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護私有財產修憲暗藏圈套 (圖)
 
2004年1月14日發表
 

江綿恆急盼「保護私有財產」被寫入憲法
【人民報消息】(大紀元記者鍾原、成容綜合編譯報導) 近來中國官方媒體報導保護私有財產將被寫入憲法,今年三月全國人大將對此進行審議和表決。格瑞芬互聯網集團(Griffin Internet Syndicate)的專欄作家喬-索佈讓(Joe Sobran)去年12月23日在一篇評論中指出,保護私有財產是值得鼓勵的,但這也可能只是中國的一個戰略撤退而已,裏面可能暗藏着圈套。

索佈讓認爲所有權意味着絕對的權利,財產擁有者可以獨立自主,不受政府約束。可是中國的憲法修正條款說「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顯然這裏有一個圈套,國家保留了定義「合法」的權力,「合法」可能會等同於對所有權的任意強加,甚至完全取消。所以,看起來好像中國統治者想把所有權變成只是被政府允許的權利,而失去了其獨立自主權的精神。

這看起來好像是文字遊戲。如同「泄露國家機密罪」,由於國家掌握着什麼是國家機密的解釋權,所以最後,僅僅接受記者的採訪或者在互聯網上發表一篇文章,都可能成爲泄露國家機密的罪證,這種事在中國是現實情況,而不是笑話。

共產黨統治中國以來,一九五四年誕生了第一部憲法,此後憲法多次被修改,歷經一九七五、一九七八、一九八二、一九八八、一九九三和一九九九諸年的修憲。修憲之頻,可謂世所罕見。學者專家多認爲中國的憲法意識形態有名無實。比如憲法規定中國公民有言論、信仰、結社等自由,但中國的人權紀錄一直很壞,對異見人士、宗教信仰如地下教會和法輪功的迫害更是臭名昭著。

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評論員蘇紹智認爲,中國憲法完全背離了憲法精神,憲法的制訂與修改由中共一手操辦,憲法成了中共的意識形態宣言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言,修憲往往是爲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變化的需要,甚至是爲了權力鬥爭的需要。如一九七五年,把毛澤東的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作爲修憲的指導思想並寫入憲法,一九八二年修憲否定了這種提法,卻又把鄧小平的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作爲憲法修改原則並寫入憲法。而今年的修憲,根據官方報導,廣受羣衆反對的江澤民「三個代表」理論也將會被寫入憲法。

中共對於民間的修憲呼聲置若罔聞。根據華盛頓郵報的報導,去年六月下旬,以經濟學家曹思源爲首的四十多名學者在青島舉行了一次關於中國修憲問題的學術討論會,提出修憲建議,內容包括取消「專政」條款、人權入憲、建立憲法法院和實行總統制等。之後不久,中國政府就下令嚴格禁止中國高級知識分子自由辯論有關政治改革、修訂憲法以及爲六四天安門事件平反等議題,並且派安全人員對曾參與討論和研究的學者進行騷擾。與這三項議題有關的文章也被禁止發表。

對於私有財產入憲,自由亞洲電臺另一位特約評論員王丹說,「其實也不過是中國無產階級先鋒隊的各級精英們利用手中掌控的權力資源普遍致富以後自我保護的需要罷了。」他認爲憲法從來就沒有在中國承擔起它名義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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