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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章锦旗编织着陈光标的虚假故事(图)
【人民报消息】“陈光标的成绩单”显示,2010年1月13日通过中国人权基金会向海地灾区捐款100万元人民币。据记者查实,在我国并无“中国人权基金会”这个组织,与之相近的是“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记者咨询该基金会得知,2010年陈光标没有通过他们向海地地震灾区捐款。 “陈光标的成绩单”显示,2010年2月28日,陈光标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智利灾区捐赠100万元人民币。不过4月底,记者在中国红十字网站的捐赠查询系统上查不到该笔捐赠。 “陈光标的成绩单”显示,2010年5月,陈光标向江苏光彩事业促进会捐赠1000万元支持西部地区教育事业。据记者从可靠途径了解到,此笔捐款因无法开具免税发票而全额退回。 “陈光标的成绩单”显示,向中国青年基金会捐赠800万元。记者调查发现,“中国青年基金会”并不存在,目前只有“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中国青年就业创业基金会”,但两家基金会都明确向记者否认2010年收到过陈光标的800万元捐赠。 2010年“西南抗旱“和”玉树抗震”两次大额的捐赠活动中,“陈光标的成绩单”里均存在将与他人联合捐赠的钱物计算到自己名下的情况。 根据“陈光标的成绩单”,陈光标在2010年的“西南抗旱”中捐赠了价值6300万元的钱物,其中5300吨的矿泉水就价值1300万元。记者核实发现,这5300吨矿泉水实际为他与时任北京博宥集团董事长丁书苗联合捐赠的。在“玉树抗震”中,陈光标的“成绩单”显示捐赠款物合计4300万元。记者调查发现,其在“玉树抗震”中的善举并非其一个人与其一个企业在做,而是联合了北京博宥集团和鄂尔多斯永隆商贸公司,在4300万元捐赠中,时任北京博宥集团董事长丁书苗提供了1000万元,鄂尔多斯永隆商贸公司董事长李琳提供了500多万元。 陈光标先生所捐农贸市场出口两边为商用楼,面积共为2520平方米,所租住商户每年的租金为5000元~6000元不等。 本报提出疑义的是陈光标先生成绩单中所列2010年2月28日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智利灾区捐赠100万元人民币的款项,该笔款项在中国红十字网站的捐赠查询系统上查不到。 在陈的2010“成绩单”中前后总共有两笔通过江苏光彩事业促进会的捐赠,金额均为1000万元,时间分别为5月和8月,其中第一笔用途为支持西部教育事业;第二笔用途为西南抗旱和舟曲泥石流灾区捐款。陈光标先生在各种场合所提供的都是第二笔,并非本报报道中提出疑义的其向江苏光彩事业促进会捐赠1000万元支持西部地区教育事业的款项。 在陈光标先生的“成绩单”中,明确写明其向中国青年基金会捐赠800万元,《中国经营报(微博)》所报道的就是这笔款项,而并非陈先生所称的向中国志愿者服务基金会捐赠的800万元。 陈光标博客回应(节选) 亲爱的各位媒体朋友: 我是全国道德模范、全国抗震救灾英雄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陈光标。(此处省略624字) 我可以问心无愧地告诉媒体朋友,我的慈善资金都是合法的,而且是绿色的,因为我们公司从事的是绿色无污染、对资源二次利用的建筑拆除。我们公司作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二次环保利用的企业,国家是免税的,在我获得各种荣誉时,国家有关部门已经进行过一次又一次核实。如果问我捐款数字是不是能精确到几万元、十万元,因为不是每一笔捐款我都立即登记下来,更不是每一笔捐款我都向他人索要发票,一些二手设备折算的价格可能更不好说精确到几千元几百元。但是,人在做,天在看。面对国家突发灾难,我在做什么?指责我的朋友,你又在做什么?我真的希望大家能够扪心自问。 最近,让我有些烦恼的是,因为我过多的精力投身慈善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公司从去年12月起,一直没有接到新的订单,所以我正在投入更多的精力把公司做好,因为这是我做慈善的基础。(此处省略524字) 你们的朋友 陈光标 2011年4月27日 (节选自中国经营报李宾撰写的《陈光标所提异议与本报报道所涉新闻事实比对》和《陈光标博客回应(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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