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授意香港23條立法可以延遲
 
2003年7月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央社記者王曼娜、張謙香港四日電)引起一場政治風波的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爭議,可能最終要延遲立法。

今天上午曾經到北京會晤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廖暉及統戰部部長的香港行政會議成員兼自由黨主席田北俊晚上召開記者會表示,自由黨已經建議政府延後至下個立法年度、但不遲於今年十二月十七日恢復二讀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

田北俊表示,他今早前往北京,是個人主動要求前往的。他轉速廖暉和統戰部部長的話說,「中央」認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必須就第二十三條進行立法,但根據「一國兩制」精神,立法細節及時間應由特區政府自行處理,以符合「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

田北俊說,他下午返港後,已將此行會面情況轉告了行政長官董建華。

田北俊重申該黨的立場說,特區政府已對國安草案做了很多修訂,草案是可以接受的。但鑑於七月一日有如此多市民上街遊行,表達不滿,因此,自由黨只好建議政府延後至下個立法年度、但不遲於十二月十七日恢復二讀草案。

自由黨是立法會三大政黨之一,擁有八個議席。由於議會內的二十二位民主派議員已明確表態要求政府擱置立法,加上自由黨的八票,相信政府很難如期於九日恢復二讀國安草案。

不過,自由黨與民主派的要求顯然不同,自由黨只是建議政府延後立法,且提出不遲於十二月十七日對國安草案進行二讀;而民主派議員則要求政府擱置,直至下屆立法會選出爲止。由於田北俊是行政會議成員,因此,外界相信他此行前往北京諮詢意見,事前可能獲得董建華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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