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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莊的被迷惑與高智晟的清醒(多圖)
李莊的辯護律師高子程說,根據法律,即使李莊承認他自己有罪也不能定罪,要以證據說話。按照證據,李莊並沒有犯罪。 高子程說的話是與國際法律章程接軌的,世界法律界都聽的懂。但中共是個非法、獨裁政權,它的存在本身就不合法,所以它有一套自己的獨立話語系統和暴力統治制度。 ◎ 龔剛模爲活命誣陷李莊並再次做僞證 李莊是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著名律師,也是股東之一。這個律師事務所是原北京市長彭真之子等幾個高幹子弟組建的,他們有背景,李莊擅法律,生意非常紅火,別人接不了的、不敢接的案子,他們都敢接,也能接。 2009年11月20日,李莊接受龔剛模妻子程琪和堂弟龔雲飛的委託,與本所律師馬曉軍一道擔任龔剛模辯護律師。爲此,龔剛模的親屬支付了律師代理費150萬元。 龔剛模,初中文化程度,原重慶銀鋼集團銷售公司總經理。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罪,販賣、運輸毒品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開設賭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9項罪。 據21世紀網1月6日報道,龔剛模團伙落馬系震驚全城的6•3槍案。2009年6月3日凌晨2時,李明航在重慶愛丁堡小區車庫,被人持手槍近距離射擊死亡。據重慶警方公開信息,李明航系一個大毒販,在2008年7月,與龔剛模發生過爭執。 法律界人士稱,如起訴書所述9項罪名成立,龔剛模將面臨最高死刑的判決。 ◎ 「重慶速度」的誣陷
12月13日,李莊以「涉嫌辯護人僞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重慶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並遭批捕。 12月18日,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12月20 日,重慶江北區檢察院通報稱,該院已對李莊提起公訴。 12月30日,李莊被控「僞造證據、妨害作證罪」一案在重慶市江北區法院開庭。 2010年1月8日,重慶江北區法院即做出一審判決:李莊僞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不到一個月,重慶司法部門以罕見的高效,走完了對李莊案從立案到一審宣判的全過程,被律師界譏諷爲「重慶速度」。 檢舉了李莊,但一審時,龔剛模不肯出庭作證。李莊案二審前,龔剛模被通知李莊會認罪,龔剛模才出庭。
最終,龔剛模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 李莊的被迷惑 二審開庭十分鐘後,李莊向法庭稱:「一審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我撤回上訴理由,我先前的上訴理由作廢。」令所有旁聽者跌破眼鏡。 新京報2月4日報道,在2月2日的庭審中,龔剛模堂弟龔雲飛作證完畢時,李莊突然拍案而起大喊:「我認罪,但對於證人的胡說八道表示憤慨」,但隨即稱「我對激動的行爲表示抱歉,我現在是介於正常人和神經病之間的。我認罪,但是我不同意證人說的。」 李莊辯護律師高子程隨後稱,李莊認罪不代表事實,也不代表法律,目前來看,李莊的認罪與事實矛盾,現有的證據不能證明李莊作了僞證及妨礙作證。 新華網報道說,李莊辯護律師之一陳有西鄭重向李莊提出,希望其鄭重表態,問他是否知道撤回上訴理由的後果。李莊表示明白後果,並當庭承認了作僞證。李莊的辯護律師高子程稱針對這種情況,必要時和李莊家人商量爲李莊做精神鑑定。
2月9日,重慶市一中法院終於做出二審宣判。2月2日表示撤回上訴的李莊非常仔細的聆聽着判決書中的每一個字。當他聽到自己以僞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刑期由二年半改判爲一年半時,控制不住的跳起來,突然衝上去搶過話筒,異常憤怒的高喊自己在二審的認罪是假的,是因爲有關領導在看守所裏給他承諾過,只要認罪就可以判緩刑,所以他認罪,但是現在他被騙了。 李莊還在法庭上高喊:「曾經有多少先烈寫過認罪書,但是這不影響他們成爲先烈……」「我希望全國16萬名律師繼續在外面爲我伸冤……」現場場面一度失控,多名法警聯手才將李莊控制住。情緒激動的李莊後來被法警帶離了審判大廳。 高子程律師隨後透露了一點情況,二審開庭前公訴人找過李莊,希望他撤回上訴;或者是做辯護律師工作,做「有罪」辯護;或者是更換辯護人,但遭到李莊的拒絕。 壓不行,就來騙。重慶市司法局的兩個頭頭曾先後到看守所找他談話,承諾認罪就緩刑,宣判後即可回京,該幹麼還幹麼。李莊是律師,他應該知道一個人承認有罪、被判有罪,就意味着一生有污點。但他知道中國盛產「潛規則門」和「幕後交易門」,所以中招兒了。 「讓當事人造假,怎麼還能有資格繼續當律師呢?」別看中共自己爲非作歹,可它卻拿法律當棒子去毆打國人。
報道還說:此外,按照《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紀律處分規則》的規定,司法行政機關已經作出吊銷會員執業證書決定的,市律協紀律裁判委員會應直接取消其會員資格。作爲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再申請律師執業,司法行政部門也不會頒發律師執業證書,也就是說,李莊的律師生涯至此終結。 一審庭審中,李莊曾數次提出申請,要求此案到重慶以外的司法機關審理,而且,對龔剛模的法醫鑑定也應該到重慶以外的法醫鑑定機關進行,理由是他的案子與重慶當地司法機關有直接利害關係,重慶司法機關應該整體迴避。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刑事訴訟法「教研室」主任、國家司法「考試專家」洪道德說:「在刑訴法中,無論當事人還是辯護人都沒有管轄異議權。」他表示,李莊的這個申請,法院完全可以不予理睬,他根本就沒有這樣申請的權利。 那麼,李莊案的公訴人找李莊,要他撤回上訴;或者是做辯護律師工作,做「有罪」辯護,或者是更換辯護人,這是根據哪一條法律?公訴人教唆犯人怎麼做,是不是犯罪行爲? 2月9日宣判之後,李莊的家屬向辯護人提出要申訴,高子程律師表示自己決定退出。他說:「我覺得自己太疲勞了,超出了我承受的極限,所以我決定退出。」 據介紹,申訴可以向重慶一中院提出,或者是重慶高院提出。而欺騙李莊的那兩個人,都管着重慶一中院和重慶高院。上訴?他們有的是時間陪你玩兒。你堅持要上訴到勝利,那麼他們就把你玩兒進去,說不定還和李莊住一個囚室呢。所以,這不是一個案子的問題,而是一個制度的問題。 ◎ 高智晟的清醒
……經這次折磨後,我幾乎時常處在沒有知覺的狀態中,更多的是沒有了時間知覺。不知過了多久,一羣人正準備再次施刑時,突然進來人大聲喝斥了他們,讓他們都滾出去。我能聽得出,來者是市局的一位副局長,此前我多次見過之。至少在我認知的層面上對之有好感,人較爲開明、直率,對我和我全家有過一些保護。當時我的眼睛不能睜開,但我整個人已體無完膚,面目全非。聽得出他也很憤怒,找了醫生給我作了檢查,說他也很震驚,但說這絕不代表黨和政府的意思。我問他誰的意思能如此無法無天,支吾以對。 高智晟問的好,他是清醒的,他並沒有把這位有些人性的副局長當成是「黨和政府」的化身,當成是「黨和政府」來給他送溫暖,他不認爲這些壞事都是底下人私下乾的,上頭是被矇蔽的。 高智晟寫道:「期間,我要求送我進監獄,或送我回家,他沒有作答」。顯然他做不了主。他僅有的權力就是臨走時把折磨高智晟的人叫進來聲斥了一陣,「命他們給我買衣服穿,晚上必須給我提供被子,必須給我飯吃。並答應盡全力爲我去爭取或回家,或進監獄」。結果呢?連這位副局長都知道自己是在開空頭支票。 「這位局長一離開,王姓頭目對我破口大罵:『高智晟,你他媽現在還在作夢想進監獄,美死你,今後你再甭想進監獄,只要共產黨還在,你就再也沒有進監獄的機會,什麼時候也別想』。」 「只要共產黨還在……」,這話說的多白。 一切罪惡的根源就是因爲「共產黨還在」,一切痛苦的根源更是因爲「共產黨還在」! 如果,李莊能夠在此次上當受騙中清醒過來,徹底拋棄對共產黨的幻想,那就是大壞事變成了大好事。△ (人民報首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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