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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充份有力 法官否決梁冠軍等撤訴的要求(圖)
 
2006年12月8日發表
 

2004年6月23日暴徒花俊雄在謾罵法輪功學員。
【人民報消息】中共的海外打手們沒有想到,他們聽從中共的指揮棒,把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引伸到海外來,在海外大搞所謂的揭批活動,煽動羣衆對法輪功仇恨的行爲和言論等,在法庭上成爲有力的證據。

據大紀元12月8日報道,2003年6月23日在紐約市中國城發生的梁冠軍、花俊雄以及黃克鏘爲首聚衆暴力毆打法輪功學員一案,最近在紐約市的民事法院獲有進展。據代表受害法輪功學員律師 Lana S. Han 介紹,被告之一的黃克鏘在八月底企圖利用法律程序撤銷對他的起訴,法官在接受了雙方律師的法律文件後於今年9月底開庭聽取雙方律師的意見,並於10月17 日作出判決,否決了黃克鏘要求撤訴的要求。

梁冠軍等羣毆事件發生在2003年6月23日紐約華埠怡東酒樓外,當晚梁冠軍等人在怡東酒樓宴請中共駐聯合國大使王英凡等人,法輪功學員在酒樓外發放法輪功真像材料,期望中共官員回國轉達法輪功學員要求中共政府停止迫害的願望。梁冠軍、花俊雄等親共人士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謾罵、圍攻和毆打,導致數位法輪功學員受傷。梁冠軍,花俊雄等因之被控以毆打、攻擊、合謀串通、違反民權法等多項罪名。

法官在10月17日的判決中指出,儘管黃克鏘方面提出對他指控的合謀串通罪證據不足,但法官認爲原告的證詞和敘述中對黃克鏘的合謀串通罪提供了充份有力的證據,並提到了合謀串通罪可由間接證據來證明。敘述中提到了黃克鏘在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一直在紐約華人社區裏非常積極的所謂搞「揭批法輪功」和參與煽動羣衆對法輪功仇恨的行爲和言論等。

法官同時還指出,黃克鏘企圖不讓法輪功學員補充證詞的理由也同樣的不能成立,因爲法律沒有不允許作爲法輪功學員的原告對他們自己的證詞做補充和說明。法官因而否決了黃克鏘的撤訴要求。而法院將進一步審理對梁冠軍、花俊雄及黃克鏘的起訴。先前梁冠軍、花俊雄的律師也曾試圖提出撤訴要求,但均被法官否決。梁冠軍和花俊雄此次未加入黃克鏘的撤訴要求,目前只能等待法院對他們的審理和判決。


江氏打手梁冠軍(右)
梁冠軍、花俊雄等聚衆人暴力毆打法輪功學員損害了華人社區形像,同時也受到美國各級政府和官員的關注。美國國會曾於2003年7月就此事件召開專門聽證會,並在2004年通過的304號議案提到這起在紐約唐人街發生的以梁冠軍、花俊雄爲首的一些親共人士圍毆多名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多位美國聯邦議員和紐約、新澤西州議員也表達了對梁冠軍等親共案犯圍毆多名法輪功學員一案的高度關注。多個華裔團體先後致信美國有關部門,這些團體表示,對於梁冠軍等親共人士公然在美國這片自由與法治的土地上肆意踐踏法律與他人人權的行爲決不能坐視無睹。他們請求檢察部門對此案展開深入調查,使中共在此地的打手們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

律師 Lana S. Han 再次表示,「美國是一個法制的國家,合謀暴力毆人不能不受法律的制裁。法律有義務保障在美國的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益,不能讓對法輪功的無理迫害輸出到美國來。受害者一定會將此訴訟案進行到底,直到被告受到應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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