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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時代意義!新華社特稿透露將改這法律(圖)
 
張目
 
2015年6月9日發表
 
蛤蟆沒氣兒了!

【人民報消息】新華社6月8日有一篇署名「楊舟」的特稿,新華網首頁的題目是《越南版「呼格案」受害者獲賠72億盾,被囚10年後獲釋》,內文題目是《越南一冤案受害者服刑10年後昭雪,獲賠216萬》。 這是一篇千把字的國際新聞,表面看沒有什麼值得成爲「新華社特稿」的,但它卻有着劃時代的歷史意義。 文章開門見山說:越南北江省男子阮聲震2004年涉嫌殺害一名女子,被法院判處終身監禁。阮聲震妻子堅信丈夫無辜,她的調查使得真兇於2013年10月自首,阮聲震在被囚10年後獲釋。今年6月5日,越南最高法院表示,阮聲震將獲賠72億越南盾(約216萬人民幣)。 特稿一共有三個小標題:「堅稱無辜」「終獲賠償」「如何進步?」。 第一部份「堅稱無辜」講的是冤案的時間和過程。作案時間讓江澤民很敏感。 報道說:2003年5月8日,北江省越安女子阮氏歡在家中被殺害,警方認爲作爲阮氏歡鄰居之一的阮聲震爲嫌疑最大。同年12月,北江省警方認定阮聲震爲兇手,北江省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次年3月,北江省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判處阮聲震終身監禁。 阮聲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他堅稱無辜,指認調查人員強迫他認罪。但越南最高法院維持了原判。好在越南沒有急需他器官來救命的高官,越南也沒有開展活摘器官的國際業務,因此沒有給阮聲震一顆黑棗,而是讓他在監獄裏度過一生。 服刑期間,阮聲震堅稱清白。監獄方面將其陳情書交給了越南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 阮聲震妻子阮氏戰堅信丈夫無辜,多年來自行收集材料並呈交有關部門,要求重審案件。她的不懈努力,使已經定案的冤情出現轉機。 報道說,阮氏戰在調查中從一名女子處得知,這名女子前夫所生兒子才是命案真兇。阮氏戰於是蒐集證據,隨後於2013年7月向最高檢察院調查提交報告,稱阮聲震無辜,真兇爲李阮鍾。最高檢察院決定重新調查,李阮鍾聽聞後,於2013年10月投案自首。 李阮鍾坦言自己殺害了阮氏歡,並偷走兩枚戒指與5.9萬越南盾(約17.7元人民幣),越南最高檢察院沒有拒絕李阮鍾自首,也沒有動刑讓李阮鍾否認自己是命案真兇,也沒有修改卷宗。報道說:案件從此「翻盤」。 相似的案子在中國想翻盤咋這費勁呢?還有人想把真兇滅口,非要製造冤案。聶樹斌案就更因爲看中人家的器官而因需殺人。 報道說,阮聲震於2013年11月獲釋,此時他已在獄中度過10年時光。越南最高法院於2014年11月宣告他無罪。 2015年3月6日,越南北江省法院開庭審判李阮鍾,但因無法認清其作案時是否有幫兇,法院將案件材料打回檢察院。 注意,人家越南的法院將案件材料打回檢察院,要求補充真兇材料,但並沒有與坐冤獄的阮聲震再掛鉤。 特稿第二部份是「終獲賠償」,這一部份還不是特稿的最重要部份。 報道說,6月5日,越南最高法院院長張和平在河內的一個會議上透露,阮聲震將獲賠72億越南盾(約216萬人民幣)。雖然這一賠償低於阮聲震索賠的93億越南盾(約合279萬人民幣),但他還是最終接受。 報道說,張和平確認法院已向阮聲震道歉,他表示,法院判決無辜的人有罪是不可接受的,這次誤判給司法機關和越南司法系統都帶來了不好的影響。「本案涉及人權,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與生命權,我們必須認真謹慎地處理。」 據阮聲震說,當年警方爲了讓他認罪,威脅要殺了他。 目前,越南最高法院已於5月下令逮捕北江省一名法官和一名高級警官,兩人涉嫌僞造證據。 特稿的第三部份是重頭戲,小標題是「如何進步?」。如何進步呢?看到最後,「中國第一貪」江父子就得哭死了。  報道說,越南《青年報》網站報道,越南國會司法委員會的報告顯示,在2011年10月至2014年9月期間,至少有71人被錯誤的指控或誤判。 報告稱,在越南,誤判仍在發生,情況比較嚴重,不僅對個體產生傷害,而且容易引起民憤,波及司法機關的公信度。 下面就進入特稿的主題了,也是江澤民、周永康、薄熙來們最關心的要害問題。 報道說,越南國會常委會委員、司法委員會主任阮文現說,涉及錯誤指控、誤判的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確實被處罰,但對一些人處罰力度不夠重。 他說:「在很多案件中,涉案的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僅僅是被調走或『提前退休』,處罰過於仁慈。此外,他們也不需要對受害者的賠償負責,都是政府在進行賠償。」 司法委員會主任阮文現的這段話在中國具有現實意義。呼格案賠償時,就有網友說「都讓政府賠償,這不合理,應該讓刑訊逼供、濫殺無辜的公安司法人員把黑錢吐出來賠給受害者,讓他們賠到傾家蕩產,以後就沒人敢製造冤案了。」 根據習近平的指示,2014年建立了「重大決策終身追責制」,也就是說光具體執行的人賠到傾家蕩產還不行,決策人更要加倍懲罰! 新華社特稿的最後一段只有25個字,在中國卻有着劃時代的意義:「按照阮文現的觀點,加大處罰力度或能改善誤控、誤判的情況。 」△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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