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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的被迷惑与高智晟的清醒(多图)
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说,根据法律,即使李庄承认他自己有罪也不能定罪,要以证据说话。按照证据,李庄并没有犯罪。 高子程说的话是与国际法律章程接轨的,世界法律界都听的懂。但中共是个非法、独裁政权,它的存在本身就不合法,所以它有一套自己的独立话语系统和暴力统治制度。 ◎ 龚刚模为活命诬陷李庄并再次做伪证 李庄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也是股东之一。这个律师事务所是原北京市长彭真之子等几个高干子弟组建的,他们有背景,李庄擅法律,生意非常红火,别人接不了的、不敢接的案子,他们都敢接,也能接。 2009年11月20日,李庄接受龚刚模妻子程琪和堂弟龚云飞的委托,与本所律师马晓军一道担任龚刚模辩护律师。为此,龚刚模的亲属支付了律师代理费150万元。 龚刚模,初中文化程度,原重庆银钢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9项罪。 据21世纪网1月6日报道,龚刚模团伙落马系震惊全城的6•3枪案。2009年6月3日凌晨2时,李明航在重庆爱丁堡小区车库,被人持手枪近距离射击死亡。据重庆警方公开信息,李明航系一个大毒贩,在2008年7月,与龚刚模发生过争执。 法律界人士称,如起诉书所述9项罪名成立,龚刚模将面临最高死刑的判决。 ◎ 「重庆速度」的诬陷
12月13日,李庄以「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遭批捕。 12月18日,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12月20 日,重庆江北区检察院通报称,该院已对李庄提起公诉。 12月30日,李庄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一案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开庭。 2010年1月8日,重庆江北区法院即做出一审判决: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不到一个月,重庆司法部门以罕见的高效,走完了对李庄案从立案到一审宣判的全过程,被律师界讥讽为「重庆速度」。 检举了李庄,但一审时,龚刚模不肯出庭作证。李庄案二审前,龚刚模被通知李庄会认罪,龚刚模才出庭。
最终,龚刚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李庄的被迷惑 二审开庭十分钟后,李庄向法庭称:「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撤回上诉理由,我先前的上诉理由作废。」令所有旁听者跌破眼镜。 新京报2月4日报道,在2月2日的庭审中,龚刚模堂弟龚云飞作证完毕时,李庄突然拍案而起大喊:「我认罪,但对于证人的胡说八道表示愤慨」,但随即称「我对激动的行为表示抱歉,我现在是介于正常人和神经病之间的。我认罪,但是我不同意证人说的。」 李庄辩护律师高子程随后称,李庄认罪不代表事实,也不代表法律,目前来看,李庄的认罪与事实矛盾,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李庄作了伪证及妨碍作证。 新华网报道说,李庄辩护律师之一陈有西郑重向李庄提出,希望其郑重表态,问他是否知道撤回上诉理由的后果。李庄表示明白后果,并当庭承认了作伪证。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称针对这种情况,必要时和李庄家人商量为李庄做精神鉴定。
2月9日,重庆市一中法院终于做出二审宣判。2月2日表示撤回上诉的李庄非常仔细的聆听着判决书中的每一个字。当他听到自己以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刑期由二年半改判为一年半时,控制不住的跳起来,突然冲上去抢过话筒,异常愤怒的高喊自己在二审的认罪是假的,是因为有关领导在看守所里给他承诺过,只要认罪就可以判缓刑,所以他认罪,但是现在他被骗了。 李庄还在法庭上高喊:「曾经有多少先烈写过认罪书,但是这不影响他们成为先烈……」「我希望全国16万名律师继续在外面为我伸冤……」现场场面一度失控,多名法警联手才将李庄控制住。情绪激动的李庄后来被法警带离了审判大厅。 高子程律师随后透露了一点情况,二审开庭前公诉人找过李庄,希望他撤回上诉;或者是做辩护律师工作,做「有罪」辩护;或者是更换辩护人,但遭到李庄的拒绝。 压不行,就来骗。重庆市司法局的两个头头曾先后到看守所找他谈话,承诺认罪就缓刑,宣判后即可回京,该干么还干么。李庄是律师,他应该知道一个人承认有罪、被判有罪,就意味着一生有污点。但他知道中国盛产「潜规则门」和「幕后交易门」,所以中招儿了。 「让当事人造假,怎么还能有资格继续当律师呢?」别看中共自己为非作歹,可它却拿法律当棒子去殴打国人。
报道还说:此外,按照《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规则》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已经作出吊销会员执业证书决定的,市律协纪律裁判委员会应直接取消其会员资格。作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再申请律师执业,司法行政部门也不会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也就是说,李庄的律师生涯至此终结。 一审庭审中,李庄曾数次提出申请,要求此案到重庆以外的司法机关审理,而且,对龚刚模的法医鉴定也应该到重庆以外的法医鉴定机关进行,理由是他的案子与重庆当地司法机关有直接利害关系,重庆司法机关应该整体回避。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国家司法「考试专家」洪道德说:「在刑诉法中,无论当事人还是辩护人都没有管辖异议权。」他表示,李庄的这个申请,法院完全可以不予理睬,他根本就没有这样申请的权利。 那么,李庄案的公诉人找李庄,要他撤回上诉;或者是做辩护律师工作,做「有罪」辩护,或者是更换辩护人,这是根据哪一条法律?公诉人教唆犯人怎么做,是不是犯罪行为? 2月9日宣判之后,李庄的家属向辩护人提出要申诉,高子程律师表示自己决定退出。他说:「我觉得自己太疲劳了,超出了我承受的极限,所以我决定退出。」 据介绍,申诉可以向重庆一中院提出,或者是重庆高院提出。而欺骗李庄的那两个人,都管着重庆一中院和重庆高院。上诉?他们有的是时间陪你玩儿。你坚持要上诉到胜利,那么他们就把你玩儿进去,说不定还和李庄住一个囚室呢。所以,这不是一个案子的问题,而是一个制度的问题。 ◎ 高智晟的清醒
……经这次折磨后,我几乎时常处在没有知觉的状态中,更多的是没有了时间知觉。不知过了多久,一群人正准备再次施刑时,突然进来人大声喝斥了他们,让他们都滚出去。我能听得出,来者是市局的一位副局长,此前我多次见过之。至少在我认知的层面上对之有好感,人较为开明、直率,对我和我全家有过一些保护。当时我的眼睛不能睁开,但我整个人已体无完肤,面目全非。听得出他也很愤怒,找了医生给我作了检查,说他也很震惊,但说这绝不代表党和政府的意思。我问他谁的意思能如此无法无天,支吾以对。 高智晟问的好,他是清醒的,他并没有把这位有些人性的副局长当成是「党和政府」的化身,当成是「党和政府」来给他送温暖,他不认为这些坏事都是底下人私下干的,上头是被蒙蔽的。 高智晟写道:「期间,我要求送我进监狱,或送我回家,他没有作答」。显然他做不了主。他仅有的权力就是临走时把折磨高智晟的人叫进来声斥了一阵,「命他们给我买衣服穿,晚上必须给我提供被子,必须给我饭吃。并答应尽全力为我去争取或回家,或进监狱」。结果呢?连这位副局长都知道自己是在开空头支票。 「这位局长一离开,王姓头目对我破口大骂:『高智晟,你他妈现在还在作梦想进监狱,美死你,今后你再甭想进监狱,只要共产党还在,你就再也没有进监狱的机会,什么时候也别想』。」 「只要共产党还在……」,这话说的多白。 一切罪恶的根源就是因为「共产党还在」,一切痛苦的根源更是因为「共产党还在」! 如果,李庄能够在此次上当受骗中清醒过来,彻底抛弃对共产党的幻想,那就是大坏事变成了大好事。△ (人民报首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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