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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维稳政策受害 黑省访民要求赔偿(图)
【人民报消息】黑龙江省饶河县建三江859农场访民杨浩,因当地的一项维稳政策受到警察构陷「敲诈勒索罪」遭判刑9个月,她要求地方政府依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标准对她所受到的伤害,以及维权期间所产生的误工费进行赔偿。 据悉,杨浩现年59岁,是饶河县859农场东安镇人。丈夫范守山与生意合伙人经济发生纠纷,杨浩因为不服法院判决,于2003年开始上访,被多次拘留、软禁。 杨浩表示,859农场政府为控制当地访民进京上访,制定一个(2011)3号文件,由859农场派出所每一个警察承包稳控一个访民,不让进京上访,一旦进京上访就抓回来拘留。 杨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当地政府包保给警察段祥伟,双方还签订包保责任状,要按(2011)3号文件的规定稳控杨浩,不让她进京反映诉求。 杨浩说,因为我坚持捍卫宪法赋予我的合法权益,不配合段祥伟的稳控挟持,坚持去北京反映诉求,段祥伟感到无法完成包保责任,害怕受到处分失去工作,于是在2016年违法做出一个刑事案件,让我入狱。 杨浩说,我为此去北京公安部反映问题,回来后被地方领导找去谈话,说要以拘留期间有病为由,给我6,000元医病,写下息诉罢访同意书,如果不答应,我的女儿就会有危险。当时,我非常害怕,就接受6,000元,并写下对两次拘留息诉罢访。但不到3个月,我就被抓了,说我敲诈、勒索警察。 「在这个刑事诉讼当中,办案警察做的笔录、建三江检察院做的核实笔录全是假的。我曾提出要求,调取公安局执法记录仪所记录的谈话内容来证明我是无罪。到开庭时,证据没有调取,也没有给不调取证据的理由的书面告知。」杨浩说。 庭审时,859农场公安分局局长和信访局的主任做伪证,说杨浩敲诈公安局6,000元。但证人没有出庭,杨浩提出证人不出庭质证,证据不能做为定案依据,但是法庭还是以伪证定案,杨浩被判刑9个月。 杨浩于2017年出狱后,一直在为这个冤案申诉。 据访友消息,2020年11月13日和16日,杨浩两次去国家信访局和公安部上访,控告黑龙江垦区859农场制定(2011)3号文件对访民打击报复,致使杨浩多次被拘留判刑。 2020年12月10日,杨浩去天津看病,住在一个朋友家。第二天,当地的警察和859农场党支部书记共5个人,直接到她朋友家里把她带走,带回859农场派出所后拘留10天。拘留期间,杨浩得到广大访民的关注,还收到家住同江的访友送去的小食品。 2020年12月22日拘留期满后,杨浩又被关进859农场的润达寓馆,隔壁房住着三个859农场水产公司的职工,负责看管她。杨浩至今未获自由。 杨浩因建三江法院枉法裁判而上访,17年来经历5次拘留、一次判刑、多次跟踪绑架和网上删帖、封号。但是杨浩坚决表示不会屈服,如果当地政府依然不作为,无论打击报复有多残酷,她都不会放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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