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祕密起訴高智晟 律師指違法情況極爲罕見
 
大紀元記者高凌
 
2006年12月1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北京莫少平律師12月11日透露,在本月1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公訴一處已將維權律師高智晟起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同時以「高智晟拒絕任何人辯護」爲由,再次拒絕莫少平律師提出的面見申請以及委託手續的遞交。莫少平律師表示:司法機關在高智晟案件上自始至終如此嚴重違反法律程式規定,實屬罕見。在未來的一個月中,中共當局將如何處理高智晟案件會再次引發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權狀況的密切關注。

莫少平律師表示,在高智晟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及審判的三個司法階段,北京司法部門嚴重違背了中國相關的法律規定。

審判階段——法院違法

預計高智晟律師的案件可能進入審判階段,自11月30日起,莫少平律師以及他的助手丁錫奎律師開始向北京法院方面履行相關的法律手續時,均遭到各種理由的推諉,且法院方面以「高智晟拒絕接受任何人辯護」爲理由,拒絕將檢察院的起訴副本交給莫少平律師,而律師拿不到副本,則既無法知道檢察院起訴的罪名、證據,也沒有辦法會見當事人。

在12月4日得知高智晟案件已被送交法院後,6日,莫律師立即向北京市法院立案處遞交相關委託手續,12月7日下午,莫少平的助手丁律師與法院的王賀法官見面,王賀告之:「高智晟拒絕任何人爲他辯護」,但是沒有高律師親自簽字的書面材料,並要求退回律師已經遞交的委託手續,被丁律師拒絕。

12月8日,丁律師電話聯繫到了承辦高智晟案件的賈連春法官,對方回答:沒有收到律師遞交的委託手續。因高智晟拒絕任何人爲他辯護,所以律師沒有必要和法官聯繫。而且也不能會見高本人,律師也沒有必要介入這個案子,我們也不需要給律師案件的副本,律師也不能看到檢察院指控高智晟的相關證據……」

莫少平律師說:「按照大陸法律的規定,我們如果沒有起訴狀的副本,我們就沒法到看守所會見高智晟。」

他分析指出:「在審判階段,就北京法院這樣的做法,作爲辯護律師,我認爲他們的做法是極爲不妥的。首先只有高智晟「拒絕任何人辯護」的口信,而沒有他簽字的書面材料,使人難以判斷口信的真僞,我們無法判斷。而且按照法律規定,高智晟的親屬有權爲他聘請律師,當然最終需要高智晟的確認,但最終是應該讓律師見到高智晟,當面確認他不想請律師,我們做好筆錄,轉交給高智晟的親屬,這樣才能消除親屬的疑慮,才能確認是他本人的真實想法。

預審檢查階段——檢查部門違法

11月27號,莫少平律師向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公訴一處遞交了律師委託手續,當時檢察院內勤以「承辦人不在」爲由,拒絕接受委託手續,只答應轉告此事。

11月30日,莫少平律師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將律師委託手續遞交案件承辦檢查官——張榮革。而之後的三天內,丁錫奎律師多次打電話與張聯繫,但辦公室的電話均無人接聽。

12月4日,丁錫奎律師終於找到了這位張榮革檢察官,對方回答:「確實收到了委託手續,但是案件已經在12月1日起訴到了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至此,莫少平律師才知道,高智晟的案件已經進入了最後的審判階段。

莫少平律師:「這種做法同樣是違法的。按照刑法及六部委《關於人民檢察院訴訟規則的規定》,檢查機關在審查起訴的階段,應當徵求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聘請律師的意見。如果當面不能徵求意見,檢察官還應該書面通知讓律師向檢察院遞交書面律師意見,而北京市檢察院則完全沒有走這個手續,就匆忙的起訴到了法院!所以,在審查起訴階段,我們認爲檢察院的做法也是違背中國法律相關的規定的」。

偵查階段——公安部門違法

9月18日,接到高智晟大哥的法律委託文書的當天下午,莫少平律師立即到北京市公安局預審處、北京第二看守所要求會見高智晟,48小時後,北京市公安局以「沒有找到承辦單位」爲由加以推諉。

9月21日,莫少平通過其他渠道得知:北京檢察院批准北京市公安局以「煽動國家政權罪」正式對高智晟實施逮捕,於是再次要求會見。

9月22日,北京公安局明確以「涉及國家機密」爲由,拒絕莫律師的申請。

自10月13日、24日起,律師兩次要求會見、兩次要求取保候審,北京市公安再也沒給任何回覆。包括律師要求了解高智晟涉嫌的罪名以及實施了哪些強制性措施,北京市公安局均不給回覆。

莫少平律師:「我們認爲北京市公安局本身就嚴重的違反了中國《刑事訟訴法》以及中國6部委的有關法律規定——對於律師會面的申請,無論批不批准,都應在5日之內書面回覆;對律師提出的取保候審無論批不批准,都應在7日之內予以書面回覆。但北京市公安機關都沒有任何答覆……按照法律規定,對於高智晟涉嫌的罪名,採取了何種強制措施,律師是有權向公安機關了解的,而北京市公安機關對我們的書面詢問也沒有給予任何回覆,不告之……」

莫少平說:「簡單一個結論,檢察機關在辦理高智晟這個案件的時候,包括公安、檢察及審判機關,我認爲這些司法機關沒有按照正當的程式或者沒有嚴格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規定來辦理高智晟的案件。不管最後實體是否是犯罪,從程式上我認爲都是不公正的。」

莫少平曾擔任了多起國際關注的敏感性政治案件以及人權案件的辯護律師,當局在高智晟案件上的司法違法情況他認爲極爲罕見:「從開始的偵查階段直到審判階段,這麼嚴重的違反程式的規定,甚至已經到了審判階段都不同意律師會見一次高智晟,這個是極爲罕見的。我擔任的多起敏感的政治、人權案件中,也經歷許多壓力、也碰到執法部門不嚴格執行法律程式的一些案件,但像高智晟案件這樣從始至終,每個司法階段都不嚴格執行法律規定,我是頭一次碰到……」

解決方法簡單:批准律師會見

莫律師認爲:不排除高智晟本人無論處於什麼角度的確拒絕聘請律師的這種可能,但是解決這個問題也很簡單,作爲親屬委託律師,讓我們會見一下高智晟,就可以把所有的問題迎刃而解了,也就是我們當面來了解高智晟的真實意思,做出筆錄轉告親屬,也算我們律師勤勉盡職了。但是現在法院根本就拒絕見面,這就難免讓人產生疑慮和懷疑:這個口頭轉告是否是真實的?

莫律師同時強調,即使不請律師真的是高智晟目前的想法,但當事人改變初衷並非罕見:「從法律實踐來講,開始對法官表示拒絕辯護,最後改變想法的也有這種案例。比如當年徐文立就是這個情況:當初他也是拒絕任何辯護,但和我見面後,改變了當初的決定,而同意聘請我作爲他的辯護律師。那麼作爲北京一中院,只是告訴了個口信、就拒絕了律師的見面,並不給律師起訴狀的副本,這樣的做法我們認爲是不妥當的。

如何處理高智晟案件將引起國際歸關注

按照中國的法律規定,法院正式受理一個案件之後,要在一個月、或不超過一個半月之內應開庭審理完畢並做出判決。如果當局仍繼續維持現在的非法行爲,律師和高智晟的家人將無法得到高智晟案件的庭審日期,也無法參加庭審。

莫少平律師呼籲中國上級司法部門履行公正的法律程式,並表示會繼續反映司法部門的違法情況:「從基本的法制理念來講,無論一個人被指控犯了什麼樣的罪行,他都有權獲得律師的辯護和幫助,無論最後這個人是否被認定構成犯罪,他都有權獲得正當程式的審理。作爲律師我們會繼續向上級司法機關反映北京司法部門的違法行爲。」

他說:「高智晟案件國際上極爲關注,如果沒有律師出庭爲他辯護,甚至連親屬委託的律師都不能見高智晟的話,這根本談不上程式是公正的!」

在未來的一個月中,中共當局將如何處理高智晟案件將會再次引發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權狀況的密切關注。

大陸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因爲法輪功、上訪民衆等弱勢羣體公開以書信、文章的形式呼籲,而觸怒中共當局,在祕密警察跟蹤圍困他260多天後,於8月15日被當局逮捕,至今已被祕密關押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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