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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十大冤案$$%
 
高声怒吼
【人民报讯】我们是幸运儿,只要我们有机会坐在计算机前阅读世界各地来的新闻,不管你在国内还是国外。但在大陆社会,悲剧也无时不在上演,而这些悲剧都是经过极其艰难的周折才公布于众,这是全部,我们也不可能、没必要知道全部。仅从1999年上半年报导的这十起案子,我们不得不高声怒吼:“够了!我们的人民受够了!”。是的,我们是幸运的我们没有他们死去活来的痛苦。但我们是人,是可以被动人的电影故事打动流泪的人。现在下面一组报导不是电影,是活生生人的经历。让我们静下心来,体会他们在被暴打时的皮肉之苦,体会他们死前的恐怖,体会他们抛下亲人选择死亡的无奈,还有他们为了申冤而倾家荡产,得到的是家破人亡。最后,大家可以假设,假设这事发生在自己的亲人身上,那是什么一种感受!
  
  ●抢民女 杀无辜--公安败类姜某被判极刑
  
  长沙消息 日前,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区分局城陵矶刑侦中队侦察员姜岳平故意杀人案(详见本报1月7日第五版报导")
  
  法庭经审理查明,1998年12月13日中午,姜岳平和岳阳市某公司停薪留职人员李、某厂公安处民警陈某以抓吸毒者为由,去找在某宾馆坐台的重庆籍女青年胡某未果。当晚9时许,姜岳平和李某、陈某搭的士来到事先约定的见面地点找到了胡某。姜岳平等要胡某上车,胡不肯,姜岳平便下车双手抓住胡往的士里拉。站在附近的胡的丈夫蒋克贵见妻子被人强拉上车,便过来制止。被告人姜岳平抓住蒋,掏出“六四”式手枪对蒋的头部隍7d了一枪,蒋随即倒地。姜岳平和李某、陈某见状搭的士逃离现场。蒋克贵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4时死亡。 (《湖南日报》供稿)
  
  
  ●枪杀十村民公安败类 差点成为“除霸英雄”
  
  南方日报1998年10月2日《生者》一文有了下文:震惊国内的泸定“6.18”特大持枪杀人案凶手赵林,于今年5月12日在康定市被执行枪决。   
  
  1998年6月18日,原泸定县公安局得妥乡派出所民警赵林在调解一宗690元欠款的民事纠纷时,与村民杨树兵等人发生冲突,赵林拔出手枪向杨及其家人射击,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甘孜州中院去年一审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被 告人赵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林不服,提起上诉。
  
  四川省高院在审理、调查后认为,被告人赵林在被害人一方实施不法行为的情况下,无视公民的生命权,开枪射击,连续追杀,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后果极其严重,故高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据被害人家属称,5月12日公判时,法官提到了国内个别传媒对死者(被害人)进行了污蔑。这位家属说:“我一直没找到这份报纸。但听到同事介绍过,说我姐姐一家是地方一霸,恶势力,更为恶毒的是,文章竟然污蔑他们和反动组织有联系,这是政治上判死刑。还有,说赵林打死他们的当天,得妥许多村子都放了鞭炮,借群众的嘴,说赵林为地方除了一害。我不想说了,好在法律还了死者清白,凶手得到了严惩。”
  
  记者先后于去年7月、9月两度前往事发现场及得妥乡4个村组(死者生前的家)调查,采访,耗时十几天,全面了解事件的真相,最后形成《生者》一文。殊不料,文章见报1个多月后,全国各地读者纷纷致信本报,咨询《生者 》一文的真实性,原因是他们读了某文摘报摘自1998年11月18日四川某报《泸定“6.18”案的调查与思考》(原题《枪声奏响生命悲歌》)一文后产生了疑惑。
  
 记者仔细检读了《泸定“6.18”案的调查与思考》一文(以下简称《调查与思考》),文章称,赵林被一审判处死刑,“审判当日,千名群众在外旁听,当高音喇叭里传出审判结果时,许多群众当场恸哭失声。从第2天开始,康定、泸定一万多名群众自发签名要求保全赵林性命。”(本报记者去年9月初在康定、泸定再次调查、采访时,获知签名活动系有关部门的个别人有意为之,而且因为签名者少,签名活动不得不于当日下午草草收场,记者还找过一位负责签名活动的某机关工作人员,但他否认自己搞过这一活动。“一万多名群众自发签名”不知从何而来。)
  
  《调查与思考》一文称:
  
  “事件的起因极其简单而背景却十分复杂”,赵林调解杨树兵与他人的欠款纠纷后,杨树兵回家将此事告诉了父亲杨怀富和母亲王万英,并加油添醋地谎称民警赵林打了他。以‘族长’自居和以‘母老虎’著称的杨树兵父母听后即连夜召集儿女亲戚一大帮20 人,聚众商议‘讨伐’赵林,扬言‘踏平派出所,用3万元钱取赵林人头’。他们敌视 派出所,痛恨民警赵林是有原因的:杨怀富一家仗人多势众横行乡里由来已久。该乡反动门徒会活动猖獗,杨家与之来往密切,门徒会一小头目经常在他们家吃住,并发展了杨家亲戚入会。自此,他们更是肆无忌惮地横行乡里。上级公安机关了解了这一个情况后,于1996年在得妥乡组建了派出所,赵林就是这时来到得妥乡工作的。他一来就打击门徒会和乡村恶势力,很快被杨家一伙视为眼中钉。”
  
  文章描述了赵林被杨家一伙“暴徒”、“毒妇”残酷殴打后,“赵林拿回了手枪”,脑子里霎时出现美国西部电影中警察仗义清算‘人渣’的镜头。”“自卫的枪声响过,继而又义愤杀人,赵林咬紧牙关,连续开枪射击,泼妇王万英、高建美相继倒下。”(记者第一次在得妥乡采访时获知,高建美(孕妇)腹部中枪后倒在地上翻滚,抽搐,赵林又在其太阳穴补射一枪。)
  
  记者曾就该文提到的一系列“事实”向四川省有关部门及当事人家属、所在地干部群众咨询了解后获知:《调查与思考》一文作者未采访过任何死者家属。据死者家属杨术强等人介绍,该作者从未踏足过他们村。本报记者前后两次到得妥乡街、联合村、沙坝村、凡云村、马列林调查采访,共走访过上百户村民,均无杨家劣迹昭彰的反映。“地方一霸”的说法从何而来,不得而知。
  
  ●普宁7民警擅自枪毙4村民还撒下弥天大谎
  
  滥杀无辜竟称击毙歹徒
  
  一九九七年一个夏日傍晚,粤东普宁市郊外。“嗒嗒嗒”、“砰砰”一阵枪响,四名被绑缚的青年村民泣血倒地。这不是枪毙死刑犯的法场,而是七名民警的擅自行为。如今,隐瞒一年之久的“击毙逃跑歹徒”的闪烁谎言终被戳穿,七民警将被绳之以法。然而,这幕悲剧的发生和由此形成的种种怪圈,不能不引起人们去思索更深层次的问题。
  
  四村民未审问被枪毙:家属不准认尸并强行火化尸体
  
  1997年8月9日,普宁市电视台新闻报导说“8月7日下午5时许, 四名歹徒持枪窜入东西南村一村民家并抢去家中财物,我民警迅速出击抓获歹徒。在押解途中, 4名歹徒撞开车门脱逃,公安民警在鸣枪无效情况下开枪击毙4名歹徒。
  
  4名死者家属面对亲人不明不白被杀,又蒙如此罪名,悲愤至极,他们纷纷向普宁市委和有关部门反映:这是一起民警冤杀无辜的大惨案。他们在控告信中陈述事件原委:8月7日下午4点左右,占陇镇村民陈广丰, 自己一人到东西南村找陈某某追讨欠款。双方发生争执后,陈某某报案称陈广丰等人持枪勒索。占陇派出所副所长罗国斌便带领民 警到陈广丰家将其抓捕,并将与陈某报案根本无关,在陈广丰家喝茶谈事的郑灿炎、黄 华生、陈松平3 名村民一同抓去,不经审问把4人押到一偏僻小道旁全部枪杀。死者家属还提出一些情节和质疑,如陈广丰等四人被抓走时已双手反捆,被七八名民警持冲锋枪 押在警车里,怎能出现4人同时脱逃?死者家属被拒绝到现场认尸,第二天即匆匆火化,有毁灭杀人证据之嫌等等。
  
  案件疑点重重漏洞百出 检察院却认为没发现民警有违法行为
  
  陈广丰母亲陈婵英说,8月7日下午6点多钟, 占陇派出所来了6名未着装的民警,带着两支冲锋枪,4支手枪,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搜查,不由分说就把陈广丰等4 人抓上警车带走。晚上10点多钟,那些民警第二次又来家搜查,不准我进屋,后来说是搜到一支手枪,把我叫进屋硬按我的手在搜查记录上按下手印。
  
  陈广丰妻子陈丽贞,怀抱未满周岁的女儿,神情哀伤地说:“民警抓陈广丰时,把他的摩托车也开走了,车箱盒里放有买加工纸的4万元现金,后来不知去向。”普宁市检察院在送交普宁市委、市人大的“检察报告”认为在审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案件的来源及定性;占陇派出所报告案情的真实性;公安干警使用武器的合法性;公安干警采取当场击毙措施的必要性等方面均没发现公安干警有违法行为。
  
  村委会几个人还介绍了一个情况:8月7日报案人陈某某的表亲是揭阳市公安局某位副局长,此人原在占陇派出所当过所长。
  
  在通往普宁的广汕公路侧一处,公路旁有一条土路。再向北前行约一公里,土路边和菜地中间有一条水沟,这便是郑灿炎、陈广丰、黄华生、陈松平四人被“就地正法”的现场。距现场对面约150米处有一农舍, 据说农舍主人是现场目击者。主人陈海松说:“8月7日晚7点多钟, 我正吃饭时看见三辆汽车很快开过来停在路旁。车灯熄后不久,我听见‘砰砰’的枪声,还听见人的哭声,接着枪声又响了好久,又听见有人哭了好久。
  
  普宁市电视台一位女副台长说明:电视台8月9日晚播出的新闻,是当日早上普宁市公安局送来的录像带和解说词。
  
  七民警隐瞒一年终被公诉 揭露草菅人命一幕令人难以置信
  
  1999年1月9日,一条牵动人心的消息传来──原占陇派出所负责全面工作的副所长黄石武(三级警督)、原副所长罗国斌(一级警司)及原五名民警因故意杀人一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1998年5月,在广东省委政法委的重视和决定下, 组成由省政法委牵头,省公检法部门参加的工作组云漳小?.7”案件进行调查。后由广东省公安厅对占陇派出所民警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立案。
  
  广东省公安厅查明,这是一起隐瞒了一年之久的杀人案。案发当晚被抓的陈广丰等四人并非逃跑,而是一个个被强行拉下车后,由原副所长黄石武下令并分别枪杀的。经技术鉴定,陈广丰身上共有17处枪弹创口;郑灿炎身上共有9处枪弹创口;黄华生身上共有12 处枪弹创口;陈松平身上共有10处枪弹创口。
  
  此案的大概轮廓是:在接到陈某某报案称陈文丰等人持枪到他家勒索后,黄石武指派罗国斌、方辉彬、郑文绪、张永进、陈伟城、黄建伟携带两支“七九”式微型冲锋枪等武器前往抓捕。
  
  当晚7时15分左右, 罗国斌等六人押解陈广丰等四人途经下寨村新路中段时,与黄石武相遇。黄石武、罗国斌二人商量将陈广丰四人击毙。当晚7时30分左右, 在东西南村老路僻静处,被告人黄石武将车叫停,并命令罗国斌、方辉彬、郑文绪、张永进、陈伟城、黄建伟每二人一组把陈广丰等四人击毙,声称有事由他负责,并首先拉陈广丰到路边,用“七九”式微型冲锋枪朝陈广丰射击。其他各被告人也分别朝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开枪射击。被害人陈广丰、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四人被当场击毙。经法医鉴 定,四人均因心、肺枪弹伤死亡。
  
  27次上访历尽辛酸 受害人亲属赴广州北京控告终昭雪
  
  据了解,自1997年8月7日四名村民被杀害后,他们的亲属先后27次到本地区、广州、北京控告、 上访, 共达254人次。
  
  目前他们已委托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顾先平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就赔偿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顾先平律师指出:本案更为严重的是,受害人遭枪杀及被强行匆匆火化,这不但剥夺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有关合法权利,还给以后的侦破工作带来极大 困难,使尸检鉴定只能以侵害人照片为依据,不仅使本案的侦查起诉拖延至今,还将在 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案公正审判。
  
  黄进发和陈达福都是五六十岁的人,他们各自的儿子黄华生和陈松平被杀害后,作为父亲,“白发送黑发”的心情不言而喻。他们说:“儿子刚二十二三岁就这样去了,我们真是痛不欲生。民事赔偿固然重要,但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更重要的是依法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
  
  据从有关方面获悉,“8.7”故意杀人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黄石武接受侦查人员讯问时,被问道:“你为什么要击毙陈广丰等人? ”黄石武回答说:“因为当时在占陇发生很多涉枪案件,我想杀一儆百,才下令将陈广丰等四人击毙。”
  
  罗国斌在接受侦查人员讯问时,被问道:“你们知道案犯(指陈广丰四人)的身份及犯罪事实吗? ”罗国斌回答说:“都不清楚,我连陈广丰是哪一个都不知道。”郑灿明今年29岁,据村民讲他像哥哥郑灿炎一样老实厚道。郑灿炎死后,留下妻子和幼儿弱女,他们的生活负担全压在了郑灿明的肩上。郑灿明至今难忘与唯一的哥哥生死相别的情景。他噙着泪水向记者说:“前年8月8日那天,我好不容易才进火葬场见哥哥最后一面。我 要求给他擦干净身上的血迹再火化。我找来一块布,蹲下来抱起哥哥,只见他眼睛还圆睁着,前胸、腋下有许多弹孔。我边流泪边擦哥哥身上血迹,又用手去合拢他的双眼,奇怪的是两次都合不上他的眼睛。我急得大哭说‘哥哥,全村乡亲都知道你是清白的,死得太冤枉,你……你就放心走吧……我会照顾好孩子的,也一定要为你伸冤! ’我说 完,第三次才把哥哥的眼睛……”
  
  郑灿明止不住啜泣起来。郑灿明为了对死去哥哥 的承诺,奔走呼号,几易寒暑,历尽辛酸,今天总算讨得了一个“说法”,他也相信最终会有一个公正结果。因为,这位普通农民的身后,有神圣的共和国法律,还有正义和 千千万万不泯的良知…… (黄东黎)
  
  
  ●“卖花女”案一审判决 -附原案件当时的报导
  
  韶关电 26日上午,韶关市北区江人民法院依法对“9.20强奸卖花女”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未遂)罪判处蔡尚斌有期徒刑7年;同案被告人韶关市郊区公路局长孔均林无罪。另判被告人蔡尚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廖某某经济损失合计3059元。
  
  “9.20强奸卖花女”案于去年11月24、25日开庭审理后,案中被害人廖某向北江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在依法追究被告人蔡尚斌的刑事责任同时,判令赔偿造成原告的名誉、精神及误工、交通等损失共6.4万余元。经审查,北江法院于去年12月4日立案受理。随后,北江法院再次开庭,对“卖花女”案附带民事部份进行审理。案经该院合议庭及审判和员会议论后,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宣判后,蔡尚斌当场没表示是否上诉。
  
  原报导:蔡尚斌禽兽不如强奸卖花女畏罪自首 三名官员视若无睹反助兽行均被拘留
  
  (香港中国通讯社韶关二十七日电)韶关市公安局北江区分局负责人昨天下午向新闻界称,日前发生在韶关市金都酒店的暴力强奸卖花女一案涉嫌犯罪人蔡尚斌已被警方从广州押解回韶关;孔均林、谢树东、潘中灵等三人涉嫌包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现时警方正加紧缉拿另一名涉案人员邹国良。
  
  这起罕见的强奸案发生于本月二十日。中午,一名自称是广东省武警总队某生产经营部门经理的蔡尚斌,和湛江市武警支队长邹国良等人来到韶关市,下榻位于北江区园前东路的金都酒店。晚上,蔡、邹等人在该酒店某包房与三陪小姐卡拉OK时,一名叫小容的来自湖南的十三岁女孩进包房卖花。酒足饭饱后正欲火中烧的蔡尚斌色心顿起,他不顾小容的挣扎和哭叫,强行将她抱进包房内的卫生间,实施强暴。并恶狠狠地威胁说,我是警察,你不要出声,不然就枪毙你!当时在场的邹国良和韶关市郊区公路局局长孔均林、孔的司机潘中灵、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谢树东等人,对这一令人发指的兽行竟然熟视无睹、无动于衷,甚至反锁包房的门不让服务员进来。
  
  有一三陪小姐见势不妙,遂向酒店员工报告。酒店负责人闻讯连忙带人来,强行打关包房和卫生间的门,将全身赤裸的卖花女解脱出来。与此同时,有人打电话报警,北江区公安分局的警员火速赶到现场,将有关人员带回警署协助调查。当天深夜和第二天上午,卖花女先后被送到两所医院接受检查,证实其处女膜已破裂。
  
  韶关市“九.二0”暴力强奸卖花女案在此间引起各界人士的震惊。韶关市委副书 记、市长覃卫东要求警方以最强的警力、最快的速度捉拿凶手,并表示市委、市政府决不姑息养奸,一定严肃处理涉案的孔、谢等人。韶关市妇联主席李幼章强烈呼吁对此案 主犯蔡某实施严励的法律制裁;对孔某、谢某等有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份。李 幼章与其他妇联负责人还专程前往看望和慰问了受害的卖花女。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疑犯蔡尚斌是否强奸卖花女一案展开调查,蔡向公安机关自首时否认曾对卖花女施暴。
  
  ●拦轿的原委:河南公安轮奸六舞女受害人家属跪拜公安部长鸣冤
  
  因受害人家属向公安部部长贾春旺跪下鸣冤而引起重视的河南登封舞厅六名小姐集体惨遭强暴一案,近日被公安机关侦破,警方拘捕一部份疑犯,其中主犯是登封市公安局大金店乡派出所民警吕冠军,当地政法部门正对其犯罪行为展开调查。
  
  舞厅强掳小姐
  
  去年八月三十日晚,登封市赫赫有名的大金店乡海眼村个体煤矿老板耿占伟在登封市少林国际大酒店一雅间内,宴请登封市公安局大金店乡派出所民警吕冠军和以工代警的朱超峰。两人不久前出面为耿占伟“摆平”一宗经济纠纷,耿占伟特意设宴致谢。
  
  当晚九时,一班人又来到登封天中大酒店歌舞厅跳舞。由于他们经常跳舞不付钱,稍不如意,小姐还得挨打,所以见了他们,小姐们连忙躲避。耿占伟认为失了脸面,恼羞成怒,把手一挥,手下人对七名小姐拳打脚踢,当众拉脱小姐衣服。
  
  这时,舞厅经理闻讯赶来制止,也被耿占伟等人毒打一顿。之后,吕冠军看中了新来的李姓小姐,欲对李进行非礼,被严词拒绝后,吕大怒说:“我要的东西没有得不到。”一声喊,耿占伟等一齐下手,挑选了六名小姐塞入汽车内劫走。耿占伟等将小姐拉到少林国际大酒店的包房内,分别对其进行了强奸、轮奸。
  
  案发后,耿占伟的老板刘华找到登封市少林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贺占青。让他帮忙让天中大酒店不要上告,贺不同意,刘华震怒了。11月2日晚上9点多,把贺占青弟弟贺占有的少林酒业公司砸了个稀巴烂,把贺占有打成重伤。11月7日夜9点左右,刘华、耿占伟一伙蒙面人手持大砍刀直奔贺占青家。贺占青走投无路,从窗户一跃而下,他的盆骨、腰椎骨被摔断。
  
  
  ●公安副局长狂殴校长--歹徒行凶还报警,世界独一无二 (43)
  
  恩平市日前发生一宗公安局副局长痛打小学校长的事件。被打的校长六十岁,身体多处受伤,脚、肩严重骨裂,打人的副局长在当地素以脾气暴躁闻名现已被勒令停职审查,由于事件性质属于“抓枪的暴打抓笔的”,在当地引起轰动并激起民愤,纷纷要求当局严惩凶手,而伤者亦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案发在四月七日晚十时左右,从事教育工作四十多年的恩平市恩城镇第四小学校长李永溢(六十岁),与友在外叹完茶后乘电单车返家,经过市内龙江西路七巷缀哦髌绞泄?安局副局长郑xx(四十多岁)的家门时,突从郑家扑出一条狂吠的大狼狗,李校长猝不及防连人带车倒在郑宅门前。
  
  粗言秽语吆喝
  
  当李正准备扶起车离开,闻声冲出郑姓副局长,有人先是用粗言秽语大声吆喝校长“你摊在这里做甚么,你再诈死我就踩死你”!继而用脚猛踩李的脚、胸部,难忍伤痛的校长哀求道:“我已六十多岁你放过我吧!”但打人者竟说:就是要踢死你,局长是要打校长的。
  
  之后有人用双手将李的右臂扭伤,并猛烈踩李的右脚,郑的老婆闻声冲出,见校长被打,出面拦阻,但有人狂性大发不顾一切冲前再打,打了人后又致电“一一○”报警,声称被人打劫,校长乘机负伤逃回家,致电教育局保卫科,商讨之后到城东派出所报案。
  
  广东省恩平市公安局副局长郑国权,因违规养狗、殴人致伤、虚报案情,引起当地民众不满。中共恩平市委、市政府举行通报会,决定对郑国权留党察看一年,并撤销他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还调降工资两级,调离政法部门。 本月七日晚上十时许,年近六十岁的恩平市恩城镇第四小学校长李永溢,在一酒家饮完夜茶后骑摩托车回家,从大路转入一条小巷时,一只重约六十公斤的公狼狗,从屋旁空地窜出,把李永溢的摩托车撞了一下,使车子不稳。
  
  事发后,李永溢致电教育局保卫科,商讨之后到城东派出所报案。李永溢身体多处受伤,脚、肩严重骨裂,打人的郑国权在当地素以脾气暴躁闻名,由于事件性质属于“抓枪的暴打抓笔的”,在当地引起轰动并激起民愤,纷纷要求当局严惩凶手,有人将事件写成“号外”,当街向市民散发,并到处招贴,将事件曝光。有六百多人到医院看望李永溢,使中共恩平市委、市政府不得不过问。最后以郑国权身为市公安局副局长,见到他人跌倒,不但不主动抢救,反而粗暴相向,虚报案情,并且违规养狗,其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为由,给予上述处份。
  
  据悉涉案的郑国权现年四十多,早年年少得志,不足三十已升任副局长之职,在当地甚有权势,据说其弟亦是深圳公安某分局局长,其父则曾任恩平市邮电局长。但郑自升上 副公安局长之后,仕途却停滞不前,这个位一坐就是十多年。有人疑因此脾气愈来愈暴 燥躁,经常打人出气,神憎鬼厌。  
  
  ●白水县一名少女被派出所屈打成招 -- 处女卖淫?
  
  陕西消息:白水县一名少女被诬陷“卖淫”,被迫承认和50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致使许多人受牵连。
  
  1998年11月9日晚,白水县雷村乡某村一名19岁少女被当地派出所民警以“问话”为由,带到派出所审问,逼其承认卖淫。少女在无法承受警棍毒打的情况下,谎称于1995年至1998年中曾与50名男子发生不正常关系。
  
  随后派出所传唤“嫖客”。因传唤数人无实据,少女再次被抓进派出所,遭受电击、条帚打臀部、上“椅子刑”等酷刑。少女被迫“承认”曾与50人中的16人发生不正常关系,才被放走。
  
  派出所第二次传唤的16人中,有7人被留置或挨打,3人被罚款2400元。因被败坏声誉,遭经济损失,许多人找少女家报复。
  
  悲愤难当的少女通过妇联在白水县医院进行了处女鉴定,鉴定结果为“处女膜完整”。少女家人向县委、妇联投诉,受到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白水县检察院接到县委批示,立即着手调查此案。
  
  4月16日,白水县雷村派出所所长杨西京被依法拘留。
  
  
  ●检察官当众强奸妇女 警察秉公竟遭报复
  
  1999年2月4日 05:31 中国青年报
  
  吉林省农安县检察官马守山强奸妇女却至今逍遥法外,而调查此案的干警却受到了报复,此事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去年12月,吉林省有关部门已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由马守山案件引发的一系列事件展开了联合调查。
  
  1997年12月8日夜, 吉林省农安县检察院检察官马守山和刚刚保释出来的戴浩喝完酒后,
来到了金都宾馆,他俩强行踢开了该宾馆三楼女服务员的宿舍,当着12名女服务员的面,
强奸了其中的两名女服务员。同宿舍的女孩借机跑出去打了“110”报警,警察赶到现场
  时, 马和戴仍睡在女服务员宿舍。
  
  农安县公安局政委马毓良是马守山的父亲,他得知儿子犯事后,立即委派干警宋洪林和周华山进行“摆平式”调查。宋和周当夜就赶去了事发现场,并对受害人和现场见证人进行了取证。就在材料到手的同时,马毓良的电话也来了:马上把材料送来,看看怎样把事情“摆平”。宋和周没去见马毓良,也没有把调查的材料交给马毓良。
  
  农安县委、县政府9日早上得知这一案件后, 马上组成了联合专案组,对马守山事件进行专案调查。也就在这天,宋和周把调查材料交给了县委专案组。
  
  马守山案件事发后没几天,宋洪林被关了禁闭。据说这一禁闭的实施,是经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的。但是在记者对党委的5个成员进行了解时,5人均明确回答:“没有开会研究过关宋禁闭的问题。”那么到底是哪一级党委会作出的决定,记者没有查到出处。
  
  专案组在对马守山案件进行调查时,遭到了不明身份人的监视盯梢。凡是被调查过的人家,都接到了恐吓电话。被调查人王某告诉记者:“调查组的人走后不久,家里的十几块玻璃就被不明身份的人全部砸碎。”
  
  出乎人们意料的是,马守山没有被抓,被抓的是宋洪林和周华山。他俩以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被刑事拘留。
  
   公安局一位副局长和政治部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宋和周在局里都是优秀干警,他们多次立功受奖,平时也没有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对他俩实行刑事拘留,我们局里多数干警很不理解。” 秦培昌 记者杨建军
  
  
  ●“110”逼供大案
  (摘自《粤港信息日报》
  
  在河南省驻马店市“110”报警中心,出了两个败类,滥用职权,编造伪证,刑讯逼供,陷害无辜。这个全国第N起“110”民警诬陷无辜群众的恶性案件不但牵涉到了原河南省委书记李长春,还揭出原中央政法委书记任建新,以及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等党国要员,层层批示,层层包仳,即使案情大白于天下,也使受冤者看到了党国法律真相。
  
  祸起三泡尿 爷俩进班房
  
  时间:1997年4月30日晚上10时。 地点:驻马店市乐山路南菜市场。
  
  春季的驻马店,芳草吐翠,气候宜人。张贵斌和谢秀云夫妇在菜市场的丁字路口,
  开了间瓷器店。
  
  大约晚上十点钟,一辆出租车在路边“嘎”然停下,从车上走下三个青年人,其中两人穿着警服。他们二话不说,径直走到小店门口,拉开裤子,对着门便“哗哗啦啦”浇起尿来。谢连忙制止说:“你们可不能尿这儿。”其中一个穿警服的恶声恶气地说:“尿这咋哩,尿您嘴里也该!”谢见其开口便伤人,就骂道:“你真驾驶(厉害之意-记者注),你们咋这么排场?”那三个人见其顶嘴,凶相毕露,
  
  走上来抬手就打,你一拳我一脚,三下五除二便把妇人打翻在地,鲜血直流,妇人疼得
  在地上直打滚,扯着嗓子大喊大叫,“来人呀,快来救命啊……”
  
  正在不远处卸货的张贵斌及其儿子张文军、张文普闻讯赶来,看见谢正被一帮狂徒暴打,便扯住三人不让走,并一对一交起手来。
  
  张父见这伙人穿着警服,以为遇上假冒公安了,便叫小儿子文普快去打“110”报警。
  
  那伙人一听打“110”,更是有恃无恐。“你打110,老子就是110的!看老子整死。”
  
  在双方争斗当中,驻马店市“110”公安民警赶到。果然,“110”并没有出手制服这帮歹徒,他们惊奇的是:打架者怎么会是同事刘建强、张山军呢?“110”把57岁的张斌拉上警车,带进市公安局。深夜12点多,又将22岁的张文军抓进公安局,对二人做了突击审讯。笔录后,不容分说就把二人用手铐铐在铁床的床腿上,直至天亮。
  
  严刑逼假供无罪变有罪
  
  次日(即5月1日)下午,刘建强等人一上班,就逼迫他们承认这样的事实:打架斗殴,不听劝阻并蛮横撒野,把“110”执法民警打伤。张氏父子坚决不承认,又遭到几个人再一轮的拷打。
  
  面对记者,张贵斌回忆说:上班后几个人就把俺爷儿俩铐在市公安局楼底下的两棵松树上,晌午时文军被拉到屋里,几个人不容分说,把娃子推倒在地,一阵猛打,打得他“妈呀”、“爹呀”地叫着。娃儿疼得打着滚,钻进床底下,又被他们揪住头发硬拽出来,两手一齐铐在床上,不能动弹。打累了,换人再来,一直到娃吃不住,(在讯问笔录上)签字画押才作罢。后晌4点多,他才被拖出来,仍旧铐树杆上。接着轮着我了,我也是被带到那屋里,4个人“呼”一家伙把俺掀翻在地,背剪双手绑住,几个人轮番打我的头、胸、后脊梁、胳膊。轮着班儿,有人打有人问,还唬着脸儿说:“你这个老家伙,招不招,不招就整死你。”打得我死过去好几回,最后他们捞着我的手在他们弄好的口供上摁了指印儿。
  
  经过“110”干警们长达14个小时的“智审猛追”,张氏父子终于低头“认罪”。晚10时许,市公安局做出处理决定:二人各行政拘留15天,不许上告。张的家人不服,请 了律师,要求依法对“110”的裁定复议,却被市公安局无理拒绝。
  
  “4 0”冤案就这样炮制出笼了!
  
  本来事实清楚的公安民警酒后野蛮打人行凶案,却变成了截然相反的“殴打警察”恶性凶案。
  
  5月15日,张氏父子拘留期满,驻马店市公安局置市检察院“立即释放”的司法建议于不顾,拒不放人,又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将其二人转为刑事拘留,并再次报请市检察院,要求逮捕。为求正义存拨雾觅真凶。
  
  1997年5月22日,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批捕科接到了市公安局呈报的关于批捕张贵斌、张文军卷宗。驻马店市检察院是一支能征善战的英勇群体,素以办案严谨、善打硬仗而蜚声于河南检察系统。
  
  像平常一样,审查批捕科科长王永波上班后就坐下来阅卷。受害人是公安干警,这种案例并不多见。他决定亲自办理,经过反复推敲,王永波发现存在不少疑点:
  
  一、两次讯问的笔录显示,口供前后截然不同,有指供逼供之嫌;
    
  二、受害干警的陈述与主证人谢秀云的证言大相径庭;
    
  三、其他证人证词中有公安术语出现,显然有人编造伪证。
  
  王永波凭敏锐的洞察力和多年的办案经验,预感此案定有“猫腻”,决非纯粹的妨碍公务案,而极有可能是案中有案。果然不出所料,当他提审“罪犯”时,父子二人同时翻供,并连呼冤枉。他们还露出血糊糊的累累伤痕,请求验伤……他立即向市检察院及地区检察分院主管领导汇报并作了请示。在得到上级的支持后,他暗下决心:案情重大,决不可掉以轻心,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不能让无辜百姓蒙冤。
  
  王永波明白,此案侦察难度甚大,案件若攻不下来,后果将十分严重。
  
  批捕科的干警们顶着巨大的压力,开始了艰难的侦查。5月27日深夜,由许好华副检察长亲自坐阵指挥,科里干警兵分三路开始调查取证。出人意料的是,重要证人出租车司机刘杰已闻风而避,所有目击群众也讳莫如深,缄口不谈。
  
  三路人马,碰壁而归。正在他们一筹莫展之时,说情者找上门来,要“自家人”高抬贵手,不要太“死心眼”。有人一次就携带万元现金,来到王家“登门拜访”,请他“笑纳”。
  
  “坚决顶住人情,一查到底”。检察官们嫉恶如仇的正义感使他们吃了秤砣铁了心。他们再次深入群众,反复做思想工作。耐心的开导终于使群众消除了顾虑,吐露了不敢做证的原委:事发次日,刘建强、张山军曾威胁他们:不许如实作证。检察官们又重点对刘杰的妻子做了十几个小时的工作,才让躲在邻居家的刘杰坐到了他们的面前。刘杰说,出事后,刘建强把我请到北京酒店吃了一顿“便饭”,叫我作假证,并威胁我不得乱说话。调查中,还了解到一个重要的情况:公安干警周靖、钟兵按刘、张的授意,对 张氏父子残酷殴打,严刑逼供。
  
  他们马不停蹄,立即传讯刘建强、张山军和刘军。前两人从事公安多年,一直态度恶劣,拒不交待。检察官们沉着冷静,适时抛出“炸弹”,与二人斗智斗勇,步步紧逼,终使对手败下阵来,如实招认了编造假证、诬陷受害人的犯罪事实。
  
  据此,检察院批准逮捕刘建强、张山军,同时将干警周靖、钟兵等人交法纪部门立案查处。
  
  惊动中南海善恶终有报
  
  经过检察官们10多天的艰苦奋战,走访了几十个证人,收集了数十份证言材料,查清了此案的全部事实,拨开了层层迷雾,终于使公安败类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5月31日,检察院再次做出不批捕张氏父子的决定,至此二人已蒙冤下狱一个月之久。但公安局仍不放人,又以张文军涉嫌伤害为由,将张文军由刑事拘留转为“监视居住”,至7月8日才不得不将张文军改为“取保候审”。至此,张文军被陷害入狱达2个多月。
  
  记者还了解到,当二人在押期间,公安干警为逼取口供,曾对二人多次进行毒打、折磨,致使张贵斌肋骨骨折三根,吐血不止。经河南省检察院驻马店地区分院法医学会检验鉴定,结论为胸部外伤,属于轻伤。而公安局却没有任何赔礼道歉,更没有一分钱的经济赔偿。而张家治病已前后花去数万元。
  
  1997年8月,新华社记者闻讯赶到驻马店采访。张贵斌告诉记者,在拘留期间,有人几次跑到拘留所对他们进行威胁,不许他们申诉和上告,并放出风说,只要不再上告,拿一万块钱就可以放人,不然就判他三五年刑。
  
  新华社《内部参考》第68期对此案初作披露后,立即引起了河南省、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1997年9月,当时的中央政法委书记任建新作了批示:“郑增茂同志(河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请河南省政法委查处,并报结果。”同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也作了明确批示;时任河南省委书记的李长春同志看到后拍案而起,在《国内动态清样》上对河南省政法委、省检察院负责人作出指示:“此案要依法追究,严重败坏公安形像。”
  
  案情查清之后,驻马店市检察院对做伪证诬告陷害群众的主犯刘建强刑事拘留,后正式予以逮捕。并对刘建强、刘军、周靖、钟兵分别提起公诉(张山军未被起诉)。
  
  1998年元月,驻马店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二刘有期徒刑各一年,干警周靖、钟兵以刑讯逼供罪分别判刑各6个月,另一个同案犯张山军则只被其单位作了行政处理。
  
  全国第一起“110”民警故意诬陷他人的恶性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摘自10月7日英华网国事论坛 (http://renminbao.com)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0/10/8/4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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