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維穩政策受害 黑省訪民要求賠償(圖)
 
2020年12月31日發表
 



黑龍江省建三江859農場訪民楊浩因進京上訪被拘留後再被軟禁。

【人民報消息】黑龍江省饒河縣建三江859農場訪民楊浩,因當地的一項維穩政策受到警察構陷「敲詐勒索罪」遭判刑9個月,她要求地方政府依國家賠償法所規定的標準對她所受到的傷害,以及維權期間所產生的誤工費進行賠償。

據悉,楊浩現年59歲,是饒河縣859農場東安鎮人。丈夫範守山與生意合夥人經濟發生糾紛,楊浩因爲不服法院判決,於2003年開始上訪,被多次拘留、軟禁。

楊浩表示,859農場政府爲控制當地訪民進京上訪,制定一個(2011)3號文件,由859農場派出所每一個警察承包穩控一個訪民,不讓進京上訪,一旦進京上訪就抓回來拘留。

楊浩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當地政府包保給警察段祥偉,雙方還簽訂包保責任狀,要按(2011)3號文件的規定穩控楊浩,不讓她進京反映訴求。

楊浩說,因爲我堅持捍衛憲法賦予我的合法權益,不配合段祥偉的穩控挾持,堅持去北京反映訴求,段祥偉感到無法完成包保責任,害怕受到處分失去工作,於是在2016年違法做出一個刑事案件,讓我入獄。

楊浩說,我爲此去北京公安部反映問題,回來後被地方領導找去談話,說要以拘留期間有病爲由,給我6,000元醫病,寫下息訴罷訪同意書,如果不答應,我的女兒就會有危險。當時,我非常害怕,就接受6,000元,並寫下對兩次拘留息訴罷訪。但不到3個月,我就被抓了,說我敲詐、勒索警察。

「在這個刑事訴訟當中,辦案警察做的筆錄、建三江檢察院做的核實筆錄全是假的。我曾提出要求,調取公安局執法記錄儀所記錄的談話內容來證明我是無罪。到開庭時,證據沒有調取,也沒有給不調取證據的理由的書面告知。」楊浩說。

庭審時,859農場公安分局局長和信訪局的主任做僞證,說楊浩敲詐公安局6,000元。但證人沒有出庭,楊浩提出證人不出庭質證,證據不能做爲定案依據,但是法庭還是以僞證定案,楊浩被判刑9個月。

楊浩於2017年出獄後,一直在爲這個冤案申訴。

據訪友消息,2020年11月13日和16日,楊浩兩次去國家信訪局和公安部上訪,控告黑龍江墾區859農場制定(2011)3號文件對訪民打擊報復,致使楊浩多次被拘留判刑。

2020年12月10日,楊浩去天津看病,住在一個朋友家。第二天,當地的警察和859農場黨支部書記共5個人,直接到她朋友家裏把她帶走,帶回859農場派出所後拘留10天。拘留期間,楊浩得到廣大訪民的關注,還收到家住同江的訪友送去的小食品。

2020年12月22日拘留期滿後,楊浩又被關進859農場的潤達寓館,隔壁房住着三個859農場水產公司的職工,負責看管她。楊浩至今未獲自由。

楊浩因建三江法院枉法裁判而上訪,17年來經歷5次拘留、一次判刑、多次跟蹤綁架和網上刪帖、封號。但是楊浩堅決表示不會屈服,如果當地政府依然不作爲,無論打擊報復有多殘酷,她都不會放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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