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鵬談爸談媽有根有梢兒 江澤民說爹論娘無頭無尾(圖)
 
盧笙
 
2003年3月1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新華社1月20日全文發表了李鵬在重慶「紀念李碩勳、趙君陶誕辰100週年大會」上悼念他母親的一篇長文,標題是「紀念我的母親趙君陶」,全文約7000字。

李鵬在文中談及他的家庭歷史,一門兩忠烈,他的舅舅趙世炎,他的父親李碩勳,都是中共的元老,爲中共打天下犧牲了性命,他母親也是中共元老之一而不居功驕傲,開國後依然只當一箇中學校長,他的姨母趙世蘭也是中共元老之一,在文革中受到迫害而死。

人家李鵬談起家史來從根兒說到梢兒,有根有據。

前幾年江澤民爲了搞個人崇拜,成立了專門寫作班子爲他寫傳記。但是這個寫作班子費盡心機,不辭辛苦卻了解到江澤民大量不光彩的一面。比如他的烈士出身問題,有關部門一查,根本就沒有這回事,江澤民見都沒見過江上清幾面,更不用說是他什麼人了。江澤民只好承認是編造,但又狡辯說是叔叔死後過繼的。死後還能過繼?真是聞所未聞。

廣東省黨刊上有一篇文章讓咱開了眼,題目是《江上青──魂系皖東北的革命烈士》,文章說28歲的江上青犧牲後,長兄江世俊、長嫂吳月卿將正讀初中的13歲兒子江澤民過繼給江上青夫婦。從此,江上青夫婦有了嗣子。在以後的歲月裏,王者蘭嘔心瀝血撫養烈士遺孤。

過繼、嗣子、遺孤?江澤民和叔叔江上青到底是個什麼關係呢?

這個問題有必要說明一下。承嗣是沒有親生兒子者,可以由家族決定,建立承嗣關係,承嗣關係也可以產生在嗣父死亡之後,由家族決定一位嗣子作爲繼承人,主要是爲了繼承財產。在封建社會和近代,女兒是無權繼承父親財產的,沒有兒子者,爲了防止自己過世時,財產完全被親戚刮分霸佔,只能將兄弟姐妹的兒子(即第二代旁系血親,選侄甥較多)作爲財產繼承人,這就是嗣子產生的根本原因。

嗣子與嗣父的關係叫作「承嗣」,而不是「領養」;也不是一般的「養子」 ,養子可以有無數個,不一定有財產繼承權。遺腹子是父親死後才出生的,法律上有絕對的財產繼承權。

江上青犧牲時遺孀王者蘭才28歲左右,她一個人要維持兩個女兒的生活,所以舉步維艱。一個連生活都維持不了的人,哪裏有心情扯什麼財產繼承權和「承嗣」的問題。

據說江以「烈士遺孤」自居,李鵬可以稱作烈士遺孤,江上青的兩個女兒江澤玲、江澤慧可以稱作烈士遺孤,但江澤民不但和「烈士遺孤」沾不上邊,而且組織調查已經很清楚了,他既沒有過繼給什麼人,也不是什麼嗣子、養子。

根據五花八門的版本,三位一體被那些黨史工作者以及江澤民傳記的作者譯者註釋爲養子、義子、嗣子,或遺腹子,還有稱「繼父江上青」,「繼母王者蘭」的,中共官方網站」安徽農網」等有這樣的記載: 「江上青(1911-1939),革命烈士,江澤民之叔父、繼父。」 「繼母王者蘭……」

「繼父江上青」意爲:江澤民的親媽吳月卿,改嫁江上青

「繼母王者蘭」意爲:江澤民的父親江世俊,續娶江上青之妻王者蘭

這樣驢脣不對馬嘴的亂解釋,爲什麼號稱學貫中西古今的江主席不吭氣,任由自己的「嗣父」江上青受此奇恥大辱呢?

因爲只有亂講亂解釋,江澤民才能從似是而非中渾水摸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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