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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韩出丑 警方言辞颇耐人寻味
 
2006年12月13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杨啸12月13日报道)十二月十二日,一辆挂着外交车牌的中共驻南韩大使馆座车,因拒绝临检酒测,竟于当晚九点五十分,在首尔市梨花女子大学附近,与南韩警察一直僵持至另日清晨六点二十分。时间长达八个半小时之久。

车内似乎藏着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南韩电视新闻画面显示,这辆中共使馆挂有“083”开头的外交车牌的银灰色韩国产SONATA座车,由于长时间不开门窗,所有玻璃蒙上一层雾气,看不透车内人的面孔。

事件最终经南韩外交通商部和中共大使馆派员交涉后,才结束了这场超长马拉松式的对峙局面。

对于此一风波,南韩新上任外交通商部长官宋旻淳今天在首尔外交部大楼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虽然外交官可以依据“维也纳协定”享有外交豁免权,但基本上,外交官有义务遵守驻在国的法令,希望在主张豁免权之前,应该先听说明以致力遵守驻在国的法令。

南韩KBS、MBC、SBS和YTN电视台,以及“联合新闻通讯社”与第一大晚报“文化日报”,今天纷纷报导了中共这一丑闻。

据报导,当临检酒测的南韩警察要求这辆银灰色驾驶出示身份证并接受酒测时,车里的四人抬出“维也纳协定”,强调拥有外交豁免权,而拒绝接受酒测。

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直到今天清晨六点二十分,南韩外交通商部和中共大使馆派员赶往现场交涉,并事后证实前述车辆系为中共大使馆“张姓”三等秘书驾驶,且保证给予南韩当局书面说明后,终于结束了长达八个半小时的对峙局面。

南韩首尔市西大门警察署有关人士接受南韩媒体采访时,言辞颇耐人寻味,“假如是正常的外交官,是会主动出示证件来证实身份的。”

首尔市西大门警察署负责外事的干员表示,“即使是外交官,在韩国道路上驾驶车辆,就得遵守韩国的道路交通法。对于外交官适用治外法权的领域包括公馆、身体、寓所及文件等,仅仅要求出示证件,就将之视为对身体的侵犯,实在过于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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