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达姆的长女──缩影
 
作者:茉莉
 
2003年12月22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萨达姆被捕之后,众叛亲离,昔日亲朋大都变成揭露他的死敌,只有他最心爱的大女儿哈拉德多次出面为父亲鸣冤叫屈。36岁的哈拉德和她妹妹拉娜,在萨达姆政权倒台后,带著孩子到伊拉克的邻国避难。目前,哈拉德几乎就成了其父的代言人。

在哈拉德的动人描述中,被世人视为残酷暴君的萨达姆,是一个“充满爱心,有宽大胸怀”的好父亲。流落他乡的女儿每天为父亲祈祷,并挺身而出为萨达姆辩护。哈拉德认定萨达姆在被捕前被人进行了麻醉,否则她雄狮一样英勇的父亲不会那样束手就擒,更不会说出想谈判或投降这样的话。作为直接亲属,哈拉德表示,她不同意由一个伊拉克法庭来审理萨达姆的计划,因为那将使萨达姆得不到合法和公正的审判。

这看起来是人之常情。哈拉德的表现,不仅体现了父女情深,而且是在行使她正当的罪犯亲属权利。令笔者感兴趣的是,在伊拉克暴君萨达姆这样的家庭里,作为女儿的哈拉德和她的妹妹,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角色?

尽管萨达姆有很多和女儿们享受亲情的温馨照片,尽管女儿们发表过许多赞美父亲的言辞,但无可否认的是,她们在萨达姆眼中,基本上是没有自己独立人格的权利的“宠物”,是萨达姆对下属进行政治拉拢的“礼品”。一个简单的事实:这对姐妹的丈夫因她们父亲嗜杀的原因而守寡,而且无权再寻找配偶。

1982年,哈拉德才十五岁,就被父亲精心包装,当做礼物,送给萨达姆的表兄弟侯赛因做妻子。侯赛因是被哈拉德称为“叔父”辈的人,娶了这么一个年轻貌美的小妻子,从此对萨达姆忠诚有加。不久,小拉娜又和姐姐一样,被父亲以同样的方式,毫无选择地嫁给了侯赛因的弟弟。

然而,成为暴君的的女婿,却是将自己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中,很难有好下场的。萨达姆的儿子乌代嫉妒妹夫被父亲重视,使得一贯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萨达姆,和女婿们的嫌隙也逐渐加深。为了逃避是非之地,侯赛因兄弟于1995年带著妻子孩子突然叛逃至约旦,并且公布了不利于萨达姆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一些资料。后来萨达姆公开表示原谅他们兄弟,希望他们回家。哈拉德和拉娜也苦劝丈夫和父亲重归于好。就在他们回到巴格达不久,萨达姆命令女儿们火速与夫婿离婚,两位女婿被乱枪打死。

因为父亲的残忍,哈拉德姐妹成了寡妇,而且不自觉地成了陷害其丈夫---孩子们的父亲的帮凶。更不近情理的是,萨达姆从此不再相信女婿,坚决反对女儿们再婚。有一次,一个青年男子向哈娜表达了爱慕之心,结果被活埋至脖子,最后被人用石头活活砸死。

对这样一个专横的父亲,毫无独立人格的女儿不但不反感,反而更为崇拜依赖。这是萨达姆对女儿实行奴性教育的成功。他让女儿们享受公主般锦衣玉食的生活,却从不让她们决定自己的命运。据说,有时哈拉德姐妹想张嘴发表自己的意见,萨达姆只用一个瞪眼就把她们吓回去了。

一方面,这两位女儿是深宫“宠物”,在父权至上的家庭里,她们是被剥夺婚姻权利的可怜女人;但另一方面,她们仗著父亲的专制霸权,在伊拉克人民面前,又俨然是至高无上的“主子”。据说哈拉德和拉娜带著她们的9个孩子,曾经生活在拥有100个房间的总统府里。她们有专车,有专门定制的漂亮衣服,还有无数奴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无聊之余,两姐妹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和朋友们开著豪华轿车到街上游荡,大声辱骂那些穷人。

笔者因此想起南非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库切的一篇小说《内陆深处》。这部小说有一位叫玛格达的女性,那也是一位暴君的女儿。玛格达是布尔人白人,属于荷兰殖民者的后裔。她的父亲是一个白人牧场主,经常肆无忌惮地欺负地位低下的黑人。作为在封闭家庭失去自由的女儿,玛格达深感男权社会的压迫。终于有一次,她看到父亲强奸黑人的妻子,止不住愤怒,奋起打死了父亲。

虽然这种以暴易暴的行为并不可取,但这位白人暴君的女儿捍卫了她自己和黑人的人格尊严。比较起来,萨达姆的女儿,完全无视她们的父亲对伊拉克人民犯下的杀戮罪行,是不知自由和人格尊严为何物的可怜虫。

〔原题:暴君的女儿:既是宠物又是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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