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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對亞投行章程達成一致(圖)
 
2015年5月22日發表
 
5月22日,出席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第五次談判代表會議的代表在新加坡合影。

【人民報消息】據新華網報導,5月20日至22日,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簡稱亞投行)第五次談判代表會議在新加坡舉行。經過3天談判,亞投行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已就《亞投行章程》文本達成一致,並商定將於今年6月底在北京舉行《亞投行章程》簽署儀式。 籌建亞投行談判代表會議常設主席、中國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表示,與會各意向創始成員國的首席談判代表經過討論,通過了《亞投行章程》。在今年6月底章程簽署後,各國經過「一定的、合法數量的國家的法律審批程序完成之後」,將在今年底前正式成立亞投行。 此次爲期3天的閉門談判由史耀斌與新加坡財政部副常祕餘秉義共同主持,57個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談判代表和亞投行多邊臨時祕書處祕書長金立羣出席會議。香港特別行政區派員作爲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參加了會議。 金立羣向會議報告了亞投行籌建工作進展情況,會議還就亞投行有關環境與社會保障框架、採購等政策文件進行了討論。 此次會議也對股權分配議題進行了討論。史耀斌表示,亞投行將按照1,000億美元的法定資本金由各個意向創始成員國來進行認繳。「域內國家基本是按照國內生產總值(GDP)在本地區的比重來進行分配。域外創始成員國也是以GDP作爲重要的參考指標來考慮出資多少,認繳多少資本金。」 亞投行是由中國發起成立的區域多邊開發機構,旨在重點支持亞洲基礎設施建設。由於成員股份分配以國內生產總值衡量的經濟權重爲基礎,中國是亞投行第一大股東。 首次談判代表會議 2014年10月24日,中國、印度、新加坡等21國在北京正式簽署《籌建亞投行備忘錄》,印度尼西亞因政府換屆,於2014年11月25日簽署備忘錄,成爲第22個意向創始成員國。2014年11月28日,籌建亞投行首次談判代表會議在中國雲南昆明舉行,22國代表商定接納新意向創始成員國的程序和規則。 2015年4月15日,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確定爲57個,其中域內國家37個、域外國家20個。東南亞國家協會(東協)10國全數加入,擁有28個成員國的歐洲聯盟(歐盟)有14國加入,20國集團(G20)中也有14國加入,而金磚5國(巴西、俄國、印度、中國、南非)則全部躋身首發陣容,其它國家和地區今後仍可以作爲普通成員加入。 亞投行的治理結構包括理事會、董事會和管理層三層。理事會爲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可根據亞投行章程授權董事會和管理層一定的權力。在運行初期,亞投行設非常駐董事會,每年定期召開會議決策重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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