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9日讯】罗干小档案:罗干生于1935年7月,山东济南人 1953──1954年在北京钢铁学院压力加工系学习 1954──1955年赴民主德国莱比锡卡尔-马克思大学学习德语 1955──1956年在民主德国莱比锡钢铁厂、金属铸造厂实习。 1956──1962年在民主德国富莱堡矿冶学院机械铸造专业学习。 1960年6月入党 1962年5月参加工作,民主德国富莱堡矿冶学院机械铸造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 1962──1969年任一机部机械科学研究院课题组组长、技术员。 1969──1970年下放一机部“五七”干校劳动。 1970──1980年任一机部机械研究院漯河筹备处室主任,一机部郑州机械研究所副所长。 1980──1981年任河南省进出口委员会副主任,省科委主任。 1981──1988年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 1983年出任全国总工会第十届副主席和书记处书记,主持日常工作,后又安排为中央委员。 1988年4月,罗干转任国务院劳动部长,随即又兼国务院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作为国务院总理李鹏的副手,主持机构改革工作,当年9月,时任国务院秘书长的陈俊生中风住院,李鹏即提名罗干顶替了国务院秘书长职务。 1988──1993年任劳动部部长(1988年4月──12月),国务院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 1993年起任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罗干是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 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上,罗干的国务院秘书长头衔前面又加封了国务委员,实际职责仍是两大类项,一类是国家机关系统的内部行政、后勤管理和机关党务;另一项是全国范围内的季节性、突发性工作,如抗震救灾、御洪防旱、森林救火、退伍安置等。所以在中共国务院的领导中,罗干是个地地道道的“不管部长”。 但他事先可能也没有想到,国务委员的头衔刚刚委任几天,中共高层又安排他在原有诸项兼职不变的前提下,再兼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和中共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两项职务。 此前,罗干的这两项新任职务是由一名专职的国务委员兼任,而罗干之前的历任国务院秘书长─如前任的陈俊生及再前一任的田纪云,都没有兼任过这两项职务。而如今这种安排,等于是罗干一个人独揽了过去由两名国务委员分别掌握的权力。而且,按照“党管政法”的逻辑,过去主管政法事务的那名国务委员,实际上是在国务院系统挂名,其主管业务是向党务系统的政法领导人负责,而不向国务院总理负责。所以罗干在国务院秘书长职务不变的前提下再兼任这两项职务,如同脚踏政务和党务两条船。此一新的安排,使他这一任国务院秘书长的权力范围第一次超过了党务系统的“大管家”中办主任。 担任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之前,罗干曾长期配合在担任国务院副总理期间的田纪云,分管国务院的“非常”工作,出任“国务院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不过,这种“非常”工作并不是指象“六四”那样的“动、暴乱”,而是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包括抗洪防汛、森林救火、抗震救灾,也包括“火车亲嘴儿,飞机打滚儿,轮船沈底儿”等重大交通事故。田纪云转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以后,这方面的工作由罗干主要负责。 据中共国务院机关的老同志反映,这个罗干实在是无德无能,两面三刀,无耻之尤。别小看罗干那个德行,倒也是个花心的人,罗干有一个年轻的情妇,前些年罗干为了这个情妇曾经与结发妻子闹离婚,妻子不同意,后又有中间人从中调解,把个作官的道理分析给他听,中共的干部这种事情一旦公开毕竟对名誉也是有损害的,为了保官,最终没有离婚,但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妻子不得干涉罗干与情妇之间的幽会,罗干也不得再提离婚之事。罗干就是这样一个无赖加流氓,可官运却是亨通,这也是中共腐败的政治制度使然。 担任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之后,在罗干等授意下,公安部门在全国首次对法轮功进行秘密调查,主题是找岔子、找证据,为“取缔”作准备;那些受罗干指使的所谓公安执法人员惨无人道的恶行令人发指。 当然,这些犯罪事实在中国公安部部长的通报中自然无从查寻,但其通报中承认的公安警察犯罪腐败事实,就足够负责政法、公安系统的罗干引咎辞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据说镇压法轮功的急先锋罗干有望在中共十六大上冀升,让这双手沾满鲜血的政客成为新一代的国家领导人,国之不幸,令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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