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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捅死那畜生?
 
孙旭阳
 
2011年11月1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为什么不捅死那畜生?

没人知道,身高不到160CM的杨武,在4米之外听闻妻子被殴打强奸时,会想些什么。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是一段让他永世无法抬头的噩梦。对一个国家来说,抛开强奸本身的道德色彩,我们还能看到什么呢?

那些责骂杨武的人,无非基于下面的理由:1,他太懦弱,老婆被强奸都不敢反抗;2,他不明智,10米之外就是警务室,手机也在手边,随时可打110。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杨武的作为都会让人感到不适,悲哀直至愤怒。

可是,如果杨武真捅死了那货,又被以杀人罪收监,你又会为他做些什么呢?如果你是媒体人,收到上级禁止报导该案的命令,你会抗命吗?如果你是个警察,收到上级不准继续侦查强奸案的命令,你会抗命吗?如果你是法官,收到上级要求判杨武死刑的命令,你会抗命吗?如果你是热心网友,在声援杨武的路上被一群联防队员,或者连联防队都不是的人殴打,你会像要求杨武那样拔刀而上吗?

抽空杨武的处境和当时的情景,每一个人都可以大作道德文章,大谈勇气良知。可是,你又不是杨武,你怎么知道他心中对联防队员的恐惧,低于他对捅死联防员后果评估的恐惧呢?正如木子美老师所说:“身高不足160的丈夫。14岁丧父辍学。打工流浪。还能怎样。上有老,下有4个孩子养老,他确实不敢拿刀冲上去。”

木子美老师还说,“10米之外就有警岗,但联防队的说警察都是他兄弟”。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有人拿那个警岗说事。稍微对南方城市有点理解的人都知道,警岗里坐的,一般都不是警察,那是什么?联防队员!我不同意李鸿文老师对联防队属于政府“权力外包”的定位,和古代的衙役一样,联防队本身就是权力的一部份。权力利用他们,低成本不说,还可以规避权力乱作为所带来的法律和伦理的双重风险。东南沿海流动人口多的城市,无不依赖联防队。联防队欠下的血债,又何止这起强奸案。

所以,当杨喜利强奸杨武老婆的时候,除了性器官是自己的,其他早就被政府的放纵赋予了一种不可反抗的光环。杨武胆怯,自是常情。全国各地政府强拆时,每一次都会动用像联防队员这样的官方准武力团队,可是也没有几个钉子户敢武力反抗之,也是同样道理。

再从理智角度来说,杨武直到事发一个小时后才报警的原因,无外乎他之前的生活经历早就告诉他,报警无用。联防队员是政府的人,警察也是政府的,联防队跟警察连署办公,攀肩搂背,一起侵害外来人口的人权——比如孙志刚事件,杨武不相信警察会追责联防队员,也是常情。

当然,他报警后来貌似有了点效果,他迫于压力去找警察撤案,还遭到了警察的鄙视,这显示我们的警察还是有点正义感的。可是,这点正义感显然不足以支撑一个外来讨生活的去向一个联防队员主张法律权利。报导不是说了,联防队员杨喜利的家人打上门来,逼得杨武家人下跪。这时候,那些鄙视杨武懦弱的警察,又在哪里喝茶泡妞呢?
  
底层尊严感和抗暴勇气的沦丧,来自权利的匮乏。骂一两个小人物懦弱无能,很容易。你即使骂一个国家的男人都是太监,也大体符合事实。可是,你如果想把你的骂赋予一种合理性的话,我想它就只能出自对善良小人物的爱,和对横暴者的恨。

但此爱彼恨,如果掺杂太多旁观者的所谓勇气和理智,掺杂太多个人价值观的话,就难免陷于一种逻辑的困局:你遇到妻子被强奸,也许会拔刀,可是拆迁呢,恶警呢,司法不公呢?不会每次都杀人吧,可是为什么强奸就可以杀人,其他就可以不杀,是不是女性被强奸,更容易加之男人一种屈辱感。然而,这种屈辱感又基于一种什么价值观,真的是爱女人吗?

我不想为杨武辩护,他懦弱是无疑的。可是,我也不相信今日之中国,还有多大比例的男人还有尚气任侠的古勇之风。太监们不会彼此嘲笑性功能,我们又何必互相指责懦弱呢?真的勇士,真的智者,应该从简单的情绪化思维中拔出来,探索真知,质疑极权,让无力者有力,而非更屈辱。

当底层小人物被思想家当成革命或改良的原材料,被媒体看作价值不一的爆料者的时候,一起强奸案带给人们的,更应该是耻感和痛感,而非勇气优越感。杨武的小店之前被联防队打砸,媒体会关注吗?他如上微薄控诉联防队员砸店打人,你会感到耻痛吗?我想,即使会,也会很微弱。可是,将耻痛寄予一个弱女子生殖器的清白与否上,这个国家,无疑已不适合人居。这里有极权畜生,有愚弱小民,有大言炎炎的太监思想家,就是没有多少长着正常的脊柱和大脑的人。

记得十几年前,我还在南阳老家种地,听大人们讨论乡村干部横征特产税农业税一事。当时,“地方骗中央”是农民们的共识,我却感到这个说法很扯淡。我问父亲,中央如果想解决农民负担的问题,很简单,它完全可以在新闻联播中宣布,凡是非法征收税费,强拉农民财物者,被农民打死,一律属于正当防卫。如此,第二天就不会再有干部敢下乡乱来,可是,中央为什么不这样宣布呢?也许,中央怕地方这样搞太乱,可是,为什么农民打找事的干部就是乱,干部找事打农民,就不是中央眼中的乱呢?

杨武一事,同样显示了底层暴力反抗权,已被消解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在杨武一次次被联防队砸店打人,甚至老婆被强奸时,他都相信自己暴力反抗的话,要么被当场打死,要么被捉进监狱,拉上刑场。这显然不是愚昧,甚至还可以说是中国人必备的生存智慧。权力的蛮横,必须通过暴力实现。

按照韦伯的概念,暴力就是强制推行自己意志的能力。做为政治架构中重要的一环,暴力却被中国的学者专家集体无意识地避开了。成群结队的启蒙家们,都坐在自己尚未被拆迁的书房内,大谈非暴力和渐进改良。可是,升斗小民错生于乱世,糊口于危邦,何时赋权你们将他们视作改良的预备役和非暴力的先锋军?

那些横行不法,对小民施以暴力,或威胁施以暴力的人,本身就应该被以暴力对待。当政权黑帮化,人们无法合法维权的时候,暴力不仅显得必须,更具备伦理上的正当。市长不会亲自带着安全帽冲锋于强拆一线,也并非每一次强拆都得动用机枪和装甲车。极权的不法,必须通过非武装的,跟小民近距离接触的人群来实现,这些人群甘为狗腿子,其实也陷自己于危险的境地。但就因为这个国家公民的愚弱,才使他们拿着鸡毛当令箭,霸天霸地不说,还要霸占民女。

这些人自然该死,可是那些天天大喊非暴力的家伙们呢?请他们教教杨武如何维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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