲犯罪的政權,都是不道德的,都是不能令人容忍的。我們面對的就是這樣一個政權。在第一封公開信裏,我們涉及到兩個問題,一個是憲法問題,一個是刑法問題。

在中共鎮壓法輪功的問題上有兩個根本性的東西,無需歷史回過頭來說什麼,現在人們已經清晰地認識到了這兩個問題:第一它違反了中國的憲法,第二它違反了中國的刑法。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是享有信仰自由的。而這樣的信仰自由是由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以及中共政權自己憲法所承諾的機制來保證的。但是現實生活當中我們看到的卻是相反,也就是說它對法輪功的殘暴鎮壓是違法的。

我提醒您注意兩個時間,第一是中共對法輪功鎮壓發生在1999年7月20日,但是它的法律依據下達的時間是1999年11月份。中國刑法確立的一個原則叫罪行法定原則,也就是說刑法對它頒佈之前的行爲是不能有調整作用的,既法無明文規定不爲罪,在1999年7月20日之前中國鎮壓法輪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1999年11 月份它制定的關於懲治邪教組織的一系列規定實際上是對號入座,是先有行爲後有法律,這是從根本上違反了中國刑法的罪行法定原則,它赤裸裸的違反了自己制定的法律基礎,拋棄了既有的法律基礎,拋棄了既有的法律原則,這是中共在鎮壓法輪功上永遠改變不了的一個東西。

世界上有兩大法系,一類是海洋法系,一類是大陸法系,實際上被人們素稱爲制定法系和英美法系。不論是制定法系國家還是英美法系國家,刑法懲治的是行爲,而不是身份。這是第一個必須要搞清楚的問題,也就是罪與非罪的界限問題,罪的標準問題。第二個刑法懲治的是危害社會的行爲,也是犯罪意義上的危害社會行爲。

正如這一次王文怡博士在白宮事件之後我發表的文章裏提到的那樣,刑法針對的行爲必須是對社會的危害行爲,也就是犯罪意義上的社會危害行爲。尤其是在中國,刑法懲治的行爲有幾個特徵;第一是它的刑事違法性,第二是它的社會危害性,第三是它的犯罪結果。

我在第一封公開信裏有一些總結性的觀點,就是中國的法輪功修煉者的行爲不是中共刑法意義上的犯罪行爲,這一點必須清楚。第二點1999年之後的大規模抓捕是因爲你具有法輪功的身份,而不是你實施了什麼樣的犯罪行爲,也就是說它已(經) 改變了刑法針對行爲,而非針對思想和身份的定義。

1999 年對法輪功的鎮壓行爲就是針對的身份,而不是行爲。許許多多的老年人,許許多多的無辜的中國人因爲他們具有了法輪功的身份就成爲被投入監獄的理由。所以這是對人類法制文明的一種反動,同時是對中國法律基礎的一種公然拋棄。這是我談到中共鎮壓法輪功兩個方面的法律錯誤。另外一個法律錯誤就是它在執行過程中根本上拋棄了中國既有的法律基礎。你知道我是律師,我們接到的口頭通知是赤裸裸的,那就是說任何律師不得參與有涉法輪功的案件,也就是說整個對法輪功的處理已經徹底拋開了既有的法律基礎。

我在石家莊的經歷,可以在我的第一封公開信裏看到,法官理直氣壯地告訴我們:第一,法輪功問題法院一律不得受理,第二,律師一律不得參與。所以這裏不僅僅是一個討論它對既有法律基礎的破壞問題,更應當考慮對法輪功鎮壓本身是國家權力依照法律的一個運作過程,還是中共黨內一個黑社會的運作過程。我在第三封公開信裏回答了這個問題,就是他們完全以黑社會的方式來處理法輪功問題。非經法律程序可以對人動大刑,非經法律程序可以剝奪他人的性命,非經法律程序可以剝奪他人的器官,非經法律程序可以剝奪他人的財產,非經法律程序可以剝奪他人的自由,這就是中共在法輪功問題上的所做所爲。

我們感到悲哀的是,我們感到沉重的是,或者說我們感到恐懼的是,不完全是中共罪惡的本身,而在於人類世界今日的麻木。我最近和美國,英國大使見面時都尖銳的提到這個問題。我提到你們和你們的政府在未來法輪功問題真相大白的時候你們會感到無地自容。當然你們是掌握着最好的語言技術,會告訴人們說,那是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在中共對我們欺騙的情況下,我們才沒有能夠發出我們應有的聲音。我在和美國政府,英國政府見面的時候我提到我不是外交家,我沒有外交辭令,我是一介草民,我的話是沒有任何包裝的,而且尤其是我目前的處境我也不是經常能見到你們,所以我對他們說話毫不客氣。就法輪功這樣的講真相活動已經講了七年,講了七年,中美兩國就人權的談判仍然沒有把法輪功問題納入談判內容。

對中國成爲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國的看法

最近中國成爲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國之一,這是一個莫大的諷刺。(笑)這同時也是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墮落的標誌。這次餘傑和三名基督教徒去見布什總統,我和範亞峯,郭飛雄也是在名單之列。有人就打電話說:「你非常遺憾,失去了見美國總統的機會。」我說:「我們從來沒有把見美國總統當作機會去對待,我們沒有把它視作是多大的機會。因爲在中美人權對話幾十年來,美國所做的程度我們是看在眼裏,記在心裏,我們不糊塗。所以我們永遠只靠我們,而不是靠他們。」

就目前人們對高律師狀況揣度的回應

因爲中共權力運作非常不透明,所以人們對目前我的狀況都是一種揣度和推測。但是這裏邊顯然有一些可供人們推測的變數,比方說,中共在大陸掌權五十多年來,絕不允許任何一個知識份子像今天的我一樣,每天發表犀利的批判文章,這的確是個例外。就像我剛才的這番言論,中國特務也在監聽,但是我不知道他們爲什麼始終沒有徹底阻斷我的言論,就像去年它們包圍陳光誠一年的時間,陳光誠家的電話,手機全部斷掉,但是它始終給我留了一些渠道。這樣的方式決不是中共特務喜歡看到的,我想中共高層內部在我的問題上是有一些力量的,至少是在目前,他們是容忍了我這種現狀存在。所以,最近的文章裏我也多次提到中共領導體系內部以及那些對中國民族抱有良知的那些中共大部份的普通黨員,他們和我們是命運是一樣的,一致的。包括中共領導體系內部的那些人我也提到的,他們的子女和他們子孫後代,還要和我們的子女,我們的子孫後代一起生活在中國,今後中國的問題應當是我們共同的理性的去解決,而不能用敵對的方式。人們對中共的恐懼有些過火。我在中國絕對是一個自由的公民,我可以在任何地方發表任何自由的言論,中共它也奈何不得,去年12月份我曾經有一次演講,當時這個演講就是在幾十名特務包圍下做的演講。當時全國各地上訪的代表有五十多人,大概有二十多名特務。

奇蹟、神蹟

在提到法輪功七年來的和平抗爭,在開始打壓時許多人都認爲法輪功頂不住,是在拿雞蛋碰石頭時,高律師連連說:「奇蹟,奇蹟,真是奇蹟。對有信仰的人來說就是神蹟。」

高智晟又說:我最近寫了一系列文章,它不僅僅是批判在對法輪功問題上的殘暴。我最近有一篇文章叫《敬天信神者的悲慘境遇——叩問天道》,這篇文章裏我們也談到了對家庭教會的野蠻鎮壓。對信仰本身殘酷鎮壓而言它不僅僅是針對法輪功,它針對的是信仰本身。前天我在和美國大使見面的時候,他們提到一個問題:中共在人權問題上有許許多多需要我們關注的方面,他直問我:「爲什麼你非要盯着法輪功?」我問他:「你爲什麼避開法輪功問題?第二個問題:你爲什麼認爲我是盯着法輪功而不是信仰自由問題本身?」我提醒他,「最近幾年,哪一個羣體被中共鎮壓最爲殘酷的時候,我是堅定地站在這個羣體一邊。最近幾年我是站在被迫害的信仰者一邊,而不是僅站在法輪功一邊。你忽視了我最近幾年對家庭教會災難性的調查報告。」

是《永遠的無恥》還是《永遠的豐碑》

我今天寫了一篇文章,標題是《永遠的無恥》。在中國大陸,現在當你打開電視或者報紙,每天都能看到名爲《永遠的豐碑》,在老百姓那裏戲稱爲「永遠的無恥」。在文化大革命裏有一句口號被它喊了十年那就是:「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他幹吼了十年,但是最終,它自己說是人類歷史上少有的十年浩劫。今天,它仍然把那些曾經殺人,奪取政權過程中那些人說成是中國人民永遠的豐碑,歷史總歸有一天回過頭來就像人們笑談文革一樣笑談它的荒唐。
  
我整日被苦難所包圍

我整日被苦難所包圍,全國各地來的上訪材料,我就在這看着,有時候寫一些感性的東西,就是在這樣的過程中外邊大概不低於八輛中共特務的車在周圍遊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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