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海有令,郭飞熊是法轮功分子」
 
——──即中共政权以黑帮手法围堵我全家的第117天
 
作者:高智晟
 
2006年3月1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今天是中共政权以黑社会手段绑架欧阳小戎的第29天。这种反人类文明的罪恶仍在继续着。

在今天的中国,无论你是何人在何处,只要将你说成是法轮功,警察就可立即抓捕你,且不需要出示任何法律手续。“法轮功”三个字成了抓捕的绝对理由,至少,中国的许多警察已经认可了这样的荒诞逻辑。

著名维权人士郭飞熊昨天被湖北襄樊市警察拦路绑架,我在手机电话中听到了那群警察暴力绑架他的全部过程!郭飞熊被强行绑架到襄樊军分区某招待所关押了一个晚上,其间他多次打110报警。襄樊市110警察开始百般推诿,今天上午他在再次向襄樊市110警察报警时,接电话的警察大声呵斥道:“中央有命令,说你是法轮功分子,你就是邪教分子!我告诉你,对你这种邪教分子,我们就是要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绝不手软!什么法律手续不手续的,对你这种法轮功分子是不需要出具任何法律手续的!”

刘新娟原本是一名普通善良的母亲。上海市政府抢劫了她的合法财产,几年来,又数次将她绑架后关押在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她告诉我:“高律师,我每次被绑起来放在地上的时候,我感觉我就像一只被宰前的羊。每次给我打那种针以后,我痛苦得几小时都在地上来回打滚,真正的是生不如死!”

一个月前,刘新娟再次被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次绑架后又关押到了精神病院,又开始了那无数次生不如死的痛苦经历。今天,这位人世间最不幸的母亲,趁儿子探望之际偷偷的打电话给我,控诉她在上海精神病医院里上海市人民政府对她的残忍和折磨。她告诉我:“高律师,我现在每天都要被他们折磨的死去活来,我是求生不得、想死死不掉。他们每天给我打针时都要给我捆绑起来,稍有反抗,就连续用电棍电我,我每次都咬着牙去反抗!我明知他们要电我我也要反抗!我就是要向那些没有了人性的医生证明我是个人!是人我就要反抗!高律师,我的儿子昨天在上海市人民政府门口上访时,被打,其中打他最狠的那位警察的警号是017289,孩子被打得浑身是伤,我的心好痛啊!我们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的母亲是一样疼爱孩子的,他们在政府门口暴打孩子时,围观的市民责问警察为什么要打人时,警察竟说我的儿子是法轮功、是小偷!这和每次警察绑架我的情形是一样的。他们每次在大街上绑架我时,面对围观市民的指责,警察都会大声说:她是法轮功分子。很灵的!高律师,只要他们一说是法轮功,围观的人就不再说话!”

这就是我们社会的变态及程度。一个由一群对法律价值、对人类文明、对人无限尊严无任何敬畏的警察控制着的社会。一个整体上已经是无条件的屈从于这种控制的荒诞逻辑的社会。再次验证了“一个人受奴役,所有的人就都不自由”、“任何一个人的人权受到强权的侵犯,都是对每一个人的侵犯”的常识道理。对自由信仰者的残酷、暴力和血腥的打压及采取的任何手段,目前已经扩大到整体同胞的身上!执法者非法的犯罪行为在政策的鼓励之下全面扩散并全盘黑社会化,任何加诸于刘新娟或郭飞熊的手段,随时都会降临被执法者认定为体制专政对象的公民身上。

人类世界里,任何容认(更不用说像今天的中共政权一样鼓励)上述暴行的政权都是不道德的非法政权,都是反人类文明的政权,无论它说些什么和说的如何动听。

一大批我们民族中类似刘新娟般的、渴望像人一样活着的人以及已经认识到“保卫每一个人的人权,就是保卫我自己的人权”这一基本常识的同胞,正在以自己承受苦难的坚忍和勇气,为改变这种非人道境遇付出着!为实现这种即时的改变,我们和刘新娟们准备着任何可能的付出,就像今天我在和郭飞熊通电话讲到的那样:“飞熊君,请坚强坚持下去,摆脱我们民族的苦难命运,自然是需要一些人付出的,假如这样的付出需要我们经历100次的牢狱之灾,我们就会100次的勇敢面对!假如这样的面对需要我们直面人只能有一次的死亡时,我们就来它一次顶天立地的面对!”

今天我全天足未出户,与跟踪者没有照面。为了减少给他们制造冲突的机会,我将尽可能的减少外出的次数。

2006年3月17日 在有特务与黑社会打手围困的日子里于北京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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