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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討好中共的「領館抗議案」(多圖)
7月20日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在中使館前抗議中共迫害法輪功。 【人民報消息】引起華人關注的新加坡法輪功中領館前抗議案定於當地時間8月28日開庭審理。不久前10國律師致信新加坡資政李光耀,嚴詞抗議李光耀以他仍有巨大影響力的新加坡政府耀藉打壓法輪功以討好中共,並要求撤除對法輪功學員的起訴。 *李光耀和李嵐清 據新加坡當地媒體報導,李光耀與李嵐清頗有私交。李光耀與李嵐清互稱「老朋友」,今年互動頻密,爲推銷自己的新書互相捧場。5月,李光耀的《學語致用:李光耀華語學習心得》中國版在上海發行,李嵐清不但爲這本書作序,而且專程出席新書發佈會。作爲回報,李光耀提出邀請李嵐清接受由國大頒贈的名譽文學博士榮銜。7月4日李嵐清帶着自己的五本書來新加坡舉行首發式,李光耀贊其是一位有文化、有涵養的君子。 *系列行動
6月14日,移民廳通知中國籍法輪功學員楊永麗(音)3日內必須離境。 7月10日,9名法輪功學員收到傳票,被控去年10月在鬧市區活動是「無準證集會」,法輪功學員稱當時他們只是三三兩兩發傳單。此案即爲所謂的「無準證集會案」。 7月12日,在中領館前持續抗議中共迫害已經1年的法輪功學員黃才華因展示抗議李嵐清迫害法輪功橫幅被警方逮捕。 7月21日,三名在中領館前抗議的法輪功學員黃才華、陳培育和余文忠被警方起訴「通過展示侮辱性文字進行騷擾」。其中黃才華亦是「無準證集會」案的當事人之一。至此,共有11名法輪功學員被控上法庭。此案即稱爲「中領館前抗議案」。 經過多輪磋商,中領館前抗議案定於8月28日開庭審理,「無準證集會」案分作兩案,將分別於9月25日及10月開庭(具體日期待定)。 在庭審之前又發生了73歲的法輪功學員陳培育被移民廳突然遣返,而法庭爲了配合遣返而做出爲她「無罪」撤訴的事件。 *配合移民廳非法遣返,法庭緊急撤訴 「中領館前抗議案」中被起訴的11名學員中有一名是73歲持5年長期社交準證的老人陳培育。 8月10日,原本定於8月28日上庭的73歲陳培育老人突然被告知移民廳取消了她的長期準證,要求她17日前離開新加坡,理由是她警方曾兩次警告她,移民署長Mr Eric Tan認爲她是「不受歡迎的人」。 *議員和警察部門一致封口
參與該計劃的幾名法輪功學員都表示,他們遞交資料的請求均被拒絕,警崗的警察們表示,他們接到命令,法輪功的資料一律不接,也不能聽法輪功學員講。其中一名法輪功學員告訴記者,一警察說「我們不要看資料、你們快點離開這裏,拿走你們的東西,不要留任何東西在這裏。我已經警告你們讓你們快點走了,我這裏有閉路電視,如果你們還不走的話,我就叫人來抓你們。」他還告訴記者,「他們(警察)一聽說是法輪功的東西,嚇得發抖,真的發抖,眼睛也不敢看法輪功的資料和圖片,而是看着別處。」 之前,法輪功學員劉女士亦面見了一議員,表現與警察如出一轍,拒絕接受任何資料。該議員告訴學員,全國各個角落都有內政部的人,法輪功學員做什麼他們都一清二楚,她還暗示,即使是她的一舉一動也同樣在新加坡內政部的監視中。 *爲傳召李光耀上訴高庭
當事人之一王宇一博士表示,「這些所傳召的證人如果都到庭的話,大家可能看到,爲討好中共而安排的這樣的一起訴訟是如何由最高層李光耀,經過內政部、警察部隊行動局、東陵警署一級一級下達的,如果中間缺了哪個環節,這根鏈條就不完整了,故事就有遺漏。因此我堅持他們全部出庭。」 該傳召證人的申請被初級法庭法官拒絕,法輪功學員因此上訴到高庭。新加坡人權律師拉維說,「爲傳召政要而上訴高等法庭,這在新加坡歷史上是第一次」。 *李光耀父子賤賣新加坡? 8 月20日,來自歐、亞、美、加等地10國的律師和法官聯署至李光耀的一封信,以罕見的嚴厲口吻,指責新加坡政府不尊重人民基本人權自由,認爲新加坡政府對於在新加坡當地和平的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真相的學員的起訴行爲,是協同和屈從了中共滅絕迫害法輪功的行爲,要求新國政府對被違憲起訴的法輪功學員立刻撤訴,以證明新加坡是一個不屈從中共,參與和協同迫害法輪功的一個真民主國家。 (大紀元圖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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